回到酒店,几人直接去了张教授的房间。
康铭给每人倒了杯热水,张教授坐在沙发上看向沈玉:“你来说说,今天从公安局了解到的信息里,这个案件的核心责任人是谁?”
沈玉理清思路后开口:“师父,我觉得核心责任人应该是刘大勇。”
“首先,他是张娟的丈夫,案发现场是他的家,而且警方是在现场当场控制他的;
其次,汪民和另外两个嫌疑人,应该是他找来的,不然外人不可能轻易进入家里实施侵犯。
不管那三个死者和逃离的人是不是他直接杀害的,他都是组织策划这起案件的人,应该是第一责任人。”
“嗯,继续说。”张教授点了点头,眼神里带着几分鼓励。
“死者汪民和逃离的两个人,实施了性侵行为,应该是第二责任人。”
沈玉顿了顿,“不过汪民已经死了,根据刑法规定,犯罪嫌疑人死亡的,就不再追究刑事责任了,所以现在重点还是刘大勇和那两个逃离的人。”
说到这里,她抬头看向张教授:“师父,是不是可以确定刘大勇要承担主要罪名,接受刑罚?”
张教授摇了摇头,“还不能这么快下结论。今天安队长提到了一个很关键的信息——刘大勇在案发时,因为使用过量违禁品处于精神思维异常状态。这一点,对责任认定影响很大。”
沈玉皱起眉:“使用违禁品导致的精神异常,也能影响刑事责任吗?”
“你记得刑法里关于精神障碍者刑事责任的规定吗?”
张教授没有直接回答,而是反问了一句。
沈玉想了想开口道:“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但这里有个关键区别,因使用某些物品导致的精神障碍,和先天或后天疾病导致的精神障碍,法律认定是不一样的。”
张教授耐心解释道,“如果刘大勇是因为使用某些物品导致精神异常,并且在实施犯罪行为时,确实处于不能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的状态,经过法定鉴定确认后,是可以不负刑事责任的;
但如果他是在犯罪后才因为使用某物过量出现精神异常,那这个异常状态就不影响对他之前犯罪行为的责任认定。”
他顿了顿,又补充道:“还有一种情况,如果鉴定结果是他在案发时属于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也就是虽然精神异常,但还能部分辨认自己的行为,那他还是要负刑事责任,但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凭什么啊?”
沈玉忍不住提高了声音,语气里满是愤愤不平。
“他是组织这起案件的人,张娟父母的死、张娟的精神障碍,都是他造成的,就因为他使用违禁品导致了精神异常,就能不负责任吗?”
康铭在一旁开口:“法律这么规定,是为了区分主观故意和客观状态。我们现在要做的,不是纠结法律规定本身,而是要找到证据,证明刘大勇在组织、教唆他人实施犯罪时,精神是正常的。”
张教授点了点头,认同康铭的说法:“没错,我们接下来有两项准备工作。”
“第一,协助公安机关侦查,比如提供张娟和刘大勇之前的关系证明、刘大勇平时的行为表现,这些都能作为判断他精神状态的间接证据;
第二,等公安机关把案件移送到检察院后,我们要申请查阅刘大勇的精神鉴定报告,如果对鉴定结果有异议,还要申请重新鉴定,确保鉴定结果的公正性。”
他看向康铭:“我们明天回京市,这边的事情就交给沈玉跟进。
回执你交给沈玉保存,后续警方那边有什么进展,沈玉随时和我们对接,现在案件侦查阶段,我们能做的不多,等提审了我们再来。”
康铭接过案卷袋,把回执抽出来递给沈玉:“这边有什么搞不定的,及时给我们打电话,尤其是和医院对接的时候,注意保护张娟的**。”
沈玉双手接过回执,小心地放进自己的包里,然后看向张教授:“好的,教授……啊不,师父。”
她之前一直习惯叫“教授”,脸颊微微有些发红。
张教授笑了笑:
“别紧张,你主要是负责整理相关资料和学习,剩下的有我。记住,我们是被害人的代理人,首要任务是维护张娟的合法权益,不管遇到什么困难,都要守住这个底线。”
沈玉用力点头,心里的沉重渐渐被一股坚定取代。
------
另一边,临市公安局的办公室里,灯光依旧亮着。
“队长,两名在逃人员的信息查清了!”杨路拿着电脑迅速连到投影仪上。
“嫌疑人黄森,47岁,南省人,外号‘烙铁头’。7年前因故意伤人获刑 1年(案发后取得被害人谅解),出狱后在临市‘先鸟’外贸从事销售;5年前与刘大勇结识。”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