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半兽人穿着简陋的皮甲,拿着盾牌、铁剑和战斧,不时打量着街道上的行人,一副随时可能冲过去打劫小号的样子。
所以凌云看到他们时第一时间想到了赤脊山,躲在石头后面阴人的三个黑石兽人。
简单说明一下。
在青木世界半兽人和兽人不是一个意思,半兽人是一种身体构造与人类相近,外貌又大不同的类人种族。跟山口山里的兽人差不多,但不是绿皮,而以棕色、褐色为主。
兽人则是指那些有明显的野兽特征的人形生物,其身上还留有野兽的毛发,把衣服脱掉趴下来,除了躯干四肢比例不同,和一般野兽区别不大。比如猫人、虎人、狼人等等。
还有一种叫亚兽人,他们几乎和人类无异,身上只有少部分兽化体征。比如广受阿宅热爱的猫耳娘。
三个半兽人也看到了凌云,发现凌云在看他们,立马来了精神。
一个半兽人站起来,对着凌云说了一句话。
凌云听不懂他在说啥,只能保持礼貌性的微笑。
半兽人又用蹩脚的奥斯特语说了一句,翻译成人话大意是:“你,瞅,啥?”
凌云依旧保持笑容,用地道的奥斯特语回道:“瞅你咋地?”
三个兽人先是一愣,接着齐齐站了起来。
“你,再,瞅,试试!”
“试试就试试!”
哎哟!三个半兽人还没见过如此嚣张的人类,立马抄起武器准备干架。
凌云并不害怕,反而笑得很开心。
在一般人眼里,半兽人是一种残忍、野蛮和极具攻击性的种族,还有字面意义上的会吃人。但只要拳头够硬,就会发现他们又礼貌又欢乐。
“狗爷,让他们知道什么叫文明礼貌!”
大狗桑德斯扭过头没好气的瞅了一眼凌云,然后不再收敛自身气息,用冰冷的眼神盯住三个半兽人。
三个半兽人顿时如遭雷击,吓得连连后退,原本狰狞的脸上露出平和与纯良。最后还发音标准的念出如下台词:
“Ready to work?”(准备干活?)
“okie dokie.”(好的好的。)
“work,work!”(干活,干活!)
三个兽族苦工慌慌张张的跑了,好像再不去干活就得挨酋长的3级冲击波!
“喂,记得找份包吃包住的工作!”凌云喊完,笑得捂住了肚子。
小丫头不懂凌云的笑点,好奇的问:“零晕哥哥,你为什么笑啊?”
凌云摸摸她的头,“等你因弱小被欺负过,就知道我为何而笑!”
……
……
街道上的雪被清理过,露出黑褐色的硬泥地,再拉着雪橇在上面走很容易把滑板下面的毛皮磨秃。
凌云就近找了一家街边的店,付钱让老板帮他看下雪橇车。老板是个五十多岁的小老头,他没收钱,只说店里要是有看得上的,照顾下生意就成。
凌云就抱着小丫头进店转了转,店里都是些奇奇怪怪的小玩意,也不知道干什么用的。他没有半点购物的冲动,倒是小丫头眼睛亮晶晶的,这里摸摸那里戳戳。
“喜欢就拿,反正花的是你家的钱!”
小丫头很开心,挑了一堆非常抽象的东西。
小老头也很开心,夸小丫头眼光好,挑的都是他婆娘和儿媳的得意之作。
凌云无法理解,但知道付钱。
小老头不要银币,只收铁币和铜币。还热心的跟凌云讲,奥斯特银币就是垃圾,以后千万不要收。
凌云表示感谢,带着一娃一狗向城中心走去。
一路上行人看到大狗都投来好奇的目光。它收敛自身气息就不会给人压迫感,但庞大的体型和身上的血污仍旧很扎眼。
来到森林女神的神殿,桑德斯被神殿守卫拦了下来,“坐骑不得入内!”
好吧,对于小丫头而言,它确实算是坐骑。
凌云只好把狗子安置在临时拴马的地方。
桑德斯很不高兴,原本拴着的马更不高兴,直接跪下表示抗议。
“哥!求你,收了神通吧。我带苏雅看完病就出来!”
小丫头也跳了出来,“桑德斯,要听话哟!乖乖的!”
桑德斯无奈,找了一个角落趴下,变回一只与世无争的萌宠。
旁边马的压力顿松,颤颤巍巍的站起来,走到远离桑德斯的地方。
凌云掏出几枚银币,给一旁神色难看的看马小哥。
“麻烦你多照顾了!”
看马小哥偷瞄了一眼桑德斯,小声问:“你确定它不吃人?它身上那些污渍是血吧!”
“家养的,怎么会吃人。那些血是狼血,冬天山里不太平,得靠它才能安全通行。”
“是啊,冬天狼群太可怕了。没这种魔兽保护,可不能乱去!”说话间马小哥接过银币,掂量一下还是收进兜里。
进了神殿说明来意,神殿侍从见凌云穿着考究不敢怠慢,立即通报,很快一位中年女祭司接待了他。
一阵具有魔法世界特色的检查之后,女祭司表示没发现小丫头有被邪祟侵染的迹象,只是她身上的魔力活跃度比常人高,很可能有觉醒术士血脉的天赋。建议凌云带他去找法师或者术士看看。
如果是正常家长听到自家娃有成为术士的天赋,肯定高兴得跳起来。虽然术士被视为职业者之耻,文盲施法者,但也是正儿八经的职业者不是。
是职业者就有机会实现阶级跃迁,就能当人上人。如果是女性术士还能嫁入豪门专职产崽,靠娃走向人生巅峰!
可惜凌云不是普通人,听到小丫头有术士天赋只“哦”了一声。他更关心小丫头耳朵幻听是不是神经出了问题,可这就不是神殿祭司能管的领域了。
最后他本着来都来了不做点什么就亏了的精神,不顾祭司的劝解要了一个治疗三件套——让神殿的祭司为小丫头释放了三个神术:祛除疾病、解除诅咒与驱邪术。
治疗过程很轻松,全程小丫头除了害羞没有任何痛苦。
只是等凌云看到账单时,整个人都不太好了。
祛除疾病:10金币。
解除诅咒:15金币。
驱邪术:20金币。
共计45金币!
换算成软妹币就得50多万了,特么抢钱都没这来钱快!
凌云没质问收费是否合理,因为这收费标准是人家祭司向神只报备过的。
要是敢医闹,分分钟被雷劈死!
只是凌云的钱不够,打算去卖掉一把匕首凑钱。
刚好神殿就有典当业务,于是他都不用出神殿,就结清了医疗费用,还拿到40个金币的货款。
闭着眼睛一看,好像是看个病非但没花钱还倒赚了40金币。
可问题是凌云拿出来卖的匕首可是刃口夹嵌秘银,有坚固和锋锐两个附魔的附魔武器。
附魔武器哪怕放在有魔法有神明的青木世界,也不是随处可见的大白菜。普通人要是能弄到一把,恨不得吃饭睡觉洗澡都得带着。
这把匕首放市面上卖个120到150金币都很轻松,遇到有需求的冒险者,200金币也不是不可能。
而森林女神神殿只估价85金币。
虽然凌云不知道匕首的精确市场价,但能从神殿典当员那笑得看不到眼睛的脸上知道吃大亏了。
凌云很不爽,他不爱占人便意,但也不喜别人占他便宜。
可事已至此,掰扯下去对他这个外乡人没啥好处。最主要的是,东西是小丫头师父的,他不是很心疼。
好吧,就当是初到贵地,拜码头的礼数了。
凌云谢绝神殿祭司留他吃饭的好意,结完账就去找小丫头。
虽说神殿很黑,但是对于有钱金主他们的服务确实很好,正有一个年轻的神殿女仆陪着小丫头玩。
小丫头见到凌云,一溜烟的跑了过来扎进他怀里。
虽然陪她玩的女仆很年轻也很漂亮,但小丫头认生,玩得并不自在。
凌云把娃抱起来放到脖子上:“走,回家!”
“嗯嗯!回家回家!”
出了神殿,回到狗爷桑德斯的临时下榻处,就看到它正把一个人按在地上摩擦。而这个人年纪轻轻还衣品浮夸,一看就知道是哪家的二代。
所以,这是喜闻乐见的打脸剧情被触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