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玄幻 武侠 都市 历史 科幻 灵异 游戏 书库 排行 完本 用户中心 作者专区
小米阅读 > 总裁豪门 > 新婚夜离婚,她归来,全员飙演技 > 第334章 孩子,没了,时婉得赔!

林在歆大吃一惊。

她一句话堵死破口,“我不知道。”

沈青妆没再纠结。

林在歆反倒害怕了,“你为什么找我问这个?”

“我以为你有渠道了解过一些。”

林在歆眼珠子乱转。

以为她了解过……

话外之意,沈青妆调查过她?

还是听哪门子小道消息了解到她介入陆熹城和时婉的婚姻,搞走了时婉,不道德上位?

她的底细,可不能让人知道。

她的星途已经毁了,一个过气明星,无法再创造商业价值。

事业又面临惨败收场,爱歆书创办至今一直亏损,集团在死亡线上挣扎,耗着等待气数散尽。

她当下只剩下陆熹城了。

唯一拥有的,只有这份情。

这份情,是她的快乐,她的幸福,是她活着的指望和全部意义。

不能出现一丁点破坏这份情的苗头。

担心背后发生过她不知道的暗流,对她造成不利。

林在歆警惕,“那你问这个的目的是什么?”

沈青妆直言,“你知道,我妹妹喜欢陆凛,但是……”

陆凛爱的是时婉。

沈黎得不到他。

林在歆松口气,跳到嗓子眼上的心脏滑回去。

“我理解黎黎小公主对陆凛的痴情,首富家继承人那么香,是个女人都馋他,只是……抱歉,我确实不知道时婉有前夫。”

沈青妆突然来一句,“我也只知道时婉前夫死了,其他方面,没什么可用信息。”

什么?!

林在歆情绪一下被点燃。

敢咒她心爱的熹城哥死,时婉先去死吧!!

林在歆咬牙切齿的回击,“她前夫活得精彩暴爽的!人家是大帅比,超级富豪,娇妻在怀,儿女双全,幸福又美满。”

“反观时婉,她出身低贱,根本配不上好男人,是她使用下作手段结的婚,婚后即暴露真面目,被前夫一脚踹出来,她像狗一样漂泊流浪。”

沈青妆被绕晕,“你在说什么啊?”

咳咳……

林在歆急忙倒车,折回来。

“以上,纯善我个人猜测。”

她慌乱的解释,“听你说时婉传她前夫死了,我好气愤,一日夫妻百日恩呢,无论前夫怎样,她都不应该在外面咒他。”

沈青妆也拿不准时婉的话是真是假。

换下一个问题。

“你知不知道时婉跟陆凛发展到哪一步了?”

林在歆快速给出答案,“孩子都有了。”

不过。

别伤心。

“你的妹妹沈黎还有机会,时婉和陆凛并未领证。”

时婉现在算野的,没名没分,什么都不是。

陆凛还单着,喜欢就去抢,追求单身男人又不犯罪。

况且。

时婉没爹没妈,她身前身后空无支撑。

而沈黎,她可是沈家嫡出千金,沈常远和江静姝的亲生女儿。

沈黎出身显赫,金枝玉叶。

前有两个哥哥一个姐姐护着,后有大豪门沈家撑起。

乡野弃女与大豪门真千金干争夺战,时婉小鸡仔一只,沈黎抬脚就能把她踩死。

沈黎闭着眼睛玩败时婉。

沈青妆蒙圈了,“你说……孩子是陆凛的?!”

“当然。”林在歆坚定。

她可是“帮陆熹城做过亲子鉴定的”,排除陆熹城的种。

陪伴时婉最久、也是真爱她的陆凛,既然掏心掏肝爱两个孩子,并把他们带回陆家认祖归宗,孩子肯定就是陆凛的。

再说首富家继承人聪明绝顶,为人处事鬼精。

要不是他自己的骨肉,不可能这般疼宠。

可事实并不是这样。

关于时婉的两个孩子,沈青妆在沈家接收过正确信息,时婉在家人面前亲口确定就是前夫的。

孩子并非陆凛的种。

沈青妆由此判断林在歆对时婉的事真的不知道,就没再扯。

但鉴于林在歆智商卓绝,她的思维异于常人。

沈青妆便向林在歆请教。

“如果把时婉离异丑闻告诉陆家,你有什么好建议?”

林在歆眼底闪烁起异光。

她激动起来。

“你们家……打算向时婉下手了?”

要是能借沈家的手将时婉打进深渊,永远翻不出来,那长久以来积攒的恶气就出掉了。

沈青妆捡该说的说,“为了我妹妹沈黎,家人得做点事。”

林在歆拍桌称赞,“太棒了!你们家真是团结有爱,黎黎是你亲妹妹,一个爸一个妈生的,同承一脉,骨肉相连,帮她获得幸福也是你的幸福。”

沈青妆垂下了眼帘。

黎黎,不是她妈妈江静姝生的。

黎黎是第三者的女儿,全家人因此被蒙在鼓里24年。

但,这不重要。

黎黎小天使一样的生命温暖着全家人。

她对家人的爱,对妈妈的孝敬,时婉没法比。

一母同胞的亲姐妹,不如同父异母的私生妹妹。

沈家深明大义,善恶分明。

沈黎值得,他们愿意为她付出。

时婉不值得,同理,沈家会伸张正义,秉公行事,该怎样就怎样。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