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玄幻 武侠 都市 历史 科幻 灵异 游戏 书库 排行 完本 用户中心 作者专区
小米阅读 > 历史 > 三国:反骨魏延,开局荆州救关羽 > 第35章 主辱臣喜,卖主求荣

张昭的要求,让所有人的动作都停滞了。

刘备与诸葛亮对视一眼,没有半分犹豫,缓缓点头同意。

“张公此乃忠义之举,孤准了。”

“来人,速速将吴侯……请上来,不可怠慢。”

刘备特意在“请”字上加重了读音。

片刻之后,一阵沉重的铁链拖地声从侧门传来。

孙权被两名甲士“请”了进来。

他身上的锁链已被除去,换上了一身干净的锦袍,乱糟糟的紫髯也经过了梳理。

除了面色阴沉,整个人看起来并无大碍,甚至还保留着几分江东之主的体面。

张昭一见到孙权,悬着的心彻底放下。

他快步上前,深深一躬。

“吴侯,老臣来迟,让吴侯受惊了,恕罪。”

随即,他直起身子转向刘备,态度恢复了先前的从容。

“启禀汉中王,我家吴侯安然无恙,张昭便放心了。然,国不可一日无主,如今江东上下,已共奉故讨逆将军孙策长子,孙绍为主。昭此来,正是奉新主之命,与汉中王重修盟好。”

孙权闻言猛地抬起头,那双碧色的眸子死死地钉在张昭的背影上。

江东新主?孙绍?

自己前脚才被俘虏,他们后脚就另立了新君?!

好,好一个忠心耿耿的江东群臣!

一股彻骨的寒意伴随着无边的怒火,从他心底直冲头顶。

张昭仿佛没有看到孙权那要杀人的表情。

他话锋一转,脸上露出一片悲天悯人的戚容。

“汉中王,江东连年征战,百姓疲敝。此番刀兵再起,实非我等所愿。如今北有曹贼虎视眈眈,我两家若再内耗,岂不是亲者痛,仇者快?”

“还望汉中王能以天下大局为重,释放我家故主,归还南郡之地,两家罢兵,重结盟好,共抗曹贼。”

他一番话说得情真意切,声泪俱下,却对那份割地赔款的条约,绝口不提。

“呵呵。”

张飞忍不住冷笑出声,刚要发作,却被关羽一个手势按了下去。

诸葛亮手持羽扇,上前一步,脸上挂着和煦的微笑。

“张公之意,亮已明白。只是两家交战,既已分出胜负,总该有个章程。盟约已定,白纸黑字,岂能当做儿戏?”

他对着身后的侍从一点头。

侍从立刻将一份帛书呈上,正是那份孙权亲手画押的《江陵条约》。

张昭接过帛书,只看了一眼,便露出了极度震惊的表情,双手都开始发抖。

“这……这……如此苛刻之条约,与亡我江东何异?!”

他猛地将帛书举起,大声反驳。

“况且!此乃吴侯无奈之下所签,如今我江东之主,乃是孙绍!前主之约,新主焉能承认?此约,自然作废!”

“张公此言差矣!”

法正当即出列,厉声呵斥:“两国盟约,岂是你说作废就作废的?简直是滑天下之大稽!”

张昭毫不示弱,引经据典,口若悬河。

从周礼说到汉律,将“君主更替,前约可废”的道理说得头头是道。

一时间,竟与诸葛亮、法正等一众西川文臣辩得是不相上下,整个大厅变成了唇枪舌剑的战场。

一直冷眼旁观的魏延,此刻忽然发出了一声刺耳的冷笑。

“呵。”

笑声不大,却让所有人的辩论都戛然而止。

魏延缓步上前,根本不看那些条约,只是盯着张昭。

“好一个张子布,我且问你,孙权被我军生擒之前,是不是尔等江东之主?!”

他的问题简单直接,直击要害。

张昭一愣,下意识地回答:“自然是,但……”

“没有但是!”

魏延不给他任何解释的机会,陡然提高了音量,如同平地起惊雷。

“你主有难,尔等身为臣子,不思如何倾尽国力营救,反倒急于返回建业,另立新主!此为不忠!”

“他以江东之主的名义,与我主签订盟约,白纸黑字,人证物证俱在!尔等却拿着新主当挡箭牌,妄图撕毁旧主定下之盟约!此为不信!”

魏延一步步逼近张昭,气势如山,压得张昭连连后退。

“我魏延征战半生,从未见过有如此厚颜无耻之人!”

“一个不忠不信之辈,有何面目,在此狺狺狂吠!”

“吴侯本人就在此处,几时轮到你一个臣子在这里聒噪?新主孙绍远在建业,尚未亲至,你又算是什么东西?!”

“还是说,你们江东的规矩,就是如此?!”

魏延猛地一顿,一字一句,如同重锤般砸在每个人的心上。

“主辱臣喜,卖主求荣?!”

“你!”

这八个字,仿佛八柄淬毒的利刃,狠狠捅进了张昭的心窝。

他那张原本还算红润的脸,瞬间由白转红,由红转青,最后化为一片死灰。

他伸出颤抖的手指着魏延,嘴唇哆嗦着,却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噗通。”

张昭身子一软,竟被活活气得瘫坐下去。

而在场的孙权,听到魏延这番话,更是浑身剧震。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