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花灼灼,春水潺潺。
南疆这片桃花林有个极美的名字——“忘忧谷”。十年前蓁离一行人游历至此,被这里四季不散的桃花和与世隔绝的宁静所吸引,便在此定居下来。他们建了几间木屋,开垦了几亩薄田,过起了寻常百姓的生活。
晨曦初露时,蓁离在桃林间练剑。她的剑法早已返璞归真,每一招都带着自然的韵律,剑光过处,桃花瓣随风起舞,却不伤一蕊一叶。
“离儿,该吃早饭了。”赵天翊端着粥碗从木屋走出,十年来他已习惯了这样的称呼,只是偶尔在梦里,还是会脱口而出“殿下”。
蓁离收剑回鞘,接过温热的米粥:“今天是什么日子,你起得这样早?”
“你忘了?”赵天翊笑着指向远处山道,“昨日猎户老张说,今日是谷外的赶集日。你不是说要带些种子回来,试着种北境的雪莲吗?”
蓁离这才想起,他们虽隐居,却并非与世隔绝。每隔十日,他们会去三十里外的小镇赶集,用山中采摘的草药换取生活所需,也探听外面的消息。
早饭后,七人聚在院中商量今日的安排。
“我和青岚去采药,”墨辰抚着胡须,“昨日在南坡发现了几株百年灵芝,今日该成熟了。”
“我和狼图去山里打些野味,”四长老说,“最近山谷里来了几只野猪,总偷吃菜园。”
白子轩整理医箱:“我去镇上义诊,前些日子答应王掌柜给他老母亲看看风湿。”
最后只剩蓁离和赵天翊去赶集。临行前,胡青岚凑到蓁离耳边低语:“姐姐,镇上的李裁缝家新进了一批江南的丝绸,你去看看有没有喜欢的颜色,做件新衣裳。”
蓁离会意一笑。这些年同伴们都默契地不再提过去的事,仿佛他们真的只是隐居山野的普通人。但有些习惯改不了——比如每年春天,赵天翊都会送她一件新衣,说是补上错过的生辰礼物。
山路蜿蜒,晨雾未散。赵天翊牵着蓁离的手,两人并肩而行。路旁的野花沾着露水,鸟鸣声声,一切都宁静美好。
“有时候我在想,”蓁离忽然开口,“如果十八岁那年,我没有解开续命锁,没有去寻找七德之器,现在会是什么样子?”
“大概会在人间某个小城,开个绣庄,嫁个书生,生几个孩子。”赵天翊想象着那画面,“平凡,但安稳。”
“你会来找我吗?”
“会。”赵天翊握紧她的手,“无论你在哪里,变成什么样子,我都会找到你。”
蓁离心中一暖。正要说什么,前方忽然传来急促的马蹄声和呼喊声:
“让开!快让开!”
一匹惊马从山道拐弯处狂奔而来,马背上是个十来岁的少年,脸色煞白,死死抓着缰绳却控制不住马匹。马后还跟着几个家丁模样的人,边追边喊:“少爷!抓紧!”
眼看惊马就要撞上两人,赵天翊一步踏前,单手拉住缰绳,另一手轻抚马颈。说来也怪,那狂躁的马匹被他这一抚,竟渐渐安静下来,打着响鼻停住了。
少年惊魂未定地从马背上滑下,家丁们气喘吁吁地追上来。
“多谢两位相救!”为首的家丁抱拳行礼,“我家少爷初学骑马,惊了马匹,若非二位,后果不堪设想。”
蓁离打量这少年,锦衣华服,眉清目秀,腰间佩玉质地极佳,显然不是寻常人家子弟。更让她注意的是,少年额间有一道极淡的金色印记——那是古灵族血脉的痕迹,虽然稀薄到几乎不可察。
“举手之劳。”赵天翊淡淡道,“不过山路崎岖,以后骑马要小心。”
少年这时才缓过神,整理衣袍,彬彬有礼地作揖:“在下林清源,多谢二位救命之恩。不知二位尊姓大名,家住何处,改日定当登门拜谢。”
“山野之人,不值一提。”蓁离微笑,“快些回家吧,家人该担心了。”
林清源却不肯走,眼睛亮晶晶地看着二人:“二位身手了得,气度不凡,定不是普通山民。我祖父常说,山野之中多隐士,莫非让我遇上了?”
家丁小声提醒:“少爷,老爷还在镇上等我们。”
林清源这才恋恋不舍地告辞,上马前还回头喊道:“我家在镇东头的林府!二位若来镇上,一定要来做客!”
目送一行人远去,赵天翊皱眉:“那孩子身上有古灵气息。”
“很微弱,”蓁离点头,“应该是隔了很多代的混血。而且……你不觉得他眉眼间有些眼熟吗?”
赵天翊仔细回想:“像谁?”
“像妖烨。”蓁离轻声道,“尤其是笑起来的时候。”
两人对视一眼,都想到了一种可能。但随即又摇摇头——天下之大,相貌相似之人何其多,未必就有血缘关系。
来到镇上,集市已热闹非凡。蓁离买了菜种、布匹,赵天翊打了酒、买了盐。经过林府时,看见大门敞开,门前车马络绎不绝,似乎在办什么喜事。
“听说林家老太爷今日七十大寿,”旁边卖菜的大婶热情地介绍,“林家可是我们镇上第一大户,乐善好施。你们要是没地方吃饭,去蹭顿寿宴也不错,林家来者不拒。”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