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面的几日,王灏云都在翻看卷宗,他想要快点找到案件的突破口。
既然王灏云说了要严恕帮他做事,严恕就没有再避嫌,他开始仔仔细细地梳理整个案情的经过。
的确这个案子的过程看上去并不复杂,至今未能定罪的最大原因是涉案的两大家族势力比较大。
开封府祥符县的高家和李家都是当地有名的望族,他们联络有亲。
高家的老爷高廉已经六十岁了,丧妻未娶,有一个受宠的妾室刘氏。他一生无子,和侄子高秉贤以及侄儿媳妇李氏住在一起。
高秉贤和李氏结婚六年多了,感情不太好,经常吵闹。一日,他们又发生了口角,争执起来,以至于动手。妾室刘氏也一向和李氏不睦,就参与其中。到了晚上,李氏就死了。
高家以李氏中暑发痧,导致暴毙上报官府。李家人去看的时候发现女儿尸身上有伤痕,不像病死,就不同意下葬,执意报官验尸。
县令黄兆蕙推脱生病,一直不肯去验尸。李家当然不肯依,再次呈控县衙。黄兆蕙只得将此事上禀开封知府方士淦,仍然推说有病,由知府委派相邻的陈留知县代为验尸。
因为是六七月的盛夏光景,这样左推右挡一耽搁,到陈留知县验尸时,高李氏的尸体已经腐烂。再加上高、李两家各执一词,针锋相对,陈留知县当即离座,一边禀告上台,一边又将此案移交回祥符县。
李家见此情形,深知事情若不闹大,必然没有申雪之日。于是高李氏之兄李鸿赴臬司衙门呈控。控词中说,李氏尸身右腮颊有掌伤,项下有勒痕三道,两手腕有缚痕,胸前后有血晕,绝非自然死亡。臬司衙门最初并没有给予此案足够的重视,只是按照惯例,又将案件批回开封府。知府方士淦也掉以轻心,随手指派通许县马伯乐审理。
此时的高家老爷见案子闹大,不免又羞又恼、又惊又怕,一时间病重不起,一命呜呼。妾室刘氏出面打点了通许知县,又拖了几个月。
由于李家威胁要进京城告御状,开封知府便组织了祥符、通许、陈留三家知县,对高李氏的尸体进行蒸检。所谓蒸检就是在尸体完全腐坏的情况下,用酒、醋蒸熏骨骼以定死因的验尸方法。
方士淦主持的这次蒸检,得出的结论是“自缢身死”。对此李家不肯认可,李鸿向河南巡抚控诉黄鸣杰。
巡抚命令臬司衙门审理此案。这次另换仵作,再次蒸检,得出来的结论还是一样——自缢身亡。
李家在京城有亲属当御史,将事情直呈御前。皇帝下旨到河南查问此案,巡抚黄鸣杰上书解释全部疑点。
首先,何以高家一开始说发痧而死,而两次蒸检都是自缢?黄鸣杰解释说:是夫妻二人又起口角争执,丈夫将妻子推倒在地,并掌掴其右额及左臂。此时刘氏前来劝架,李氏不服,遂又被刘氏掌掴左额一下。初检中的额、腮、肋骨等处伤痕,就是这样殴打磕跌所致。李氏羞愤不已,次日上灯时分,将绳子系在床档上、身子跪在床沿上上吊自缢。因为惧怕李家追查自缢原因,高家便假报发痧病死,确实没有谋害之事。审官再问刘氏及婢女等人,也都是同样说法。
另外,黄鸣杰还指出两次蒸检,李氏顶心、囟门、脑后及手指、牙齿各骨俱有红色血晕,与《洗冤录》所载自缢身死状相符,耳根骨有顺上红色,尤为缢痕的确实证据。至于头骨、眉骨、肋骨、膝盖骨处的缝隙、红晕、浅黑等异常现象,为轻轻微伤,是当日白天夫妻打架所致,并非致命。
黄鸣杰在奏折中也明确提到,对于两次检验结果,朝中有人的李家仍然不服,强硬表态“不办谋杀不能甘心,不到刑部不能明白,本省仵作总靠不住”等等。
面对目前的僵持情形,黄鸣杰建议:不如请皇上下旨,准许由湖北刚刚调到河南的新任按察使王惟询主审此案,并同意李家的要求,从河北省调取仵作两名,对尸体进行第三次蒸检。
对于黄鸣杰的建议,皇帝全盘照准。
王惟询来到河南,主持的验尸当日,尸骨尚未蒸煮,河北来的仵作何培就报出高李氏囟门等处伤痕明显,实系被掐身死的结论。一时举座大哗,初检、覆检各官并河南仵作等纷纷离座争执。尸场吵成一团,不待检验完毕,众人便气愤而散。
作为主持者的王惟询亦负气而去巡抚衙门,向巡抚黄鸣杰理论。巡抚是本案的主要负责人,若被王惟询翻案成功,他要承担不小的连带责任,因此他坚决站在河南众官员一边,与王惟询当场吵嚷起来。二人各不相让,以致黄鸣杰拍案怒斥,大失封疆重臣的体统。
王惟询本就气郁交加,与顶头上司这样对骂一场,越发觉得孤掌难鸣,又想到高李氏尸骨两经蒸检早已残缺不全,就算河北仵作技术高超,也难办成铁案。
按照王惟询幕友、随从等人的说法,此时的王臬台神情恍惚、行坐不安,如此数日,王惟询终究心障难解,到河南不过一个月,就于衙署自缢而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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