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玄幻 武侠 都市 历史 科幻 灵异 游戏 书库 排行 完本 用户中心 作者专区
小米阅读 > 其他 > 少年白马:温家毒剑仙,震惊天启 > 第82章 城内城外,波诡云谲

北境,天外天。

天外天的雪似乎永远都不会停,银装素裹的世界里竟有一座腾腾白气升起的凉亭。

身披裘皮大衣的玥瑶遥望南方,眼中总有些化不开的忧愁。

身后的玥卿坐在亭子里,面前的桌子上架着一口炭火彤彤的铜锅。

铜锅周围除了北蛮的鲜羊肉,还有南诀的风菇、北离的鲜笋……

玥卿似乎对眼前的东西没什么胃口,看着姐姐玥瑶的脸,轻叹了声:

“姐姐,无相使早就发现了我假扮你的事,是玥卿不好,没有完成姐姐交待的任务。”

玥瑶转过身来,安慰道:

“没事的,本就是我的错,不该擅自离开北阙,这下无功而返,怕是又要授人以柄了。”

玥卿放下筷子,摇了摇头:

“是妹妹不好,没办法替姐姐分忧,这么一点事都做不好。”

玥瑶轻轻摸了摸玥卿的头发,幽幽开口:

“父亲闭关这么久,他的神功未成,无相使在外一手遮天,我们复国的大业,唉……”

“玥卿,锅里已经沸了,快吃吧……我本不应该跟你说这些,姐姐现在实在是独木难支!”

“不说这些了,你我姐妹一心便好,快吃吧,来~姐姐给你夹肉……”

……

此时的无相使依然端坐于溶洞之中,手中的狼毫笔刷刷写下一道密信:

『听闻无作使已成功通过学堂初试,须知除百里东君外,还有一人亦是天生武脉。

此人即为叶鼎之,化名雨生岚。如若尊使无法掳得百里东君,不必焦躁。叶鼎之本就意图复仇,

与我北阙可谓同仇敌忾,将其带回,亦是良谋!儒仙古尘之药人术暂不知悉被何人所得。据紫白护法所言,

极有可能是被温彦钊所得,老夫自会加派人手查探。

望尊使多加留意,无相』

密信写成后,无相使收在一个锦囊中,交给了恭候在前的紫雨寂。

“雨寂,此去务必要探查出药人之术的下落,同时也要留心,关键时刻助无作尊使一臂之力!”

“若是天生武脉与药人之术俱得,那我北阙复国有望!”

紫雨寂接过锦囊,单手抚胸施礼道:

“谨遵尊使之命,雨寂现在便出发前往天启城!”

无相使露出个满意的微笑,点了点头,随后问道:

“小姐她回来也有两日了,此行无功而返,怕是以后不会再擅自做主了,派人看好她。”

紫雨寂有些迟疑:

“那个叫百里东君的,不知为何,貌似已经对小姐没什么兴趣了。”

“恐怕也是温彦钊从中作梗,还有萧若风等人,尊使,这些人不除……”

无相使摆了摆手:

“百里东君就不要再惦记了,他牵扯的势力也太过庞杂,学堂大考终试的时候,我相信无作尊使会有他的考量”

“予取予求,都看无作尊使的安排吧。”

紫雨寂闻言也不再啰嗦,施礼后便退了出去。

无相使见紫雨寂离去后,手指敲打着轮椅扶手,心中暗忖:

“无法无天已死,无作双尊又离开了一人,现在恐怕上下干系均牵于老夫一人,除了玥瑶那个丫头,便没什么能够影响老夫的布局,宗主啊,老夫等不到你神功大成的时候了!”

……

天启城,青王府。

“啪!”

青王萧燮手中酒杯被摔了个粉碎,瓷片纷飞,随后便是一声怒吼:

“还没有查探到儒仙古尘的下落吗,本王养你们都是干什么吃的?”

萧燮面前跪着那人来头不小,是萧燮重金收买的影宗杀手周伊巍,他蒙着脸半跪于地。

“殿下,我派出的兄弟们几乎把乾东城大大小小能藏匿的地方都查探了几遍,依然杳无音信!”

“镇西侯府外围日夜都有我们的人在盯梢,若是发现古尘下落定然会火速回报……只是……”

萧燮脸色阴沉的吓人,牙齿摩擦着挤出一句话:

“只是什么只是,本王要的是能治百里洛陈结交西楚余孽、通敌叛国的罪证!”

“现在已经过去半月有余,你们拿回来的东西有一件是有用的吗?”

周伊巍的头又垂了下去:

“殿下,现在只有一种可能,除非儒仙早已不在乾东城,不然这么久不可能露不出一点蛛丝马迹!”

“魔教两大尊使无法无天曝尸荒野,一个是温彦钊所杀,另一个经查定是儒仙所杀……”

“如果像殿下听到琅琊王所言,他亲眼看见传功给温彦钊后便死了,那为何我们连儒仙的尸首都未曾寻得!”

萧燮像个斗气的鹌鹑,一双三角眼死盯着周伊巍:

“跟本王说这些有什么用?本王如果能知道他被谁带走的还用的着花那么多金银养你们这群废物?”

“快去查,学堂大考终试结束前,把结果给我!不然你们也都死在乾东城好了!”

周伊巍听到这话,打了个寒战:

“遵命,属下定然不辱使命!”

随后身形一闪,化作一阵黑雾消失在王府之中。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