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玄幻 武侠 都市 历史 科幻 灵异 游戏 书库 排行 完本 用户中心 作者专区
小米阅读 > 其他 > 少年白马:温家毒剑仙,震惊天启 > 第329章 叶鼎之又被人盯上了(本章含两章)

傍晚。

三七铺喊杀声响作一片。

西山红日半遮半掩,仅仅露出一小块就把大半天空映的一片血红。

残阳之下,战马四散奔腾,东一匹西一匹,骑兵也被叶鼎之杀的东一片西一片。

真武剑每每挥出,都有几个骑兵跌下马去,鲜血与脏器把打谷场的地铺成血红一片,空气中满是血腥气,直令人作呕。

叶鼎之面无表情,身如鬼魅在骑兵队伍中间快速闪过,剑刃划过骑兵的身体却连一滴血也没有沾上。

眼见一支百人骑兵小队堪堪只剩下两人,其中一个疤瘌眼的汉子被杀神一般的叶鼎之吓得几近虚脱。

好在他尚且能拉动缰绳,趁着叶鼎之斩杀其他同伴时调转马头朝南边逃去……

距他四五十步外的同伴就没那么幸运了,那个青白面皮的骑兵自投身行伍以来,哪见过这等惨烈的场面?

他的头盔上不知粘着哪个倒霉蛋被叶鼎之一剑削去了半张脸,此刻正从塌陷的眼眶里涌出半个眼球,粘着红白不明的液体顺着头盔纹路缓缓滑下。

那半个失去光彩的眼球,正好跟他在头盔边缘来了个对视,这一幕几乎将他吓得灵魂出窍!

这个骑兵显然也已经失去了反抗的力气,傻愣愣伏在马背上。

直到他眼中又出现了一身红衣的叶鼎之,未等看清叶鼎之的表情便被他一剑拦腰斩断!

那半截身子失去平衡,在跌落马背的前一刻,这骑兵惊恐地问了句:

“你……到底是谁?你是人……还是鬼?!”

叶鼎之面如寒霜,声音中满是恨意:

“我是叶鼎之,你们应该很清楚才对!其他的话下地狱再问吧!”

话音出口,反手又是一剑,骑兵的头颅高高飞起,血箭扬起洒了战马一身。

百骑来,一骑走。

叶鼎之御起轻功飞到几十丈高空,终于看到了那个唯一逃走的骑兵。

极目远眺,那人已经跑出七八里外,胯下战马依旧四蹄飞扬,夺路狂奔。

“呵,漏了一个。”

叶鼎之有些不甘地自语道。

……

逃脱的那个骑兵临走前听到了“叶鼎之”这个有些耳熟的名字,他哪有功夫去想,光是逃跑就几乎拼尽了全身力气。

他手中马鞭不断地抽在马屁股上,胯下战马跑的满嘴白沫,一个时辰后,终于看到了驻扎在三七铺七十里之外的临时军营。

一身血污的骑兵跌跌撞撞冲进大帐,跪在地上大口地呼吸着空气。

耿继渊正入神地看着地图,听见响动抬头瞥见了闯进来的骑兵。

见他如此狼狈,耿继渊眉心锁紧沉声问道:

“怎么回事?!”

跪在地上地骑兵不敢抬头看他,怯懦地应道:

“将军……将军,全死了……我的弟兄们全死在三七铺了!”

“全死了?卓百户呢?他可是金刚凡境的身手,也死了?”

“死了,他第一个死的,都没看清来人的动作头就被斩下来了!”

耿继渊闻言大惊瞪着双眼低吼道:

“是谁干的?!快说!”

骑兵这时才缓缓抬起头来,吐出三个字:

“叶鼎之!”

耿继渊只觉大脑一片空白,这个名字他当然熟悉。

比起来那些不明不白死在叶鼎之手中的骑兵,他清楚这个名字代表的意义。

军神叶羽独子、雨生魔爱徒‘、独闯天启城虐杀青王、大闹景玉王府劫走王妃……

叶鼎之,可以称得上北离第二大钦犯!(第一自然是我们的温彦钊……)

虽说耿继渊这些年一直在云州卢廷恩麾下统军,但这些事他早有耳闻。

耿继渊很清楚,这事既是个大麻烦,同样也是个万分难得的机会!

若是叶鼎之能被他亲手抓获,再将他押解至天启城给当今皇上,那绝对是大功一件!

虽说不能让自己位列公侯,但博个富贵终生,或者换个三品总兵的军职应该不成问题。

耿继渊皱着眉头想了一会,挥了挥手:

“你先退下吧……”

那个骑兵颤巍巍站起身来,转身刚要走出营帐,却又被耿继渊叫住了。

“记住!”

“这件事,不许对任何人说!去主薄那里领五十两银子,这段日子你不用上阵了,回老家去吧!”

那骑兵先是一愣,随后喜出望外跪地磕头不止:

“多谢将军,多谢将军!”

耿继渊冷着脸,走到他身边一把提起低声道:

“记住我的话,不要对任何人说起‘叶鼎之’这个名字,不然……想想你的老娘和婆姨!”

那骑兵点头如捣蒜,千恩万谢地出了大营。

见骑兵走远,耿继渊冲帐外喝道:

“传令兵!”

片刻后,进来个短眉圆脸的军士,他俯身跪地:

“将军!”

耿继渊从架子上拿起长剑挎在腰间,随后戴上了那顶熟铜铸就的兜鍪,对传令兵吩咐道:

“传我将令!”

“神驹营一千人先行出发,到三七铺前五里处休整待命!”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