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玄幻 武侠 都市 历史 科幻 灵异 游戏 书库 排行 完本 用户中心 作者专区
小米阅读 > 历史 > 从边将到帝王:李氏的逆袭路 > 第267章 出征之断

从边将到帝王:李氏的逆袭路 第267章 出征之断

作者:木九州 分类:历史 更新时间:2025-12-20 18:40:25

景安五年秋,东征大军三路齐发的捷报刚传至长安,太极殿内便响起了不同的声音。御史台一名御史躬身奏报:“陛下,安西王李承昭虽熟知藩属事务,却无领兵作战之经验,恐难担副元帅之责;水师都督秦岳资历尚浅,骤然委以断敌后路之重任,臣恐有失!”

此言一出,不少老臣纷纷附和:“御史所言极是,东征关乎大唐天威,当换久经沙场的老将挂帅,方为稳妥!”

御座上的李宸翊握着传国玉玺,玄铁拐杖轻轻叩击金砖,目光沉凝却语气笃定:“朕点将之时,便知诸位会有疑虑。李承昭虽无领兵之名,却随卫凛戍边十载,西域大小部族冲突,他皆参与调停谋划,其谋略与沉稳,不输沙场老将;秦岳出身水师世家,自十五岁便随父出海,曾率三百水师击退过海盗万余人,其水战之能,朕在太子时期微服巡查登州时便已亲见。”

他顿了顿,声音陡然提高,铁骨铮铮的语气震彻殿宇:“用人之道,贵在识人善任、疑人不用、用人不疑!朕既将兵权托付于他们,便信其能破敌;若朕此时临阵换将,不仅寒了将士之心,更会乱了全军部署!”

说罢,他抬手令内侍取来三道密诏,亲手加盖传国玉玺:“卫凛、李承昭、秦岳三人,皆持朕之密诏,军中事务可临机决断,无需事事请示。凡敢质疑帅令、动摇军心者,无论品级高低,以军法论处!”

百官见状,再无人敢多言——他们深知,这位帝王的信任从不是凭空而来,而是基于太子时期的亲身考察与对人才的精准洞悉,这份“用人不疑”的魄力,正是盛世帝王应有的胸襟与底气。

与此同时,上阳宫内,太上皇李佑虽退居深宫,却始终关注着东征战局。他在宫中设了“观战局”,每日令内侍抄送前线军情,案上摆着与太极殿同款的舆图,上面用朱笔标注着大军行进路线与倭寇动向。

当听闻朝堂有人质疑李承昭与秦岳时,李佑抚着花白的胡须,对身旁的苏明笑道:“宸翊这孩子,颇有当年朕的风范,却比朕更敢用人。李承昭这孩子,朕当年便见过,沉稳细致,擅于统筹;秦岳虽是后辈,却有勇有谋,宸翊识人之准,不输于朕。”

苏明躬身回道:“太上皇英明,新帝用人不疑,正是帝王成事之关键。”

几日后,前线传来急报:秦岳率领水师行至渤海海域时,遭遇倭寇小股战船偷袭。倭寇战船小巧灵活,善近战突袭,水师将士一时有些慌乱。秦岳却临危不乱,依景安帝战前亲授的“火攻破敌”之策,令战船散开,以三连发强弩射杀倭寇,再投掷燃烧火石焚毁其战船。

一战之下,击沉倭寇战船五艘,生擒倭寇百余人,水师未损一船一卒。捷报传回长安,李宸翊当着满朝文武的面,将捷报掷于御案:“诸位爱卿,秦岳未负朕之信任,这便是朕用人不疑的底气!”

百官齐齐躬身,心中再无半分疑虑。

上阳宫内,李佑听闻秦岳大捷,当即令内侍备笔墨,写下一幅“运筹帷幄,决胜千里”的匾额,差人送往太极殿。李宸翊收到匾额后,亲自拄着玄铁拐杖赴上阳宫谢恩。

父子二人相对而坐,李佑指着舆图上的全罗道:“宸翊,倭寇善水战,却不善陆战;善劫掠,却不善久战。卫凛的天枢锐卫是陆上利刃,秦岳的水师是海上屏障,李承昭统筹粮草情报,三路协同,此战必胜。但你需谨记,破敌之后,当安抚朝鲜百姓,彰显大唐天威,更要永绝倭患,不可给其卷土重来之机。”

李宸翊躬身颔首:“父皇教诲,儿臣谨记在心。儿臣已令李承昭,待战事平息后,与朝鲜国王商定‘沿海联防之策’,大唐水师与朝鲜水师定期巡防,共御倭寇。”

李佑眼中闪过赞许:“如此甚好。你虽身有残足,却有护国安邦的铁骨与谋略,朕能将江山托付于你,实乃大唐之幸。”

离开上阳宫时,夕阳正斜,李宸翊拄着玄铁拐杖,一步步走在宫道上。他知道,父皇的关注是他的后盾,将士的忠诚是他的底气,而“用人不疑”的帝王之道,则是他打赢这场东征之战、护佑藩属安宁的关键。

此时,前线再传捷报:卫凛率领天枢锐卫已抵达辽东边境,与朝鲜守军顺利会师;李承昭的粮草船队也已抵达朝鲜王京,正全力筹备军需;秦岳的水师则已逼近对马岛,即将对倭寇补给线展开突袭。

太极殿内,李宸翊立于舆图前,玄铁拐杖斜倚身侧,目光望向东方。他知道,东征之战的大幕才刚刚拉开,真正的硬仗还在后面,但他坚信,只要三路大军同心同德,只要他坚守“用人不疑”的初心,定能斩尽倭寇,让大唐的龙旗在朝鲜半岛高高飘扬,让天朝上国的威名传遍四海。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