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五章:被窃取的创意与重生的裁决
市中院知识产权审判庭的空气里,弥漫着一种纸张与油墨混合的特殊气味。赵桐权走上审判长席时,目光落在原告席上那个穿着灰色冲锋衣的年轻人身上——苏哲,二十七岁,头发凌乱,眼下带着浓重的青黑,手里紧紧攥着一本厚厚的漫画手稿,手稿的边角已经磨得起了毛。被告席上坐着“星漫文化”的总编辑张启明,四十多岁,一身笔挺的西装,嘴角噙着一丝若有若无的笑意,仿佛眼前的诉讼不过是场无关痛痒的闹剧。
这场景让赵桐权的思绪微微一沉,“上一世”他曾审理过一起类似的着作权侵权案,插画师的作品被公司擅自改编,他当时只盯着“相似度”的技术鉴定,却没看到创作者在法庭外撕碎手稿的绝望。后来才知道,那幅画是插画师为患病女儿筹集医药费的心血之作,而公司盗用后赚得盆满钵满。那时他总觉得“依法裁判”便是尽头,却没细想创意被窃取对创作者的毁灭性打击,如今再面对苏哲那双布满血丝的眼睛,心里那杆法律的秤,多了层对“创作价值”的尊重。
“原告苏哲,你诉称被告‘星漫文化’出版的漫画《暗界行者》,抄袭了你2022年创作的《暗影追凶》核心情节、人物设定及分镜设计,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侵权、公开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50万元,对吗?”赵桐权的声音透过麦克风传出,清晰而平和,带着一种穿透像素与线条的温度。
苏哲猛地站起来,声音因激动而发颤:“是!《暗影追凶》是我画了三年的心血,2022年8月我投稿给‘星漫文化’,他们说‘风格不符’退回来了,结果今年3月就推出了《暗界行者》,主角都是能进入影子世界的刑警,连反派的面具设计都跟我手稿里的一模一样!这不是巧合,是**裸的偷窃!”
他将手稿举过头顶,阳光透过高窗照在泛黄的纸页上,能看到密密麻麻的修改痕迹:“这是我每天画到凌晨三点的记录,这是我为了设计影子能力查的37本物理学书,这是……”他的声音突然哽咽,“这是我准备用来求婚的作品,现在被他们改成这样,我……”
“原告请控制情绪。”张启明的律师王律师立刻起身,语气带着职业化的冷静,“审判长,《暗界行者》是我公司签约作者林舟独立创作的作品,早在2021年就已完成大纲,与原告所谓的《暗影追凶》不存在任何关联。原告仅凭‘题材相似’就指控抄袭,纯属恶意诉讼,目的是蹭热度。”
王律师调出《暗界行者》的创作时间线:“大家可以看到,林舟2021年11月在社交平台发布过角色剪影,2022年3月公开过第一章分镜,均早于原告声称的‘投稿时间’。所谓的‘核心情节相似’,不过是悬疑漫画的常见套路,比如‘刑警破案’‘超能力设定’,这些都属于公有领域,不能被原告独占。”
“请原告出示证据。”赵桐权看向苏哲,脑海里已浮现出“上一世”的教训——知识产权案件中,“接触 实质性相似”是认定侵权的核心,而“实质性相似”不仅要看表面元素,更要分析创意的独特表达。上一世那个案子,他因忽视了插画中“用咖啡渍表现星空”的独特手法,错误认定“星空图案属于公有领域”,如今再面对两份漫画的分镜对比图,眼睛像被像素点扎得生疼。
苏哲的律师李律师起身,将一份对比表格投影在大屏幕上:“审判长,各位陪审员,我们将两部作品的126处细节进行比对,发现存在93处实质性相似,远超‘常见套路’的范畴。”
屏幕上左侧是《暗影追凶》的手稿,右侧是《暗界行者》的出版物:主角穿越影子时的“涟漪特效”分镜角度完全一致;反派组织的暗号“影随光生”与原告手稿中的“光至影生”仅一字之差,且都用颠倒的五角星作为标志;甚至有三页分镜的台词,只是将“他”改成了“她”。
“更关键的是,”李律师调出邮件记录,“2022年8月15日,苏哲通过‘星漫文化’官网的投稿邮箱发送了《暗影追凶》全稿,邮件显示‘已读’,接收人是被告张启明的助理。我们申请法院调取了被告公司的内部服务器,发现2022年9月至11月间,张启明的账号多次访问该邮件,并将附件转发给了《暗界行者》的作者林舟。”
她播放了一段林舟的直播录像,画面里林舟在回答粉丝提问时说:“《暗界行者》的影子能力设定,是参考了‘一位投稿者的创意’,不过我做了‘很大改动’。”李律师补充道:“林舟所谓的‘很大改动’,只是将主角的职业从‘法医’改成了‘刑警’,核心创意丝毫未变。”
王律师立刻反驳:“邮件‘已读’不代表张启明看过,转发记录也可能是系统误操作。林舟的直播发言被断章取义,他说的‘参考’是指‘公开的创意征集帖’,并非原告的投稿。”她呈上林舟的创作笔记:“这是林舟从2021年开始的手写笔记,里面有大量废弃的设定稿,比如最初的反派是狼人,后来才改成影子能力者,足以证明其创作的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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