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玄幻 武侠 都市 历史 科幻 灵异 游戏 书库 排行 完本 用户中心 作者专区
小米阅读 > 总裁豪门 > 偏执男主?我拿走后,女主哭了 > 第404章 毁容丞相之子 X 武林第一美人17

这一晚姬元朔的府上私下来往了很多人。

没人知道,这些人被召唤进来被吩咐了什么。

黑夜成了所有秘密最好的掩护。

无论外面多少风雨,此刻都无法打扰那对恩爱的新婚夫妻。

次日,太阳高升。

房间里依旧没有丝毫动静,却没有一人上前打扰。

容彻心满意足的搂着怀中人,看着那泛红带着魅意的眼尾,忍住又激动起来。

可在看在清欢眉眼间的疲惫,他闭了闭眼,平缓情绪,放软身体,让她睡着更舒服些。

昨夜是他孟浪了,高估了自己的控制力。

看着清欢的眼神更加怜惜和心疼。

容父容母也没让人来催促,更是吩咐不准任何人打扰。

清欢是被饿醒的。

她迷迷糊糊睁开眼睛,脑子还没反应过来,感觉手下一片温热,条件反射的按了按。

闷哼的声音在头上响起,所有的克制在这一刻溃不成军。

清欢只觉得腰上一紧,整个人又被压在床榻上,浓烈炙热的吻袭来。

有了昨夜的练习,容彻早已不会是昔日的那个生瓜蛋子,技术突飞猛进。

等再次松开,容彻双黑到发亮的眼睛,火热的看着身下人气喘吁吁脸泛桃花的模样。

清欢感觉到他的激动,双手立刻抵上他的胸膛。

她也没想到,作为一个文人,容彻只是看着清瘦,实则穿衣显瘦脱衣有肉。

胸肌,腹肌,人鱼线,那是一样都不缺。

昨晚她可是描摹了好几遍,也正是她的撩拨,才会让容彻失控了。

放纵的时候并不觉得,事后她的小身板就承受不住了。

这不,浑身酸痛发软的报应来了。

她沙哑着嗓子开口:“起来,我饿了。”

容彻升起的**,因为这句话强忍了下去。

他的宝贝饿了,这是最重要的事情。

门外的小圆听到动静,正要进来伺候,被披着外衣开门的容彻截胡。

他笑着说道:“小圆姑娘,以后服侍娘子的活我来就行,你没事可以去歇着。”

小圆瞪着眼睛,刚想反驳,房门又被关上了。

自此她贴身伺候的工作的被容彻抢走了,只剩下做丫鬟了。

让她好长一段时间心里不平衡,每次看容彻都是想要刀人的眼神。

最后还是清欢出面才安抚好。

容彻成婚后就彻底成了粘人精,清欢走到哪里都要跟着!

两人甜蜜恩爱的样子,被府中的下人传了出去。

再次遭到了众人的嫉妒。

这段时间,盛京暗流涌动的更加厉害。

容父为此找容彻谈了好几次。

之后容父继续告假,容彻陪着清欢,只是减少了外出的次数。

直到某日,他拜托小圆悄悄把一封密信送去太子府,容家就彻底闭门谢客。

姬元朔本来就一直盯着容家的一举一动,现在容家闭门,他就知道容彻肯定察觉了什么。

他不屑的冷哼了声。

知道了又怎样?

容父自诩只忠于陛下,那就不可能投靠太子。

此举无非是想保存实力,看他和太子斗个你死我活,等到决出最后的胜者,再借着丞相府的实力,和新帝形成制衡,保全自己。

想的也太美。

等他上位后,第一件事情就是灭了他容家满门,把那绝无仅有的美人囚禁在深宫,日日陪着他。

可惜想法很美好,现实很残酷。

他所有的安排和后招,每次对上太子都是失败。

对方犹如神助,就像未卜先知那样,每次都在他刚出手时,把他所有的计划都瓦解。

姬元朔被五花大绑跪在皇宫大殿上,看着坐在上方满脸怒意的皇帝,他就知道是他输了。

作为未婚妻的沈月柔为了保全自己,大喊冤枉,还提出婚约作废。

皇家的婚约,又是皇帝亲自赐婚,哪是她想作废就能作废的。

姬元朔本来死定了,贵妃为了保全他,自请去冷宫,更表示会让她爹上交兵权。

姬元朔被剥夺了皇子身份贬为庶民,终生囚禁在一处荒凉的小院,作为未婚妻的沈月柔一起被囚禁。

在押送的路上,不甘心被囚禁一生的沈月柔,趁着守卫不察,逃了出去。

她拼尽全力奔去了容府,找容彻求救。

现在这个时候,还有能力救她的也只有容彻了。

毕竟以前俩人有婚约的时候,感情很好,他也是真的宠爱过她的。

只要她道歉装可怜,看在以前的情份上,想来他定会救她!

沈月柔运气好。

她狼狈跑到容府门口的时候,正好遇上带清欢出去散心的容彻。

沈月柔看到他,眼睛亮了起来,大喊道:“容彻救命,以前是我错了,我向你道歉。”

“你能不能看在我们两人以前的情分上,再救我一次,以后我一定当牛做马报答你。”

容彻揽着清欢,侧身躲过扑来的沈月柔。

眼中满是嫌弃看,冷漠道:“我们之间早就没有任何关系,还请你不要纠缠。”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