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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米阅读 > 总裁豪门 > 空间农场:特战团长家的小厨娘 > 第71章 赠送的第一束野花

四月十日下午,一场突如其来的春雨让北大荒的天地间弥漫着湿润的泥土气息。食堂后院的菜畦里,谭晓晓正弯腰检查刚冒头的菠菜苗——这是她用空间种子培育的第一批春菜,嫩绿的叶片上滚动着晶莹的雨珠。

“谭主管!”

她直起身回头,看见小陈(新调来的炊事员,跟之前那个不是同一人)正从后门探出头来,脸上带着神秘的笑:“有人找您,在前门。”

谭晓晓擦擦手,心里疑惑。这个时间点,谁会来找她?她穿过食堂后厨,撩开那面洗得发白的蓝布门帘,脚步却猛地停住了。

食堂前门外,陆霆骁站在那里。他今天没穿军装,一身半旧的灰布中山装,肩上还带着雨后的湿气。这并不奇怪——他常来。奇怪的是,他手里握着一束花。

不是什么名贵的花,就是北大荒春天最常见的野花:几支淡紫色的马兰花,几朵金黄的蒲公英,还有几茎不知名的白色小野花,用一根细细的草茎松松地束着。花束很小,握在他宽大的手掌里显得格外脆弱,花瓣上还挂着未干的雨滴。

谭晓晓愣住了。她见过他握枪的样子,握笔的样子,握锅铲的样子,却从没见过他握花的样子。

“陆团长……”她开口,声音有些干涩。

陆霆骁走过来,把花递到她面前。动作有些生硬,像是第一次做这种事。

“路上看见的。”他说,眼睛看着那束花而不是她,“开得挺好,就……摘了点。”

谭晓晓伸手接过。花束轻得几乎没有重量,但她的指尖在微微发抖。马兰花淡淡的香气混合着雨后青草的味道,扑鼻而来。

“谢谢。”她轻声说。

陆霆骁这才看向她。他的耳朵有点红——这个在训练场上能把新兵训哭的硬汉团长,此刻竟显出几分局促。

“放水里,能开两天。”他顿了顿,补充道,“我母亲以前说的。”

这是谭晓晓第一次听他主动提起家人。她握紧花束:“您母亲……喜欢花?”

“嗯。”陆霆骁点头,目光投向远处灰蒙蒙的天空,“老家院子里种了一棵丁香,每年春天开得满院都是香。我参军那年,她折了一支给我,说‘带着,想家了就看看’。”

他没再说下去,但谭晓晓听懂了。那支丁香,他没能带进军营;这束野花,是他迟来的补偿——不是对母亲的,是对她的。

两人一时无话。食堂里传来切菜的声响,远处训练场隐约飘来口号声,但这些都像是隔着一层雾。只有手里的花,和眼前的人,是清晰的。

“我……”陆霆骁忽然开口,又停住。他深吸一口气,像是下了很大决心,“我下个月要去军区学习,一个月。”

谭晓晓心里一紧:“去多久?”

“一个月。”他重复,“五月初走,六月初回。”

现在是四月中,还有半个月。她点点头:“好。”

“食堂这边……”陆霆骁看着她,“我不在,有事找陈政委,或者直接找孙德贵。孙德贵在兵团待了三十年,很多人给他面子。”

“我知道。”谭晓晓说,“您放心,我能处理好。”

“我知道你能。”陆霆骁的声音柔和下来,“但……还是想说。”

又一阵沉默。这次是谭晓晓先开口:“学习是好事。回来……就能升衔了吧?”

“可能。”陆霆骁没否认,“但这不是最重要的。”

“那什么最重要?”

他没有回答,只是看着她。那双总是锐利如鹰的眼睛,此刻盛着一种谭晓晓从未见过的、柔软的东西。雨后的阳光从云层缝隙里漏下来,落在他肩上,也落在她手里的野花上。

“花……”他终于说,“记得放水里。”

说完,他转身走了。军靴踩在湿漉漉的地面上,脚步声沉稳,却比平时快了些。

谭晓晓站在原地,看着他远去的背影,直到消失在营房拐角。她低下头,看着手里的野花。淡紫、金黄、洁白,三种颜色在灰蒙蒙的北大荒春天里,鲜艳得像一个梦。

下午的工作照常进行。但谭晓晓注意到,大家看她的眼神多了些什么——不是审视,不是质疑,而是一种善意的、心照不宣的温和。连平时最不爱说话的王师傅切菜时,都哼起了不知名的小调。

**离别的准备**

四月二十五日,离陆霆骁出发还有五天。

食堂的改革进入关键阶段。谭晓晓白天忙得脚不沾地——要完善营养配餐方案,要准备下个月的食材计划,还要接待兄弟单位来参观学习的人。

但每天早晚,她都会给窗台上的花换水。野花已经开到了第七天,蒲公英的绒毛全飞走了,马兰花颜色淡了,白色小野花只剩下最后几朵,却依然顽强地开着。

这天晚上,食堂人都走光了,谭晓晓还在办公室整理材料。门被敲响时,她以为是孙德贵。

进来的是陆霆骁。他手里提着一个布包。

“还没走?”他问。

“马上就完。”谭晓晓合上本子,“您怎么来了?”

“给你送个东西。”陆霆骁把布包放在桌上,“打开看看。”

谭晓晓解开布包。里面是一个木盒子,打开盒盖——是一套崭新的绘图工具:圆规、三角板、比例尺,还有几支不同硬度的铅笔。木料光滑,金属部件锃亮,一看就是好东西。

“这是……”

“学习用的。”陆霆骁说,“你不是要画食堂改造图纸吗?用这个方便。”

谭晓晓拿起圆规,在手里掂了掂。很沉,很顺手。

“谢谢。”她抬头看他,“这很贵吧?”

“不贵。”陆霆骁顿了顿,“我用不着了,给你正合适。”

谭晓晓明白他在说什么——他要去学习,要走向更广阔的天地。而这套工具,是他从过去带给她的一份礼物。

“花还开着。”她忽然说。

陆霆骁看向窗台。搪瓷杯里,最后一朵白色小野花在灯光下微微颤动。

“嗯。”他说,“比我以为的久。”

“因为有人用心养。”谭晓晓轻声说。

两人对视。厨房里很安静,只有灶膛里余火偶尔噼啪一声。

“谭晓晓。”陆霆骁第一次这样连名带姓地叫她,声音很郑重,“我走这一个月,你要照顾好自己。”

“我会的。”

“食堂的事,尽力就好。别太拼命。”

“我知道。”

“还有……”他停住了,似乎在斟酌词句。最后说出来的却是:“等我回来。”

三个字,很简单,但谭晓晓听懂了全部含义。

“好。”她点头,“等您回来。”

陆霆骁走了。谭晓晓站在窗前,看着他的背影消失在夜色里。然后她转身,从搪瓷杯里取出那束野花。花瓣已经干枯,但姿态依然美好。

她小心地把花倒挂在窗边风干——这是保存野花最好的方法。等花完全干了,可以夹在书里,或者就这样挂着,成为这个春天的一个纪念。

窗外的月亮很圆。北大荒的春夜,依然寒冷,但她心里是暖的。

那束野花,从路边随手采摘,到在搪瓷杯里顽强开放,再到此刻被倒挂风干——它见证了某种东西的开始。

不是轰轰烈烈的爱情,而是在这个艰苦年代、在这片辽阔土地上,两个普通人之间,慢慢生长出来的、珍贵的感情。

就像北大荒的野花,不起眼,但顽强。风刮不倒,雨打不散,年复一年,准时开放。

谭晓晓收拾好东西,锁好食堂门。

走在回宿舍的路上,她抬头看了看月亮。

还有五天,他就要走了。

但她知道,他一定会回来。

而她会在这里,把食堂改革搞好,把野花风干保存,等他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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