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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米阅读 > 历史 > 明末:从落魄宗室到天下共主 > 第407章 《叛臣录》与《烈士殉国传》

巳时初,眼看准备差不多了,刘观当即下令让人将犯人押上来。

数百士兵费力在人潮中挤开一条通道,一个个带着枷锁、脚镣的犯人被压着顺着通道往前走。

士兵们奋力抵挡激愤的百姓,生怕这些人还没到刑场就被打死。

本来这场被行刑的人中最大牌的当是洪承畴,在朱烈洹看来,洪承畴对大明造成的危害比吴三桂更甚。

但因为洪承畴身体原因,因此领头羊的任务落到了吴三桂身上。

拖着脚镣,吴三桂一步步往前挪,两边尽是嘈杂的怒骂声。

吴三桂发誓,他前半辈子听过的所有恶毒语言加起来都不及现在片刻时间,听过的、没听过的骂人之语都往他身上招呼。

祖宗十八代被爆破了不知多少次。

面对这些言语,吴三桂并不怎么在乎,自从山海关前那一跪之后,这几年他就是在别人喝骂中度过的,早已习惯。

抬头往前望,笔直的通道最前方是一座座高台。

他心中清楚,那就是他最后的归宿。

走着走着,吴三桂突然感觉自己的双腿开始不受控制的颤抖。

原本吴三桂以为自己早已看透生死,前两天在大牢中表现的很是镇定,还鄙视、嘲笑过嚎啕大哭的钱谦益、赵之龙等人。

可当距离死亡越来越近的时候,吴三桂才发现自己原来不是不怕死,之前不过是自己骗自己罢了。

说到底,他就是个怕死之人。

“扑通。”

又往前走了几步,吴三桂双腿一软,瘫倒在地。

押送他的两个士兵一人抓住一条胳膊拖着往前走,其中一人鄙视说道,“之前表现的那么硬气,原来全是装的,令人作呕。

你还不如后面那些软骨头呢,至少人家把怕死两个字都快写在脸上了。”

说完,这个士兵还下意识往后望了一眼。

就见大部分犯人和现在的吴三桂差不多,大多都失去了自主行动的能力,全靠明军士兵拖着前行。

也是,这些人的表现无愧于他们的软骨头。

硬骨头早就和鞑子拼死殉国了。

其中钱谦益表现的最为不堪。

整个人软的好像没有一根骨头一样,拖着他的两个士兵和拖着一摊烂肉没有什么区别。

耷拉着脑袋,不敢抬头。

此时的钱谦益心中满是绝望,有对屠刀的恐惧,有对身后名的担忧。

没错,这家伙居然还在担心身后名。

毕竟之前都被人吹成江南第一大儒了,本以为能流芳百世,结果现在怕是要遗臭万年了。

“我是江南大儒,我还有用,我愿为陛下效力 ,我会青史留名,流放百世。”钱谦益的声音不算小,但基本掩盖在嘈杂的怒骂声中,仅有押着他的两个士兵听到。

“就你还想流芳百世?”

其中一个士兵不屑道,“一个无国无民的叛徒,你会万世被人唾弃。陛下也不需要你效力,因为你带来的只有耻辱。”

另一个士兵哈哈大笑,“人家确实青史留名了,以后史书上绝对少不了他,咱们这些无名氏可比不得。

而且听上官说,陛下打算编两本书,一本叫《叛臣录》,一本叫《烈士殉国传》,听说现在翰林院那帮人就在忙这件事。

就这家伙,肯定会上第一本书,而且不会是小角色。”

这个士兵还真不是胡说,朱烈洹确实打算编撰这两本书,数日前就将任务交给了翰林院。

按照朱烈洹的要求,其中的《叛臣录》要收录所有从万历年间开始就投靠满清的大明汉人,当然普通人肯定上不去,能留名这本书的都是那些有名有姓之人。

例如范文程、吴三桂、孔有德等人,都会在上面有不小的篇幅。

当然也少不了钱谦益这个江南第一大儒。

至于《烈士殉国传》,则是与《叛臣录》相反,上面收录的都是从万历末年到现在战死殉国之人。

凡是能考证到的,都会位列其上,也算是一种表彰这些人为国殉身的方式。

而且朱烈洹还打算之后下令将这两本书当成各级社学、官学必学书籍,同时也是科举必读、必考书籍,所有士子都要熟记。

每次科举都会从上面出题,即使到了殿试,皇帝也要根据上面的内容现场问答。

但凡出错,即使你之前笔试是状元也得被踢出进士行列。

他打算用这种方法培养百姓的忠诚之心。

虽然不知道有没有用,但试试总没错。

而且这些人也值得世人铭记。

钱谦益听到两个士兵的对话,一口老血喷出。

这下真的要遗臭万年了。

没多久,众人来到中间,每个高台上都有数人跪在上面。

因为场地、人手等原因,能来到这个行刑场的都是‘大人物’,也就不到百人,一般人在其他地方就默默处决了。

例如这些人的家人、还有俘虏的满清将领例如洛托等,根本没资格来这里。

因此别看这里就不到百人,但今日同时被执行死刑的足有数万。

刑部尚书刘观眼看该死的人来齐了,也没继续拖下去,当即起身,手中拿着一封圣旨。

“静。”刘观高喊一声。

“静,静,静。”数千士兵齐声高喊,很快现场安静下来。

刘观所处之处比行刑的高台还高,保证能让更多人看到他。

他环顾四周,神色严肃喊道,“陛下谕旨。”

特意安排的传声之人让周边百姓也能听到。

眼看现场静下来,刘观小心打开圣旨,开始宣读。

“奉天,承运皇帝,制曰:

朕承天命,临御万方,自当躬行仁政,恩育四海,待臣僚以恩义,寄边圉以腹心。

凡食君之禄者,当忠君之事;受国之托者,当守国之疆。

乃有吴三桂、洪承畴、钱谦益之辈,狼子野心,枭獍成性,身受大明厚恩,世沐国恩,食禄万钟,却怀二心,行逆叛之事,暗通敌寇,私结外邦,罪罄竹难书,天地所不容,王法所不贷。

昔崇祯十七年,闯贼破京,先帝殉国,社稷倾危,虏寇入关,华夏蒙尘。

诸臣不思功报社稷,反开门揖盗,引狼入室,叩首虏酋,率部前驱,对我大明百姓挥刀相向,屠戮忠良,焚毁城郭,所到之处,鸡犬不宁,生灵涂炭,此乃首逆之罪。

夫《大明律》有云:凡谋反及大逆,但共谋者,不分首从,皆凌迟处死。祖父、父、子、孙、兄弟及同居之人,不分异姓及伯叔父、兄弟之子,不限籍之同异,年十六以上,不论笃疾、废疾,皆斩;其十五以下,及母女、妻妾、姊妹,若子之妻妾,给付功臣之家为奴,财产入官。诸臣背主求荣,叛君叛国,引寇亡明,屠戮宗室,罪属谋反大逆,罪无可赦,法不容宽。

今朕奉天伐罪,布告天下,凡叛逆之臣皆处以极刑,判夷三族,不得赦免。

布告中外,咸使闻知。

凡我大明臣民,当以诸逆为戒,忠君爱国,坚守臣节,勿生异心。若有敢效诸逆行者,朕必亲率王师,诛戮无赦,誓保大明社稷,还华夏清明。

钦此。”

“陛下圣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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