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玄幻 武侠 都市 历史 科幻 灵异 游戏 书库 排行 完本 用户中心 作者专区
小米阅读 > 都市 > 他是玩家,那我们是什么? > 第133章 我干这事儿,地府是知道的啊

街道上,形形色色的鬼影幢幢,有缺胳膊少腿的,有浑身湿漉漉的,有焦黑如炭的...…

它们大多神情麻木呆滞,但在一些穿着稍显整齐,像是鬼吏的家伙驱赶下,机械地排列着,营造出一种热闹而荒诞的氛围。

空气中弥漫着香烛纸钱焚烧的呛人味道,混合着一种难以言喻,属于死亡本身的腐朽气息。

陈默和周然一现身,那股属于生人的鲜活阳气,以及陈默身上那浩瀚磅礴,几乎要透体而出的功德金光,瞬间如同黑夜中的灯塔,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

“生…生人?!”

“好强的阳气!还有...…那金光…...是功德?!”

“他们怎么进来的?!”

“快…...快去禀报黑山老爷!”

城门口几个穿着破烂盔甲,手持锈蚀兵刃的鬼卒吓得魂体都差点不稳,惊恐地看着这两个不速之客,

尤其是陈默身上那让他们本能感到恐惧和灼痛的功德金光,如同遇到了天敌,根本不敢上前阻拦,只能瑟瑟发抖地缩在一边。

而周然虽然收敛了大部分剑意,但A级强者那含而不发的凛冽气息,依旧让周围的阴魂感到如同被无数利剑指着,压力山大。

根本不用禀报。

一股强大,古老,带着沉重压迫感的妖气,如同苏醒的巨兽,瞬间从城池最中央那座由黑色巨岩垒砌而成的森然宫殿中升腾而起!

紧接着,一道笼罩在滚滚黑雾中的高大身影,如同瞬移般出现在城门口。

黑雾略微收敛,露出一个身材极其高大魁梧,面容刚毅冷峻,身穿漆黑狰狞甲胄的男子形象。

他便是盘踞枉死城千年的老妖——黑山!

黑山那双燃烧着幽绿色火焰的眸子,先是极其凝重地扫过周然,感受到那凌厉的剑修气息,心中微凛。

但当他的目光最终落在陈默身上,尤其是感受到对方身上那几乎要凝成实质,让整个枉死城的阴气都为之避让的浩瀚功德之力时,他那张万年不变的冷酷脸庞上,竟然罕见地露出了一丝…...惊骇和忌惮!

“此人..…道行深不可测!绝非普通天师!”

“这身功德...…简直如同行走的天地正神!他若在此地动手,引动天道之力…...我这枉死城怕是要被直接抹去!”

黑山老妖心中瞬间转过无数念头,原本因为被打扰喜事而升腾的怒火,瞬间被理智和强烈的危机感压了下去。

他深吸一口气,强行压下所有不满,甚至微微躬身,对着陈默抱拳行礼,声音带着一种前所未有的恭敬:

“不知上仙驾临枉死城,黑山有失远迎,万望恕罪!还请上仙移步殿内奉茶!”

姿态放得极低。

陈默看着眼前这阵仗,尤其是那些惨白的喜字灯笼,心里门儿清,但脸上却摆足了谱。

他背负双手,下巴微抬,用眼角余光扫了黑山一眼,鼻子里发出一声意义不明的轻哼。

“哼,带路。”

那姿态,和电视剧里得势的小太监一模一样。

周然跟在他身后,看着他那副拽上天的样子,忍不住翻了个白眼。

进入那阴森却透着诡异喜气的宫殿落座。

侍奉的鬼婢战战兢兢地奉上两杯…...嗯…...冒着森森寒气,跟液氦一样。

陈默看都没看那茶,直接开门见山,语气带着一种居高临下的施舍感:

“黑山,本座今日前来,是通知你一声。兰若寺那个叫聂小倩的女鬼,已被本座送入轮回,转世投胎去了。”

“你那婚约啊,就自己看着办吧。”

他摆摆手,仿佛在打发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

黑山老妖端坐于主位上的身躯猛地一僵,笼罩周身的黑雾剧烈地波动了一下,显然内心极不平静。

他筹备许久,就等着今日迎娶,结果新娘子被人半路超度了?!

一股暴虐的怒火瞬间冲上头顶!

但当他看到陈默身上那平静却浩瀚如海的功德金光,以及旁边周然那蓄势待发的凌厉眼神,那怒火如同被一盆冰水浇下,瞬间熄灭,只剩下憋屈和无奈。

他脸上的肌肉抽动了几下,最终化作一声长长的,带着无尽憋闷的叹息,声音干涩。

“…...上仙…神通广大…..黑山…认栽。”

“罢了罢了…今日…...今日正好是小妖的寿辰,这席面…...也不算浪费...…”

语气充满了自嘲和认命。

打又打不过,还能怎么办?

陈默见对方如此识相,反而更起劲了。

他端起那杯阴寒的茶水,假装抿了一口,结果寒气入体,冻得他一个激灵。

“嗯,算你识相。不过,黑山啊,你在枉死城作威作福,拘押无数枉死冤魂,搞得怨气冲天,连本座在人间都听闻你的威名了!很嚣张嘛!”

他故意把“威名”二字咬得很重,带着浓浓的讽刺。

黑山老妖闻言,那张刚毅的脸上,表情简直比哭还难看。

“我嚣张?”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