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玄幻 武侠 都市 历史 科幻 灵异 游戏 书库 排行 完本 用户中心 作者专区
小米阅读 > 历史 > 贞观:众公主为我痴狂 > 第526章 二二六兵变(四)

卢承庆的喉咙里像是被塞了一团沙子,干涩,刺痛。

他僵硬地转过头,顺着高自在的目光,看向了人群角落里那个瑟瑟发抖的女儿。

那是他的掌上明珠,卢青媛。

自幼聪慧,工于诗画,被誉为范阳卢氏这一代最璀璨的明珠。

可现在,这颗明珠的光芒,在高自在的目光下,正迅速黯淡,只剩下恐惧。

高自在没有催促,他似乎很享受这种无声的煎熬。

他一步步走向那个角落,黑色的官靴踩在冰冷的地砖上,每一步都像是踏在卢承庆的心脏上。

卢氏族人下意识地向两旁分开,让出一条通往卢青媛的道路,仿佛在迎接一位择人而噬的君王。

卢青媛死死咬着下唇,指甲已经掐进了掌心,却感觉不到丝毫疼痛。她想后退,双腿却像灌了铅一样,动弹不得。

高自在在她面前站定,微微俯身,仔细端详着她那张因恐惧而毫无血色的脸。

“叫什么名字?”

他的声音很轻,像是在问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

卢承庆浑身一颤,挣扎着从地上爬起来,抢着回答:“小女……小女贱名青媛。”

“卢青媛?”高自在咀嚼着这个名字,点了点头,“嗯……名字不错,人也长在了我的审美上。”

这句话让在场的所有卢氏族人,心都沉入了谷底。

高自在的目光在卢青媛身上肆无忌惮地打量着,就像一个挑剔的商人在审视自己的货物。

他忽然又问了一个问题。

一个让卢承庆几乎魂飞魄散的问题。

“结婚了吗?是人妻吗?”

卢承庆脑子里“嗡”的一声,整个人都懵了。

他终于明白,崔家到底遭遇了什么。他终于明白,高自在怀里那个失魂落魄的崔莺莺,为何会变成那副模样。

这个恶魔,他有特殊的癖好!

“没……没有……”卢承庆的声音抖得不成样子,“小女……尚未婚配。”

“哦?”高自在的脸上,露出一丝毫不掩饰的失望,“那可真是太遗憾了。”

他叹了口气,仿佛错过了一件稀世珍宝。

随即,他又像是想到了什么好主意,眼睛一亮,看着卢承庆,用一种商量的语气说道:“要不这样吧,卢公。本官亲自为令爱指一门婚事,让她先嫁过去。等过个十天半月,再让她和离,你看如何?”

“这样一来,她不就是了?”

“本官这个人,就喜欢经历过风雨的女人,更有味道。”

轰!

这番话,如同九天惊雷,在整个卢府正堂炸响。

无耻!下流!恶毒!

所有人都被高自在这番惊世骇俗的言论给震得头皮发麻。

先嫁人,再和离,只为了满足他那变态的癖好?

这已经不是羞辱了,这是将范阳卢氏的脸面,连同卢青媛的一生,都踩在脚下,用最肮脏的泥水反复践踏!

卢青媛的身体剧烈地颤抖起来,她看着眼前这个面带微笑说出恶毒之语的男人,眼中的恐惧,渐渐被一种死灰般的绝望所取代。

“噗通!”

卢承庆再也支撑不住,双腿一软,重重地跪在了地上。

他对着高自在,一下一下地磕着响头,额头很快就见了血。

“高大人!高都督!求求您,求求您高抬贵手!是我有眼不识泰山,是我猪狗不如,您要杀要剐,冲我来!求您放过小女,她还是个孩子啊!”

高自在看着在地上磕头如捣蒜的卢承庆,脸上的笑容却慢慢收敛了。

他似乎对这种千篇一律的求饶失去了兴趣。

他摆了摆手,意兴阑珊地说道:“行了行了,没意思。”

他转身走回主位,一屁股坐了下来,然后像扔掉一件垃圾一样,将腿边那个从始至终都毫无反应的崔莺莺,推到了一旁。

“本官今晚很忙,没时间陪你们玩这种小孩子过家家的游戏。”

高自在端起桌上已经凉透的茶水,一饮而尽,然后将茶杯重重地往桌上一放。

“砰”的一声,让所有人的心都跟着一跳。

“说正事吧。”

他的语气变得冷漠而严肃,与刚才那个轻佻恶劣的浪荡子判若两人。

“卢承庆,”高自在直呼其名,“我听说,你们范阳卢氏,是做纸张生意的?”

卢承庆跪在地上,不敢起身,连忙点头:“是……是,祖上传下来的营生。”

“嗯。”高自在点了点头,“太原王氏,你知道吧?”

卢承庆心里咯噔一下,不知道高自在为什么会突然提起另一家五姓七望。

“知道……”

“前些日子,太原王氏深明大义,主动加入了陛下的皇家商会,为国分忧,陛下龙颜大悦,赞其为百官楷模,世家表率。”高自在的声音不疾不徐,却带着一股不容置疑的威严。

“我这个人,喜欢成人之美。所以今晚特地过来,给你们范阳卢氏一个向太原王氏学习的机会。”

他身体微微前倾,双肘撑在桌上,目光如鹰隼般锐利,扫过堂下每一个卢氏族人。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