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将麾下有个叫李大壮的都尉,此人勇猛有余,谋略不足,但胜在忠心耿耿,悍不畏死。让他去带这支队伍,扮作一个粗莽的护粮官,最合适不过。他手下那帮兄弟,也都是跟着他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绝对可靠!”
“好,就他了。”林臻点头,
“至于真正的伏兵,由赵破虏和李敢二人率领。赵破虏的骁骑营五千人,埋伏在鹰嘴崖东侧的密林中,那里地势较高,便于骑兵俯冲。李敢的虎贲卫五千人,埋伏在西侧的乱石坡后。神机营的霹雳弹,就埋设在鹰嘴崖下的谷道两侧。一旦敌军进入谷底,信号一起,先以霹雳弹轰其首尾,使其混乱,而后赵、李二人东西对进,将其拦腰截断,一举围歼!”
“王爷英明!”郑蛟只觉得浑身的热血都在沸腾,他仿佛已经看到了漠北骑兵在鹰嘴崖下人仰马翻、血流成河的景象。
“去吧,”林臻挥了挥手,“此事需绝对保密,只你我二人及几位核心将领知晓。连夜传令,明日清晨,诱饵部队必须出发。记住,让他们走得慢一些,张扬一些,务必要让乌维的探子看得清清楚楚。”
“末将遵命!”郑蛟抱拳领命,转身大步流星地走出了帅帐。
帐内重归寂静,只剩下林臻一人。
他没有立刻休息,而是重新走回长案前,铺开一张空白的宣纸,提起笔,饱蘸浓墨。
他不是在写军令,而是在给远在长安的慕容嫣写信。
连日的军旅生涯,风餐露宿,让他原本俊朗的脸庞多了几分沧桑与坚毅,下颌也冒出了青色的胡茬。他想她了。
想念她在栖凤阁里,穿着那身墨金色的神凤降世裙,靠在自己怀里撒娇的模样;想念她处理政务时,凤眸中闪烁的智慧光芒;想念她指尖的温度,她发间的清香……
在这冰冷肃杀的漠北战场,那份远在长安的温暖,是他心中最柔软的慰vei慰,也是他最强大的力量源泉。
“嫣儿,见字如晤……”他笔尖落下,写下的不再是金戈铁马,而是满纸的柔情与思念。
他告诉她前线战事尚在掌控之中,让她不必过分担忧,要按时用膳,保重身体。
他又写了一些军营中的趣闻,想让她展颜一笑。写到最后,他微微一顿,目光透过帐篷的缝隙,望向漆黑的夜空,仿佛能看到长安城的方向。
“待此战功成,我必早日归来,陪你共赏长安春色。勿念。”
写完信,他小心翼翼地将信纸折好,放入一个特制的防水蜡丸中,唤来亲卫,命其以最快的速度,通过“夜枭”的秘密渠道送往京城。
做完这一切,他才感觉心中稍安。他走到帐口,掀开厚重的门帘,一股夹杂着沙尘的冷风立刻灌了进来,让他精神一振。
他抬头望向东方,那里,是长安的方向,是他的妻子,也是他的整个天下。
与此同时,漠北王庭。
孔志谦的帐篷里,牛油灯的光线昏暗而摇曳。他正独自坐在冰冷的狼皮褥子上,用一块粗糙的磨刀石,一遍又一遍地打磨着乌维赏赐给他的那把镶嵌着宝石的匕首。
匕首的刃口,已经被他磨得锋利无比,在灯光下闪烁着森然的寒光,映出他那张年轻却毫无生气、只剩下仇恨的脸。
帐外,风声凄厉,如同无数冤魂在哭嚎。这声音,总会让他想起曲阜孔府被大火吞噬的那个夜晚,想起族人临死前的惨叫。
每一次回忆,都像一把刀子,在他心上反复切割,让那仇恨的火焰燃烧得更加旺盛。
他已经不再去想家了。因为思念会带来痛苦,而痛苦会让人变得软弱。他现在唯一要做的,就是变强,不择手段地变强。
这些日子,他跟着那个叫巴特尔的老百夫长,学会了如何在风雪中辨认方向,如何通过最细微的踪迹判断敌人的动向,如何用最简单的方式在野外生存。
他还跟着乌维派来的武士,拼命地练习摔跤和刀法,身上青一块紫一块,早已是家常便饭。
他吃着最粗糙的食物,喝着冰冷的雪水,穿着厚重腥膻的皮袍,让自己彻底变成一个漠北人。
他要忘记自己曾经是孔家的嫡长孙,忘记那些圣贤书,忘记那些温情脉脉的过去。
因为,只有变成一头真正的狼,他才能向那对夺走他一切的男女复仇。
“慕容嫣……林臻……”他停下手中的动作,用只有自己能听见的声音,咀嚼着这两个名字,眼中的恨意如同淬了毒的冰。
就在这时,帐帘被猛地掀开,一股寒风卷着雪沫灌了进来。
萨仁公主像一阵风似的跑了进来,小脸上满是兴奋,手里还举着一串烤得焦黄的肉串。
“孔大哥!你看,我给你带了什么!阿爸今天打了只黄羊,可肥了!这是我偷偷给你留的!”小女孩叽叽喳喳地说着,献宝似的将肉串递到他面前。
肉串上还冒着热气,浓郁的香气在冰冷的帐篷里弥漫开来。
孔志谦看着她那双清澈纯真的眼睛,心中那片被仇恨冻结的冰原,似乎有了一丝极其微弱的、不合时宜的松动。但他立刻将这丝情绪掐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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