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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科技霸主 第110章 法庭交锋

作者:暗黑者2025 分类:都市 更新时间:2025-12-13 11:56:59

滨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庄严肃穆。

国徽高悬在审判席上方,法槌静静卧在法官手边,空气中弥漫着法律的威严与剑拔弩张的紧张感。

原告席上,“恒能新材料”的代理律师团队西装革履,为首的是业内以“擅长资本类专利诉讼”闻名的张律师。

他正低头与身旁的建仁系法务高管低声交流,神色带着几分胸有成竹的傲慢。

被告席一侧,林志军、赵树影、苏晓晴并肩而坐。

公司法务总监与领航资本派驻的资深律师坐在他们身后,手中厚厚一沓文件袋,装着足以扭转乾坤的证据。

林志军穿着一身简洁的深色西装,背脊挺得笔直,目光沉静地扫过原告席,落在旁听席后排那个若隐若现的身影上。

李建仁虽未亲自出庭,却一定在暗中注视着这场“围剿与反围剿”的关键战役。

庭审正式开始,张律师首先起身,声音洪亮,带着刻意营造的“正义性”。

“尊敬的法官阁下,合议庭成员,我方当事人‘恒能新材料’,系建仁资本旗下专注新能源材料研发的核心企业。我方拥有专利号为ZLxxxxxxx的‘一种石墨烯基电池材料的制备方法’的合法专利权。”

他举起一份专利证书复印件,展示在法庭投影上。

“被告‘新能材料科技’所研发的‘第三代石墨烯电池材料’,其核心工艺‘多层石墨烯堆叠与定向调控’,完全落入我方专利的保护范围,构成对我方在先技术的严重侵权!基于此,我方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一亿元!”

张律师的陈述逻辑清晰,试图用“专利证书 宽泛的技术描述”,快速在法庭上构建起“新能材料侵权”的初步印象,迎合普通听众对“专利诉讼”的模糊认知。

旁听席上,几家闻讯而来的行业媒体记者,笔尖已经悬在笔记本上方,准备记录“亿元索赔”的重磅消息。

“反对!”

领航资本派驻的王律师立刻起身,声音沉稳有力。

“原告方的指控,完全是建立在‘混淆技术概念、滥用专利权利’的基础之上!”

他示意法警将证据袋传递给合议庭,同时操作法庭投影,切换到新的画面。

那是赵树影团队熬夜整理出的《专利申请时间线对比图》。

“法官阁下,合议庭成员,”

王律师指着投影,语速不疾不徐却字字千钧。

“首先,关于‘在先技术’的时间先后问题。原告方声称其专利基于‘2023年国际会议公开的在先技术’,但我方有充分证据证明:”

投影切换,显示出《Advanced Energy materials》论文的在线发表记录截图(时间:2022年6月10日),以及“恒能”专利的最早优先权日(2023年1月5日)。

“这份2022年6月发表的学术论文,已完整公开了原告专利中所谓的‘核心工艺’。根据《专利法》第二十二条关于‘新颖性’的规定,原告专利因已被现有技术公开,本就不具备授予专利权的条件,属于无效专利!”

张律师脸色微变,立刻反驳。

“论文发表不代表技术实际应用,我方专利的创造性在于……”

“创造性?”

王律师毫不留情地打断,投影再次切换。

这次展示的是“新能材料”核心专利“原子级调控三维多孔架构”的申请文件首页,申请日赫然标注着——2022年3月1日。

“更关键的是时间顺序!”

王律师的声音陡然提高,带着破局的力量。

“原告方用于指控侵权的专利,其最早优先权日为2023年1月5日,而我方‘新能材料’的核心专利,申请日为2022年3月1日!我方技术公开在先,原告专利申请在后!请问原告方,用一个‘申请在后’的专利,如何能指控‘申请在先’的技术‘侵权’?这完全违背《专利法》的‘先申请原则’!”

法庭内瞬间安静下来。

原告席的张律师脸上的傲慢褪去,取而代之的是一丝慌乱。

旁听席的记者们也愣住了,原本准备好的“新能材料侵权”标题,此刻显得无比荒谬。

“不仅如此,”

赵树影在王律师示意下,也站起身,推了推眼镜,语气带着技术人的严谨与锐利。

“关于技术本身的‘非侵权性’,我方有《技术溯源与差异分析报告》。”

投影上出现了两张工艺流程图。

左侧是“恒能”专利的“多层石墨烯液相剥离堆叠工艺”,右侧是“新能材料”的“原子级调控三维多孔架构制备工艺”。

“法官阁下可以看到,”

赵树影指着流程图。

“原告的工艺核心是‘液相剥离 简单堆叠’,而我方的核心是‘化学气相沉积 原子级定向组装’,从原理、设备、工艺参数到最终产物的微观结构,都存在本质性差异。我方的‘原子级调控’技术,是完全独立于原告专利的原创性突破,有完整的研发记录、实验数据与中试报告作为支撑。”

他身后的法务总监适时递上一沓厚厚的补充证据。

“这些是我方从实验室到中试线的完整技术文档,足以证明‘新能材料’技术的自主性与原创性。”

审判长与合议庭成员低头翻阅着双方提交的证据,不时低声交流。

几分钟后,审判长抬起头,清了清嗓子,目光扫过整个法庭,最终落在原告席上,语气带着不容置疑的威严:

“经合议庭评议:

第一,原告‘恒能新材料’所主张的专利权,因存在现有技术公开的情形,其新颖性存疑,我庭将依法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专利无效宣告请求’的司法建议;

第二,原告专利的申请时间晚于被告‘新能材料科技’核心专利的申请时间,原告无权依据‘在后专利’指控‘在先技术’侵权;

第三,被告提交的技术文档与分析报告,足以证明其技术与原告专利存在本质差异,不构成侵权。

综上,驳回原告‘恒能新材料’的全部诉讼请求!本案诉讼费,由原告‘恒能新材料’承担!”

法槌落下,发出“咚”的一声清脆巨响,像重锤敲在每个旁听者的心上。

原告席的张律师脸色惨白,嘴唇翕动着,却说不出一句反驳的话。

被告席上,林志军微微颔首,眼中闪过一丝释然与坚定。

赵树影推了推眼镜,露出一丝如释重负的浅笑。

苏晓晴轻轻握住林志军的手臂,无声地传递着力量。

庭审结束,走出法院大门,阳光洒在身上,暖洋洋的。

几家行业媒体立刻围上来,对着林志军和赵树影进行采访。

“林总,对于这场诉讼的结果,您有什么想说的?”

林志军看着镜头,语气平静却有力。

“‘新能材料’始终坚信技术创新的力量,也尊重知识产权。但我们绝不容忍任何以‘无效专利’进行的恶意诉讼与市场打压。这场官司的胜利,不仅是‘新能材料’的胜利,更是‘尊重原创、公平竞争’的市场规则的胜利。”

赵树影则补充道:“技术的价值在于推动行业进步,而非成为资本打压的工具。我们欢迎所有基于公平、尊重的技术交流与合作。”

而在法院不远处的一辆黑色轿车里,李建仁透过车窗,冷冷看着被记者包围的林志军一行人。

手指缓缓敲击着膝盖,眼神阴鸷。

这场诉讼的失败,不仅没达到“拖垮新能材料”的目的,反而让对方借由法庭裁决,向全行业证明了技术的原创性与清白。

“有意思……”

李建仁嘴角勾起一抹冰冷的弧度,“看来,得换个玩法了。”

(悬念:李建仁接下来会采取何种手段?答案在第1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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