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玄幻 武侠 都市 历史 科幻 灵异 游戏 书库 排行 完本 用户中心 作者专区
小米阅读 > 都市 > 邪尊逆袭:从弃徒到万界共主 > 第121章 诸天朝贺,故人飞升

万界天穹,共主圣殿。

这座以混沌神石为基、以万界法则为梁、悬浮于诸天交汇之处的无上殿堂,自上古终结之战后,首次绽放出璀璨神光。

今日,是混沌海之主、新任万界共主——林昊,正式加冕之日。

圣殿之外,浩渺无垠的“诸天广场”上,早已是万灵汇聚,光华冲天。

来自诸天万界、形态各异的生灵,按照各自世界的方位,整齐排列。有人族修士御剑凌空,有妖族大能显化真身,有精灵族展开光翼,有机械文明悬浮智械,更有许多林昊从未见过的奇异种族——通体由能量构成的光明族、生活在维度夹缝的影族、以星辰为食的吞星兽族...

每一位能抵达此地的,至少都是各自世界的巅峰存在,修为最低也是大乘期,渡劫期大能随处可见,甚至不乏触摸到道主门槛的古老存在。

他们此刻皆屏息凝神,目光敬畏地望向圣殿最高处——那座巍峨如山的混沌王座。

王座通体混沌色泽,表面流转着亿万大道符文,隐隐有创世、轮回、寂灭三种至高法则交织演化。仅仅是远远观望,便让诸多渡劫大能感到神魂颤栗,仿佛在面对宇宙本身。

“铛——!!!”

九声混沌钟鸣,响彻诸天。

钟声所过之处,万界法则为之共鸣,无尽祥瑞之气自虚空中涌现,化作金莲绽放、神凤翔空、真龙盘旋的浩瀚异象。

圣殿大门,缓缓洞开。

一道青衫身影,自殿内缓步而出。

他步伐从容,气息内敛如凡人,但每一步踏出,脚下便生出一朵混沌莲花,莲花绽放间,便有万千世界虚影在其中生灭轮回。

当他踏上通往王座的九万九千九百九十九级“问道天阶”时,整个万界天穹,骤然寂静。

所有生灵,无论修为高低,种族贵贱,此刻都感受到一种源自生命本源的敬畏与臣服——那是面对创世道主、面对万界共主的天然压制。

林昊走得很慢。

他的目光,扫过下方那浩瀚如星海的万界生灵。

他能看到,星辰界主、焚天界主等七位顶尖界主,位于最前方,神色复杂,有敬畏,有感慨,也有一丝释然。

他能看到,许多世界的古老道统,都派出了老祖级人物,手持传承至宝,以示对新任共主的承认与朝贺。

他还能看到...一些熟悉的身影。

在炎阳界所在的方位,陆明与苏璇并肩而立。

百年过去,两人修为都已臻至渡劫初期,气质更加超凡脱俗。陆明一身玄黑道袍,背负古朴长剑,周身剑意隐隐与诸天星辰共鸣;苏璇则是一袭冰蓝长裙,眉心一点玄阴印记,清冷如月,却又透着温润光华。

他们身后,是数百名炎阳神朝的核心骨干,皆是当年追随林昊的旧部,或是陆明、苏璇培养的新一代天骄。每一个人眼中,都闪烁着激动与狂热的光芒。

当林昊的目光与他们对视时,陆明与苏璇同时躬身,深深一拜。

无需言语,一切尽在不言中。

林昊微微颔首,继续前行。

他的目光,又扫过另一个方向。

那里,站着一群气息阴冷、却秩序井然的黑袍修士——是幽冥教残存的部众。

为首一人,赫然是当年在流云城有过一面之缘的幽冥教高层。此刻他神色恭敬中带着忐忑,双手捧着一枚漆黑的令牌——正是幽冥令的仿制品,代表着幽冥教正统的回归与臣服。

更远处,天剑宗、玄阴教、万兽山、药王谷...当年大炎王朝的四大宗门,以及三大世家,也都派出了最强阵容,以示对新任共主出身世界的尊重。

甚至,林昊还看到了几个“老朋友”。

在人群边缘,一个不起眼的角落,站着一名白衣胜雪、容貌绝美却神色复杂的女子。

白芷晴。

前世背叛幽冥邪尊、与昆仑剑主联手将他置于死地的“正道仙子”。

她竟然也飞升到了诸天万界,且修为达到了渡劫中期!显然,这十万年来,她也有自己的机缘与造化。

当林昊的目光扫过她时,白芷晴娇躯猛地一颤,脸色瞬间煞白,眼中闪过惊惧、悔恨、不甘等复杂情绪,最终化为深深的苦涩,低下头去,不敢与他对视。

林昊只是淡淡一瞥,便收回了目光。

前世恩怨,于他而言,早已如过眼云烟。

如今的他,是凌驾诸天的万界共主,而白芷晴...不过是万界生灵中普通的一员。两者的生命层次,已是云泥之别。

复仇?早已没有必要。

无视,才是最大的漠然。

终于,林昊踏上了最后一阶天阶,站在了混沌王座之前。

他缓缓转身,面向诸天万界。

没有华丽的辞藻,没有冗长的宣言。

他只是抬起右手,掌心向上。

一枚拳头大小、内部演化着无尽星海与轮回的混沌光珠,自他掌心浮现,缓缓升空,最终悬停在圣殿最高处,如同永恒的太阳,照耀诸天。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