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月的省会,寒意尚未褪去,但晨光公益律所的会议室里却暖意融融。来自省内5家公益律所的负责人围坐在一起,桌上摆放着各自律所的公益案件台账、特色服务手册,以及微光律所提前准备的《省级公益律师联盟筹备方案(草案)》——这是省级公益律师联盟的首次筹备会,也是打破地域壁垒、整合公益资源的关键一步。
陈砚作为发起方代表,率先打开筹备方案,屏幕上“案件协作、资源共享、标准统一”三个核心关键词格外醒目。“之所以提出组建联盟,源于我们近期办理的一起跨区域农民工维权案——当事人小王因异地取证难、地方协作不畅,维权过程格外艰难。这让我们意识到,单家律所的力量有限,只有联合起来,才能为更多跨区域弱势群体提供高效帮助。”陈砚的话引发了其他负责人的共鸣。
“我们律所也遇到过类似问题!”来自地级市同心公益律所的张主任接过话茬,“去年我们接了一起残障人士跨市就业歧视案,需要去省会调取企业的社保缴纳记录,但异地查询流程繁琐,耽误了最佳办案时机,最后只能和解,当事人权益没有得到完全保障。”他的分享让在场众人纷纷点头,大家你一言我一语,细数着跨区域办案中遇到的“取证难、协作难、沟通难”问题,也更加坚定了组建联盟的决心。
会议第一个议题聚焦“案件协作机制”。苏晓作为方案起草人,详细介绍了“主办-协办”分工模式:“跨区域案件由当事人所在地律所负责接案、制定办案计划,案件发生地律所负责异地取证、联系当地部门,双方共享证据材料、共同制定诉讼策略,办案成本按比例分摊,胜诉后若有赔偿或资助,也按贡献度分配。”
这一模式引发了讨论。来自西部山区的向阳公益律所李主任提出顾虑:“我们律所资源有限,人员不足,要是遇到复杂的协办案件,可能难以承担工作。”陈砚立刻回应:“我们可以根据各律所的能力,建立‘案件分级协作’制度——简单的取证工作由协办律所完成,复杂的庭审、谈判等核心工作仍由主办律所负责,同时联盟会设立‘协作补贴’,对协办律所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
第二个议题是“资源共享平台”的搭建。晨光公益律所的赵主任建议:“可以建立一个线上共享平台,整合各律所的案件数据库、专家资源库、供应商名录。比如环境公益诉讼需要的检测机构,劳动争议需要的工伤鉴定专家,都可以在平台上共享,避免重复寻找资源。”小林补充道:“平台还可以设置‘疑难案件研讨’板块,遇到复杂问题,各律所可以在线上共同讨论,集思广益。”
经过讨论,大家一致同意由微光律所牵头,联合专业技术公司开发线上平台,初期先上线“案件协作”“资源共享”两个核心模块,后续再逐步完善“培训交流”“公益资助”等功能;各律所需在一个月内整理并上传自身的优势资源,确保平台资源的丰富性和实用性。
第三个议题是“服务标准统一”。这是联盟筹备的难点,也是确保服务质量的关键。苏晓拿出律所制定的《公益案件办案流程手册》,提议以此为基础,结合各律所的经验,制定联盟统一的《公益法律服务标准》,涵盖“案件接案标准、证据收集规范、庭审准备流程、客户沟通要求”等内容。“比如农民工维权案,统一要求收集‘劳动合同、考勤记录、工资欠条’三类核心证据;残障权益案,必须引用《残疾人保障法》《就业促进法》等专项条款,确保办案的专业性和一致性。”
来自沿海城市的蓝海公益律所王主任补充道:“还需要统一‘公益案收费标准’,明确哪些案件必须零收费,哪些案件可以收取少量成本费,避免个别律所因收费问题影响联盟声誉。”这一提议得到所有人的认可,大家决定成立“标准制定小组”,由各律所派一名代表参与,在两个月内完成标准草案的制定。
会议间隙,各律所负责人还互相交流了公益办案经验。向阳公益律所分享了“乡村普法流动站”的做法,通过定期组织律师下乡普法,提前预防法律纠纷;蓝海公益律所介绍了“企业公益资助”模式,通过对接当地企业,为公益案件争取更多资金支持。这些经验让陈砚团队深受启发,也为联盟未来的发展提供了更多思路。
夕阳西下时,首次筹备会圆满结束。各律所负责人共同签署了《省级公益律师联盟筹备备忘录》,明确了下一步的工作分工和时间节点:微光律所负责线上平台开发和标准草案初稿制定,晨光律所负责联系省律协获取政策支持,其他律所负责整理资源、动员内部律师参与。
离开会议室时,张主任拍着陈砚的肩膀说:“以前我们是‘各自为战’,现在有了联盟,终于可以‘抱团取暖’了!相信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一定能让更多弱势群体感受到法律的温暖。”陈砚笑着回应:“这正是联盟的意义所在——以联盟聚合力,以专业护正义,让公益法律服务不再受地域限制,惠及更多需要帮助的人。”
夜色渐浓,城市的灯光次第亮起。陈砚坐在返回的车里,看着窗外掠过的夜景,心中充满了期待。他知道,联盟筹备只是第一步,未来还会面临资源协调、利益平衡、标准执行等诸多挑战,但只要各律所秉持公益初心,携手合作,就一定能把联盟打造成全省公益法律服务的“主力军”,让微光汇聚成照亮正义之路的璀璨星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