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玄幻 武侠 都市 历史 科幻 灵异 游戏 书库 排行 完本 用户中心 作者专区
小米阅读 > 仙侠 > 吞鬼化孽,五庙神藏,道果升仙 > 第250章 苍天已死,黄天当立

【一尺之棰:一尺之棰,日取其半,万世不竭】

这条命数的效果最为简单粗暴,但也绝对堪称逆天。

在此命数加持下,只要景元每次消耗的仙炁,不超过本身的一半。

则可立即恢复,永无耗竭之时。

一言蔽之:永动机!

但跟“圣人无名”比起来,“一尺之棰”和“庄周梦蝶”都不算什么。

只因这一条命数,景元压根就看不懂。

【圣人无名:至人无己,神人无功,圣人无名】

字越少,事越大!

正如当初景元也无法理解“齐物与一”,

但却并不能影响其本质之高渺,并发挥重要作用。

他能炼合金性,以之演化【大罗天】。

“齐物与一”这条命数,起到了决定性的关键作用。

而在道行臻至真君级数后,景元也终于理解、掌握了“齐物与一”。

同时也在“圣人无名”这一条命数当中,解析出了与之相关的部分。

【齐物论:万物齐同,物我两忘,万物一体,道通为一】

穷究万物之变,以归于一者,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

万物皆种也,以不同形相禅,始卒若环,莫得其伦,是谓天均。

夫道,覆载万物者也,洋洋乎大哉。

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

此以“齐物论”为核心,“坐忘心斋”、“心外物化”等理念,共同构建成了道家宇宙生成论。

除此之外。

景元又以此前融合道果的经历,又解析出了另外一份神异。

【大宗师:观天之道,执天之行,尽矣;知天之所为,知人之所为者,至矣。学究天人,达于道者,是谓:大宗师】

一言蔽之:惊世智慧!

不是景元常用的“惊世智慧”。

而是真正惊天地泣鬼神的大智慧。

以此神异加持,便可以人心映天心,以己道映天道,心神融汇天地,以“天人合一”之状态,将天地化作“外置大脑”。

不过景元轻易不会尝试。

免得智慧太过惊世,把自己再爆了头去。

事实上,这一次的道果融合,可谓是充满了凶险。

幸好景元很早之前,就已从“齐物与一”这条命数的古怪,察觉到了后续道果的“风险”。

所以他一直都没着急兑换更高一级的道果。

而是坚持道果体系与自身的修为、道行齐头并进。

若非如此,他还真有可能被“庄周道果”活活“撑死”。

要融合“庄周道果”,最低也得有真君级数的本质。

而要将其完全承载,至少也得景元正式晋升真君以后。

否则就有可能像之前一样,在心融天地的状态下陷入“道化”。

那样或许不会死,但却会“与道合真”,变成一方天地的“天道”。

也幸好景元专门选择回到瀛洲,方才开始晋升。

否则他若是与整个赤县神州相融的话。

恐怕真君级数的高渺本质,也未必能扛得住“道化之劫”。

不过话又说回来:就算景元想要急功近利,演绎进度也不允许啊!

“炼虚合道”的演绎方式,对道行的要求简直变态。

若非景元的道行已然无限接近真君级数,且已然炼就“金仙本质”。

恐怕也无法满足“炼虚合道”的演绎方式,无法兑换下一级数的道果。

反倒是景元坚持越级修炼,不按部就班地晋升,起到了更大的作用。

如果景元贪图虚名,早早以仙基【太极图】完成晋升的话。

就算他快速升级到紫府巅峰的层次,成为了“天仙大能”。

恐怕也扛不住“庄周道果”的“惊世智慧”,不死也得丢半条命。

当然啦,这种情况也不可能存在。

境界什么的,都只是虚妄。

只有最愚蠢浅薄之人,才会执着于境界高低。

境界高有什么用?说来好听吗?

唯有实力,才是一切!

境界再高,也怕“菜刀”。

我一式“寰宇杀剑”斩过去,扛不住的都是小瘪三。

你和我说你是紫府、天仙?跟我的“寰宇杀剑”说去吧!

境界,只是庸人的阶梯!

对于景元这种盖世妖孽来说,修行岂是如此不便之事?

他是来称尊做祖的!

而不是亦步亦趋、循着前人脚步前进的庸才。

先贤?我就是先贤!

我说我是道基,然后随手一剑砍死天仙,有问题吗?

有本事把真君叫出来,我们比划比划!

在“一尺之棰”的命数加持下,景元现在觉得真君也就那样。

有本事碰一碰,你看我砍不砍你就完事了!

当然啦,“大宗师”不可轻用,但不代表不能用。

哪怕不主动开始,“大宗师”依然如被动一样,加持在了景元的身上,让他的智慧狂增、激增、暴增。

短短片刻时间。

他便又从自身的底蕴当中,结合“庄周道果”,参悟出了一门神通秘法。

此秘法为:天人三剑,曰:天子剑,诸侯剑,庶人剑。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