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玄幻 武侠 都市 历史 科幻 灵异 游戏 书库 排行 完本 用户中心 作者专区
小米阅读 > 历史 > 医武双绝:我,朱见济,逆转大明 > 第261章 百姓的命才是法!

十月初三,大朝议。

这一日的京师,天色阴沉,寒风刮得人生疼。

早朝的地点却不在奉天殿,也不在文华殿,而是在午门外临时搭起了一座高台。

高台分三层,铺着青砖,正中摆着一张黑漆公案。两旁站的不是文武百官,是数百名身穿黑色劲装的西厂缇骑,手按着腰间的绣春刀,眼神冰冷。

这阵仗,不像朝会,倒像是刑场。

台下,黑压压的挤满了人。有闻讯赶来的京师百姓,有接到密令前来旁听的百官,还有从诏狱中直接押来,穿着囚服、戴着枷锁的一众“逆党”。

为首的钱庸、张鹤等人,半月前还是江南一呼百应的大人物,此刻却面如死灰,被缇骑粗暴的按跪在冰冷的石板上,头都抬不起来。

“这是要做什么?陛下刚康复,就要动这么大的干戈吗?”

“没听说?叫皇家金融法庭,太子爷亲自弄的,专审这次的金融叛乱案!”

“金融?这词新鲜……商贾的事,也要这么审了?不合规矩啊!”

百官们在专属区域内小声议论,脸上满是惊疑和不解。用审逆贼的排场来审经济案子,真是前所未见。

吉时到。

在一众官员复杂的目光中,沈炼身着一品大员的官服,却披着一件法官的墨色罩袍,他手捧卷宗,面无表情的走上高台,在公案后坐下。

他的身后,左侧站着三法司的堂官,右侧则是户部尚书金濂与皇家银行的主事们。

传统法司与新兴财部的人站在一起,本身就透着一股不同寻常的味道。

更让官员们心头一紧的,是公案两侧竖起的两块巨大木板。

上面没写罪犯名录,而是用朱砂和墨笔,画着两幅巨大的图表。

一幅是“京师钱庄逆党资金流向图”,箭头交错,清晰的标示出每一笔搅乱市场的银子,最终都指向了跪在台下的那几家钱庄。

另一幅是“宝钞暴跌与米价飞涨关联图”,两条曲线狰狞的纠缠在一起,直观的向所有人展示了这场风暴背后的那只黑手。

“肃静!”

沈炼拿起惊堂木,重重一拍!

清脆的响声,让整个广场瞬间安静下来。

他站起身,目光锐利,扫过台下的每一个罪囚。

“带人犯,钱庸!”

两名西厂缇骑上前,将已经瘫软的钱庸拖到台前。

沈炼拿起一份卷宗,冰冷的声音宣读起来:“罪犯钱庸,江南富绅,暗中勾结海外奸细,于景泰十年九月,以其名下的恒通钱庄为首,恶意操纵白银兑价,联合十三家钱庄,制造市场恐慌,导致宝钞体系崩溃……”

“九月二十七日,指使其手下,纵火焚烧通州官仓,毁粮数十万石,想要引发民变,动摇国本!”

“其罪,上逆君父,下欺万民!其心可诛!其行当斩!”

沈炼每念一句,台下百姓的怒火就高涨一分。

“杀了他!杀了这吃人不吐骨头的畜生!”

“我的家就是被他们毁了!我的儿子啊!”

在百姓的怒骂声中,一名须发皆白的老者忽然从官员队列中走出,身上穿着二品大员的朝服。

“且慢!”

老者是江南士林领袖,大儒刘宗明。他对着高台上的沈炼,深深一揖。

“沈大人,”他声音洪亮,带着一股正气,“老夫有一言,请沈大人,也请在场的太子殿下三思!”

他这话一出,所有人的目光都下意识的投向了高台侧方,那道一直静静站着的年轻身影。

朱见济今日没有坐在监国的位置上,只是负手站在帷幕后。

刘宗明转向朱见济所在的方向,再次行礼,声色俱厉的说道:“殿下!自古以来,圣君治世,都是与士大夫共天下,讲求藏富于民,不与民争利!现在设这个金融法庭,用审商人的法子,来审我等缙绅,这是霸道,不是王道!”

他环顾四周,义正辞严。

“况且《大明律疏》三百篇,哪里有过什么金融之罪?殿下创此无法之庭,已是冒天下之大不韪!今天若再因经济之事杀人,必然会寒了天下读书人的心!到那时,朝堂动荡,士心离散,这和叛党做的事,又有什么区别?”

“请殿下收回成命,将此案交由三法司按律审理,以安士林,以正国法!”

这番话说得冠冕堂皇,不少上了年纪的文官都下意识的点了点头。

“是啊,处置几个商人,何必这么大阵仗……”

“用新法杀旧人,确实不太妥当……”

然而,高台之上,沈炼听完这番话,脸上依旧没什么表情。

他冷冷看着刘宗明,一字一顿的说:“刘大人,你可知道《大明律》开篇第一句,写的是什么?”

刘宗明一愣:“自然是‘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

“说得好!”沈炼猛的一拍公案,“那我倒要请教刘大人,毁掉万民的生计,饿死无辜的婴儿,害得人家破人亡,这种行为,是‘德’还是‘礼’?”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