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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米阅读 > 都市 > 摊牌了,我是国家级工程师 > 第281章 带着荣耀回村,这福气能吹一辈子

快乐的时光总是像指缝里的沙,抓都抓不住。

第二天清晨,南池子胡同还没完全苏醒,甲三号院门口却已经是一片忙碌。

两辆草绿色的中巴车再次停在了门口,排气管突突地喷着白烟。

杨卫国甚至都没怎么睡,眼圈黑得像熊猫,但精神头却亢奋得吓人。

他那个印着“为人民服务”的帆布包里,塞满了这几天他在展会上画的草图和笔记,那是比金条还贵重的宝贝。

“不能留了,真不能留了。”杨卫国一边指挥司机把行李往车上搬,一边对挽留的周玉芬摆手,“厂里那一摊子事儿等着呢。而且……”

他拍了拍胸口的笔记,压低声音,眼神贼亮:“我现在脑子里全是那个数控机床的结构,再不回去把它弄出来,我这脑子都要炸了!林工说了,咱们能造,我就必须得给它造出来!”

林振站在台阶下,身旁堆着像小山一样的礼盒。

“杨叔,这些是给厂里带的。”林振指着那十几箱印着“全聚德”字样的烤鸭,“用真空袋抽过了,回去蒸一下就能吃。让大家伙都尝尝京城的味儿。”

“还有这个,稻香村的点心匣子。”魏云梦指挥着警卫员何嘉石往车上搬,“牛舌饼、枣花酥,都是现装的。给车间的师傅们分分,特别是王总工,那份要是单独的无糖点心。”

杨卫国看着这些东西,嘴唇哆嗦了两下:“这……这得花多少钱啊?林工,你这日子不过了?”

“结婚是大事,大家伙心里惦记我,我不能让大家空着手想。”林振笑着把一整条“大前门”塞进杨卫国手里,“路上抽。”

另一边,林浩初正帮着媳妇李雪梅往车上搬东西。

李雪梅一直低着头,那双平时拿粉笔的手此刻紧紧攥着衣角,眼眶红通通的,显然是刚哭过。

“咋了这是?”林振走过去,温声问道,“嫂子,是昨晚没睡好?还是舍不得走?”

李雪梅一听这话,眼泪瞬间就决堤了,啪嗒啪嗒往下掉。

她抬起头,那张平时温婉的脸上写满了懊悔与自责:“小振……嫂子不是不想走,嫂子是后悔啊……”

“后悔啥?”林振一愣。

李雪梅吸了吸鼻子,声音哽咽:“后悔没把卫东带来。我真傻,怕孩子路上受罪,怕孩子太小不懂事给你添乱……可我哪知道……哪知道那位会来啊!”

她越说越激动,甚至带了点哭腔:“那是多大的福分啊!要是卫东来了,哪怕让首长看一眼,摸一下头,那也是孩子这辈子最大的造化!这福气……让我给弄丢了!”

在这个年代,能见那位一面,那是能吹一辈子的荣耀。

林浩初在旁边叹了口气,揽住媳妇的肩膀,笨拙地安慰道:“行了行了,命里有时终须有。咱儿子还小,以后让他在书本上学首长的精神也是一样的。”

林振看着哭得梨花带雨的堂嫂,心里一阵发酸。这是最朴素的愿望,也是最真实的遗憾。

他走上前,从口袋里掏出一支钢笔。

那是他平时用来计算数据的派克笔,虽然不算顶名贵,但跟了他很久。

“嫂子,别哭。”林振把钢笔递到李雪梅手里,“首长那是大忙人,见不见的,不在这一面。卫东是咱们老林家的种,以后肯定差不了。”

“这笔你拿着。等卫东上学了,你告诉他,这是他二叔给的。只要他好好读书,像小夏一样争气,将来考到京城来,凭他自己的本事见,比啥福气都硬!”

李雪梅握着那支还带着体温的钢笔,泪眼婆娑地点点头:“哎!哎!我一定让他好好学!绝不给二叔丢脸!”

车要开了。

林兴昌最后也是最慢一个上车的。

老头子今天穿回了他那件半旧的棉袄,那是他觉得最舒坦的衣服。

他站在车门口,那双布满老茧和裂口的大手,死死地握住了林振的手。

那力道大得惊人,像是要把这一辈子的力气都传给这个最有出息的侄子。

“小振啊。”林兴昌的声音沙哑,带着浓重的旱烟味和乡音,“大伯走了。家里地里的事儿,你别操心。那几亩地,只要大伯还有一口气,就荒不了。”

“你在京城,是在天子脚下干大事。”老头子的眼神突然变得无比浑浊又无比清澈。

“你给大伯记住了!”林兴昌猛地拍了拍林振的手背,啪啪作响,“好好干!把心掏出来给国家干!别惦记家,别惦记俺们。要是干不出个名堂来,要是给国家丢了脸,你也别回林家村,俺丢不起那个人!”

这是一个农民最朴实、也最沉重的嘱托。

国家最大,小家在后。

林振只觉得喉咙发堵,他挺直了腰杆,像是在接受检阅一样,郑重地点头:“大伯,您放心。林振这辈子,绝不当软骨头。”

“好!好样的!”林兴昌抹了一把老泪,转身上车,再没回头。

发动机轰鸣,车轮卷起地上的残雪。

林振和魏云梦并肩站在胡同口,一直目送着那两辆车消失在街道的尽头,直到连那股尾气味都散尽了,两人还久久没有动弹。

“这就是家人。”魏云梦轻声说道,手悄悄伸进林振的大衣口袋,握住了他的手,“他们是你最硬的后盾。”

林振深吸一口凛冽的空气,将眼底的那一丝湿润逼了回去。

“是啊。”他转身,目光重新变得坚毅,“走吧,咱们也该出发了。今天还有一场硬仗要打。”

……

按照京城的老理儿,婚后第三天是回门的日子。

虽然李部长早就说了不搞封建迷信那一套繁文缛节,但该有的礼数不能少。

林振开了一辆低调的吉普车。

车后备箱里装的不是什么金银首饰,而是两瓶特供茅台,两条中华烟,还有一箱子他在研究所自己搞出来的“稀罕物”——用航天铝材边角料车出来的全套不锈钢厨具。

这年头,一口不生锈、锃光瓦亮的锅,比什么玉镯子都讨丈母娘欢心。

车子驶入机关大院。

门口的哨兵看到林振,啪的一个敬礼。

李家小楼里,饭菜飘香。

李珑玲今天没穿正装,系着个碎花围裙,手里拿着锅铲,正指挥着保姆刘阿姨切菜。

“那个鱼,再蒸两分钟,小林爱吃嫩的。”

“红烧肉火候够了吗?多放点糖,云梦随我,爱吃甜口。”

听到开门声,李珑玲把锅铲一扔,快步走出厨房。

“妈!我们回来了!”魏云梦一进门,就想往李珑玲怀里扑,结果被李珑玲嫌弃地推开了。

“去去去,一身寒气,别把菜弄凉了。”李珑玲嘴上嫌弃,眼睛却笑成了月牙,直接越过女儿,一把拉住林振的胳膊,上下打量。

“哎呦,我的好女婿!快进来!冻坏了吧?”

魏云梦站在一边,佯装生气地跺脚:“妈!到底谁是你亲生的啊?”

“你是买白菜送的。”李珑玲心情大好,竟然也学会了开玩笑,“小林可是咱家的功臣,是大宝贝。”

三人落座。

这一顿饭,吃得是其乐融融。

没有外人,没有官场上的客套,只有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满意。

李珑玲给林振夹了一块红烧肉,放下筷子,神色稍微认真了一些,但嘴角依旧挂着掩饰不住的笑意。

“小林啊,你是不知道,这两天我这电话都被打爆了。”

林振正要把肉送进嘴里,闻言动作一顿:“妈,是不是给您添麻烦了?”

“麻烦?这是天大的面子!”李珑玲端起酒杯,抿了一口,脸上泛起红光,“以前那些个眼高于顶的老家伙,什么物资部的、重工局的,这几天排着队给我打电话,明里暗里都在打听你,问咱们家是不是有通天的路子。”

说到这,李珑玲冷笑了一声:“特别是秦家那边。听说秦副部长在家里摔了好几个杯子,这两天在单位都夹着尾巴做人,看见我就躲。真是痛快!”

“妈,那些都是虚名。”林振放下筷子,语气平静,“首长来,是看重咱们的技术,看重咱们能给国家造出东西。我要是躺在功劳簿上吃老本,这面子,早晚得丢。”

李珑玲看着林振那双宠辱不惊的眼睛,心里的赞赏更浓了。

换做别的年轻人,被首长握了手、题了字,尾巴早就翘到天上去了,搞不好就要开始借势谋私。

可林振倒好,清醒得可怕。

“说得对!”李珑玲重重地点头,“打铁还需自身硬。你只要把手头的项目搞好了,那就是最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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