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玄幻 武侠 都市 历史 科幻 灵异 游戏 书库 排行 完本 用户中心 作者专区
小米阅读 > 总裁豪门 > 一章完结:你的死了么快递已送达 > 第207章 新婚夜发现新娘换人了

原身林木,是当朝长公主的儿子,长公主和皇帝感情深厚,自小相互扶持,原身也被封了郡王爵位。

原身某日上街,马车意外失控撞上了刚回京的户部尚书嫡女龚夏月的马车。

龚夏月腿伤严重,原身愧疚难安,送了一大批珍稀药材和金银作为赔偿。

后来发现龚夏月在家处境堪忧,父母对她不管不顾,兄弟姐妹更是对她恶语相向。

原身一次又一次地替龚夏月出头,在长时间的相处中渐渐喜欢上了龚夏月。

原身看着龚夏月送给他的亲手做的衣裳、香囊、鞋袜,觉得龚夏月应该也是喜欢他的。

原身找到龚夏月表明心意后,龚夏月答应了。

随后原身找到自己母亲朝阳长公主,希望能向龚夏月提亲。

龚家很快便答应了朝阳长公主的求娶。

原身兴奋地将这个消息告诉龚夏月,丝毫没有注意到龚夏月脸上微妙的表情。

新婚夜,原身意外发现新娘不是龚夏月,而是她的妹妹龚清秋。

原身以为龚夏月被继母和龚清秋算计了,连忙冲到龚府想将龚夏月救出来。

结果便意外听见龚夏月和其兄长龚宫的交谈。

原来这一切都是龚夏月的计划,她只是拿原身当兄长,根本不喜欢原身。

她喜欢的人如今不能娶她,她也不能失去原身这个皇恩深厚的小郡王的支持。

心灰意冷之下,她答应了原身的求娶。

没想过第二天意中人竟然也向她告白了。

因此龚夏月便想出换嫁的办法,借原身的手弄死龚清秋和继母林氏。

她也可以借此机会去祈福两年,离开京城好去陪她的意中人成就霸业。

原身怒不可遏,找两人理论。

龚夏月和龚宫知道一旦让原身将这些事情说出去,那他们两人就完蛋了!

两人当即决定弄死原身。

于是毫无防备的原身直接被龚夏月用金簪捅破了脖子,就连那金簪还是原身送给龚夏月的。

原身死后,龚宫将原身送回公主府,伪装成因为换亲败露,龚清秋错手杀了原身的模样。

龚夏月为了做戏做全套,硬是捅了自己三刀。

朝阳长公主和驸马悲痛欲绝,如龚夏月所愿迁怒上了龚清秋。

龚夏月自己则是以无法接受原身离去的理由离京为原身祈福,还让朝阳长公主认为龚夏月爱原身爱得深沉,给了她不少好东西。

……………………

“荣阳郡王,这是我亲手绣的帕子,希望你会喜欢。”

龚夏月嘴角微扬,眼底盛着细碎的星子,屋外阳光正好,透过轩窗落在龚夏月身上,整个人都染上柔和的光晕。

林木随意地接过来,然后直接往嘴上一抹,那绣着一枝红豆枝蔓的帕子立马便油污弄脏了。

龚夏月惊愕地看着这一幕,睫毛急促地抖动着,眼神里写满了不可置信。

自从她让林木意识到他自己喜欢上她之后,什么时候林木用这么无所谓的态度对待她给的东西了?

更何况这还是她亲手绣的!!!

她甚至还在上面绣了红豆,就是为了让林木以为她是表明心意。

结果呢?

媚眼抛给瞎子看了?

林木竟然直接用来擦嘴?!他又是什么时候在那里啃大肘子的?

这对吗?

她在这边含羞带怯地表示自己的爱慕,结果对方在这啃油腻腻的大肘子?!

龚夏月脸上的笑意彻底消失了,眨了眨眼睛,立马晶莹剔透的眼泪就从眼角顺着脸颊弧线滚落。

她声音带着几分哀怨轻唤了一声:

“郡王~”

等林木抬头看来,正好能看见龚夏月那微红的眼尾和圆润泪珠。

然而林木再一次不按常理出牌。

林木猛打了几个喷嚏,然后一脸嫌弃地看着龚夏月:

“你身上用的是什么香啊?味道也太冲了!”

龚夏月快要崩溃了。

她怀疑今天的林木不正常!

她今天知道要来见林木,特意让人熏了他们两人一起制的百和香,就是为让林木闻到这香味就知道是她来了。

也希望林木能一直惦记着她。

明明之前都很成功的!

她只要冲对方露出一个笑,便面红耳赤不敢抬头看她!

今天到底是这怎么回事?

一个人短时间内发生如此巨大的变化,是什么原因呢?

难道是有人在他耳边说了什么,让他对她有所误会?所以才表现出如此傲慢、轻薄之态?

肯定是这样!龚夏月一时之间想不到别的回答,便只能坚定自己的想法。

龚夏月指尖轻掐掌心,细微的刺痛,让她保持清醒。

她得想办法知道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然后扭转林木对她的印象。

她初回京城,根基不稳。

就连亲大哥龚宫也在那恶毒继母林氏的压迫下不能表现对自己的亲近。

她那糊涂爹被枕边风一吹,眼睛里哪里还能看见自己的女儿?

林木必须要站在她身后做她的靠山!!!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