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第一医院的VIP病房里,消毒水的味道夹杂着淡淡的花香。张豪靠在床头,脸色苍白如纸,曾经锐利的眼神变得浑浊,只有看到林渊走进病房时,才闪过一丝复杂的光芒。病床边站着两名经侦民警,手里拿着笔录本,见林渊进来,点了点头示意他可以单独交谈十分钟。
“你来了。”张豪的声音沙哑得几乎听不清,他示意护工递过一杯温水,喝了一口才缓过劲来,“我知道你想问什么——‘毒丸计划’的破绽,对吗?”
林渊拉过一把椅子坐在病床前,将那份解密后的“章程附件三”放在床头柜上:“张总,我们明人不说暗话。当年你修改公司章程时,不仅设置了‘毒丸计划’,还偷偷加了这条‘股东优先权’条款。现在法院已经认定‘毒丸计划’无效,但我想知道,这个计划里还有没有其他隐藏的条款,或者说,有没有什么你们当年故意留下的‘后门’?”
张豪的目光落在附件上,嘴角勾起一抹苦涩的笑容:“没想到,最后还是被你找到了。这条条款确实是我留的后手,本来是想万一我失去控制权,还能通过‘优先权’慢慢收回股份,没想到反而成了你的助力。至于‘毒丸计划’的破绽……你以为法院认定它无效,仅仅是因为未备案吗?”
林渊心中一动,追问:“你的意思是,除了未备案,还有其他无效的理由?”
张豪闭上眼睛,陷入了回忆,良久才缓缓开口:“2018年修改章程时,我为了让‘毒丸计划’通过,做了两件事。第一,伪造了部分小股东的签字,当时有3个持股比例低于1%的股东在国外,我让秘书模仿他们的笔迹签了字;第二,‘毒丸计划’里的‘3倍回购价格’,没有经过第三方评估机构的评估,完全是我随口定的,违反了《公司法》里‘回购价格需公允’的规定。”
系统界面瞬间弹出【法律条款匹配】:【《公司法》第142条规定,公司回购股份需经股东大会决议,且价格需经第三方评估;《民法典》第154条规定,恶意串通、伪造签名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林渊看着匹配结果,心中豁然开朗——这两个破绽,任何一个都能让“毒丸计划”从根上失效。
“你为什么要告诉我这些?”林渊疑惑地问。张豪的所作所为,完全不符合他睚眦必报的性格。
张豪的眼神黯淡下来,看向窗外的天空:“我在昏迷时,做了个梦,梦见了当年和你父亲在实验室里的日子。那时候我们没有利益纷争,眼里只有技术和梦想。可后来,我被名利迷了心窍,偷了他的技术,逼他签协议,甚至可能……间接害死了他。”他的声音带着哽咽,“现在我一无所有,唯一能做的,就是帮你彻底解决这个后患,也算是给你父亲一个交代。”
他从枕头下摸出一个泛黄的笔记本,递给林渊:“这是我当年的工作日记,里面详细记录了伪造签名的经过、参与人员,还有‘3倍回购价’制定的过程。你拿着它,就能彻底堵死所有质疑‘毒丸计划’的漏洞。另外,我已经向经侦部门揭发了王海涛当年收受贿赂、协助我转移资产的全部事实,也算赎罪了。”
林渊接过笔记本,指尖抚过上面密密麻麻的字迹,心中百感交集。这个曾经让他恨之入骨的对手,此刻却以这样的方式,完成了最后的“忏悔”。“你放心,我会让律师在庭审时提交这份日记,证明你有立功表现,争取从轻判决。”林渊站起身,“好好养病,要是以后出来想重新开始,星途的大门,永远为有能力且守底线的人敞开。”
离开医院后,林渊立刻将笔记本交给周婷,让她联合法务团队梳理证据链。周婷连夜加班,第二天一早拿着一份详细的证据清单找到林渊:“林总,张豪的日记太关键了!我们找到了当年模仿签名的秘书,她愿意出庭作证;还有,我们查到2018年制定‘3倍回购价’时,根本没有任何评估报告,完全是张豪的个人决定。有了这些证据,就算有人想翻案,也绝无可能。”
就在这时,苏晴匆匆走进办公室,脸色凝重:“林总,出大事了!锐视的前副董事长李国强,联合了5家当年被星途淘汰的供应商,向法院提起了诉讼,声称‘毒丸计划’无效导致他们的投资损失,要求星途赔偿2000万元!他们还在网上发布了‘星途利用法律漏洞侵吞锐视资产’的长文,现在已经引发了不小的舆论争议。”
林渊接过诉讼材料,翻看了几页后冷笑一声:“李国强?当年他可是和张豪一起挪用锐视公款的主犯,只是因为证据不足才没被起诉。现在跳出来索赔,分明是想趁火打劫。”他将张豪的日记递给苏晴,“你把这份日记里关于李国强参与伪造签名的内容复印出来,再去调取当年锐视的财务报表,证明他当年的投资款其实是挪用的公款,根本不是合法投资。”
苏晴立刻展开调查,两天后就掌握了关键证据:李国强当年投入锐视的500万元“投资款”,实际是他挪用公司采购款所得;而且他在“毒丸计划”制定过程中,不仅参与了伪造签名,还从中分得了100万元的“好处费”。当这些证据被提交到法院后,李国强的诉讼请求很快被驳回,他本人还因涉嫌挪用公款被警方重新立案调查。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