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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米阅读 > 历史 > 寒川霸主:我的科技帝国 > 第285章 知识产权的萌芽

互市堡与望海港两大技术贸易区的设立与初步成功,如同在寒川与周边势力之间架起了一座以技术和商品为纽带的无形桥梁。昔日刀兵相见的对手,如今在贸易区内讨价还价,用矿产、皮毛换取寒川的农具、医药和改良工艺。寒川国库因贸易顺差日益充盈,急需的资源得到补充;周边部落和城邦则获得了提升生产效率、改善生活质量的实用技术,对寒川的依赖与敬畏与日俱增。一片看似互利共赢的繁荣景象,在边境蔓延开来。

然而,繁荣的表象之下,新的矛盾如同暗流,悄然滋生。这矛盾,不再源于军事对抗或政治阴谋,而是源于一个前所未有的概念——知识的归属与价值。

这一日,工造总局会办大臣陈烁正在值房内审阅各地工坊的报表,户部侍郎李瑾(技术贸易区总办大臣)却一脸忧色地匆匆来访。

“陈大人,叨扰了。”李瑾拱手道,眉宇间带着一丝疲惫与焦虑。

“李大人何事匆忙?”陈烁放下笔,示意他坐下。

李瑾叹了口气,从袖中取出一份来自互市堡的急报,递给陈烁:“陈大人请看,贸易区近来出了些……棘手的新问题。”

陈烁接过急报,仔细阅读,脸色渐渐凝重起来。急报中提到,有几个与寒川贸易往来密切的部落,在购买了寒川的新式织布机和简易水车图纸后,凭借其本地廉价的劳动力,开始大规模仿造生产,不仅满足自用,甚至以低于寒川官方售价的价格,向更远的地区转售这些“山寨”货品。更有甚者,一个西域匠人私下里偷偷拆解研究了寒川出售的一种改良风箱,稍加改动后,便宣称是自己的“独创”,在市场上招摇撞骗。

“这……这简直是岂有此理!”陈烁身边随同学习的一名年轻工匠石莹(擅长机械,性格耿直)忍不住愤然出声,“我们辛辛苦苦研发出来的东西,他们买去图纸,转头就仿造牟利,甚至据为己有!这跟偷窃有何区别?”

李瑾苦笑:“石匠师所言极是。此事已引发我官方商行不满,销量受损倒是其次,长此以往,谁还愿意投入巨资研发新技术?若人人都可随意仿制、篡改,那我寒川技术优势何以维持?贸易区的秩序也将大乱啊!”

陈烁沉默片刻,手指轻轻敲着桌面,缓缓道:“此事,看似商业纠纷,实则触及根本。以往,知识技艺,或为师徒秘传,或为家族不传之秘,靠的是道德约束和行规。然如今,我寒川以国家之力推广科技,技艺流转速度与范围远超从前,旧有的规矩,已然失效了。”

他站起身,走到窗前,望着工坊区林立的烟囱:“李大人,此事非同小可。这已非简单的仿制,而是关乎研发之心血、创新之动力能否得到保障的大问题。若处理不当,必将挫伤工匠创新之心,阻碍科技长远发展。必须奏明陛下,寻求立法解决之道!”

翌日,御前会议。陈烁将贸易区出现的问题详细禀报,并陈述了其潜在危害。

朝堂之上,反应各异。

大将军郑知远首先皱眉,带着军人特有的直率:“些许商贾纠纷,何须劳动朝廷立法?仿造者,抓起来治罪便是!若敢屡犯,大军一到,看谁还敢造次!”在他看来,武力是解决一切争端的最终手段。

户部尚书王玄策则从经济角度考虑,忧心忡忡:“郑将军,治标不治本啊。仿造者散布各处,岂能尽数抓捕?且严刑峻法,恐令外来商旅畏惧,影响贸易大局。然若不制止,我寒川利益受损,研发投入难以为继,确如陈大人所言,乃动摇根基之患。”

情报司主官皇甫嵩冷然道:“此事背后,恐有势力推波助澜,意在扰乱我贸易,削弱我优势。需加强监察,揪出黑手。”

众人争论不休,焦点在于如何平衡维护利益与保持开放。

林牧之静听良久,方才开口,声音沉稳而深邃:“诸卿之议,皆有道理。然,朕观此事,其意义远超商业利益之争。它触及了一个关乎文明进步的根本命题——如何保护‘创造’本身?”

他目光扫过群臣:“昔日技艺私藏,利于一时,却阻碍传播,易致失传。我寒川开技术贸易之先河,旨在普惠天下,此志不可移。然,若创造者心血不得尊重,仿冒者坐享其成,则久而久之,必无人愿倾力创造。此乃竭泽而渔之举!”

“郑卿欲以武力震慑,可解一时之急,然非长治久安之策。王卿顾虑贸易环境,亦在情理之中。”林牧之站起身,走到大殿中央,“故而,朕以为,当创立一种新的规矩,一种既能保护创造者权益,又能促进知识有序传播的规矩。此规矩,或可称之为——‘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众臣面面相觑,对这个陌生的词汇感到困惑。

陈烁眼中却爆发出明亮的光彩,他激动地补充道:“陛下圣明!‘知识产权’!顾名思义,即将‘知识’视为一种可归属、可衡量、受保护的‘财产’!譬如,一纸新式织机图纸,其价值不亚于一块良田、一座宅院。图纸的创作者,便应拥有此‘财产’之权,他人欲使用或仿造,需得创作者同意,并支付相应报酬,如同购买田宅需付钱银一般!”

林牧之赞许地点头:“陈爱卿解得好!此乃将无形之智慧,化为有形之权益。朕意已决,命王玄策、陈烁、皇甫嵩,会同刑部、礼部官员,立即着手研究制定《寒川知识产权律例》!”

领受旨意后,一个跨部门的专项小组迅速成立。制定过程充满了挑战与辩论。如何界定“创新”?如何确定保护范围与期限?如何取证?如何惩罚侵权行为?这些问题前所未有。

王玄策主张保护范围不宜过宽,以免阻碍技术扩散;陈烁则坚持必须给予足够力度的保护,才能激励创新;皇甫嵩强调律例必须具有可操作性,取证和执法环节要明确。争论常常持续到深夜。

与此同时,贸易区的仿制风波愈演愈烈。一起标志**件发生了:互市堡内,一家寒川官方工坊展示的最新式高效水磨模型,其核心传动结构被一个西域商人偷偷测绘,并迅速仿制出简陋版本低价售卖,严重冲击了正品市场。寒川工匠们义愤填膺,几乎与对方发生冲突。李瑾紧急出面调停,但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这件事加速了律例的制定进程。专项小组参考了古老的匠人行规、商业契约精神,结合寒川的实际,终于拟定出了《寒川知识产权律例(初稿)》。其核心内容包括:

1. 确权:设立“格物院专利司”,工匠、学者可将其新技术、新设计申请为“专利”,经审核后,授予其一定年限(如十年)的独占实施权。

2. 保护:他人未经许可,不得仿制、销售已获专利的技术产品。违者,视情节轻重,处以罚金、没收侵权所得乃至刑罚。

3. 交易:专利权可依法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并收取费用。

4. 限制:为促进公益,对涉及民生基本需求的技术,可实行“强制许可”,但需支付合理费用。

律例草案在朝堂上再次引发激烈讨论,但林牧之力排众议,决心推行。他选择在互市堡进行了第一次公开宣判。那名窃取水磨技术的西域商人被判定侵权,处以重罚,仿制设备被没收销毁。宣判当日,人山人海。寒川工匠扬眉吐气,外来商贾则受到了极大的震撼,开始意识到那些图纸和模型背后,有着不容侵犯的律法尊严。

《知识产权律例》的颁布与执行,如同在萌芽的科技田野上,树立起了第一排保护的篱笆。它虽然稚嫩,却意义深远。消息传回格致学院和各大工坊,工匠和学者们奔走相告,研发热情空前高涨。他们知道,自己的智慧结晶,从此有了法律的保障。

林牧之在审阅首批专利证书时,对陈烁、王玄策等人感慨道:“此法之立,非为一时一事,乃为寒川科技之树,立下滋养万代之根基。它告诉世人,创造之火,值得以律法之薪柴守护。此乃‘科技兴邦’步入成熟之境的重要标志啊。”

知识产权的萌芽,标志着寒川在构建科技文明的制度保障上,迈出了关键一步。这看似细微的律法条文,其影响将随着时间推移,如涟漪般扩散至深远,为寒川持续的创新活力注入最根本的制度动力。科技之光,不仅需要燃料,更需要守护其燃烧不熄的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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