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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经21世纪GQ版 第19章 逃城制度与司法公义

作者:八望人 分类:其他 更新时间:2025-12-01 08:26:48

“当耶和华——你们的上帝将那些土地赐给你们为业的民族灭绝,你们也赶走了他们,并且住在他们的城镇和房屋里之后,你们就要在耶和华——你们的上帝赐给你们承受为业的地上,为自己预备三座避难城。你们要测量路程,把耶和华——你们的上帝赐给你们承受为业的地划为三个区域,使得任何一个误杀了人的人,可以逃到这些城中的一座得庇护。

以下是对误杀人后逃往其中一城保命者的条例——即那无意中、并非出于预谋恶意而杀了邻居的人。例如,一个人和邻居进森林砍树,他挥斧头砍树时,斧头脱柄飞出去打中邻居,以致邻居死亡。这人就可以逃到其中一座避难城,保全性命。否则,如果路途太远,那报血仇的亲属在怒中追来,可能追上他,把他杀死——尽管他并非该处死刑的人,因为他不是出于仇恨而杀死邻居。所以,我吩咐你们要为自己预备三座避难城。

将来,如果耶和华——你们的上帝照他起誓应许你们祖先的话,扩张了你们的境界,把他应许给你们祖先的全地都赐给你们(你们若谨守我今天吩咐你们的这一切诫命——就是爱耶和华——你们的上帝,常常遵行他的道路),你们就要再为自己增添三座避难城。这样做是为了避免无辜人的血在耶和华——你们的上帝赐给你们为业的地上流出来,免得你们手上沾染了血债。

但如果有人怀着仇恨之心埋伏袭击,杀死了邻居,然后逃到这些城中的一座去,那么,这位杀人者被本城的长老找到后,就要从城里被提取出来,交给那报血仇的亲属处死。你们对他不可有丝毫留情。你们要把流无辜人血的罪从以色列中清除出去,这样,你们才会万事顺利。

在耶和华——你们的上帝即将赐给你们承受为业的地上,不可挪移你们祖先所立的地界标记。

只凭一个证人不足以定任何人有罪,无论他被控犯了什么罪行或过错。必须要有两三个证人的口供,案件才能成立。如果有一个心存恶意的证人站出来诬告某人犯罪,那么,这两个卷入纠纷的当事人就必须站在耶和华面前,站在当时供职的祭司和审判官面前。审判官们必须进行彻底深入的调查。如果查明那证人是伪证,是在诬告他的以色列同胞,那么你们就要照这假证人意图加给那人的刑罚来惩处假证人自己。这样,你们就把这邪恶从你们中间除掉了。其他的民众听见这事,就会害怕,今后也不敢再做这种邪恶的事了。

你们绝不可有丝毫留情:要以命偿命,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以手还手,以脚还脚。”

这一章主要涉及两个核心议题,旨在保障生命安全和司法公义:

1. 逃城制度(庇护城):

目的: 保护无意中、非预谋恶意而误杀人的人(过失杀人者),使其免遭“报血仇亲属”(avenger of blood)出于义愤与家族责任的私自追杀。

预备: 在上帝赐予的土地上均匀设立三座城(后可能扩至六座,视疆土而定),确保境内各处都在可抵达的合理距离内。

运作: 过失杀人者可逃往最近的逃城寻求庇护和公正审判。

背景案例: 给出了具体范例(斧头意外脱柄致死),生动说明何种情况符合资格。

重要性: 强调此举是为了避免流无辜人的血(保护过失者免于不当报复),以及防止整个社群因此背负血债(因为未能提供公正程序)。

扩张的应许: 若百姓遵行神的道,国土扩张,可增至六座逃城,显明神对细节的顾念。

2. 针对谋杀(故意杀人)的处理:

区别对待: 与误杀截然不同,怀有仇恨、预谋埋伏的杀人是重罪。

程序: 逃城长老必须引渡凶手回案发地,交给报血仇的亲属处死。

态度: 绝不留情(show no pity),因为此举是为了清除流无辜人血的罪(维持土地和群体的圣洁)。

目的: 清除邪恶,确保万事顺利(社群秩序与神的祝福)。

3. 维护财产权:

禁止挪移地界标记,这是确保各支派和家族土地产权的基础,是维持社会稳定的重要司法原则。

4. 司法审判的公义保障:

证据要求: 定罪必须基于两个或三个证人的一致证词(at least two or three witnesses),严防诬告和个人恩怨主导审判。单一证人指控无效。

处理伪证(诬告):

疑难的诬告案件须在祭司和审判官面前(在耶和华面前)仔细查验。

若查明确为假见证诬告同胞,则施行诬告反坐原则(lex talionis作伪证者反受其害):假证人应受他原想加害于被告的刑罚。

目的: 严厉惩治伪证以清除司法程序中的邪恶(purge the evil),并通过威慑(the rest will hear and be afraid)防止同类事件发生。

量刑原则:

重申古老的对应性公平原则(an eye for an eye...)。此原则在此上下文中的意义:应用于处理假见证的诬告罪,强调刑罚应与企图造成的伤害后果相对应(报复性正义的极致体现)。

同时也暗示了对谋杀罪的极刑(以命偿命)。

其核心在于确保司法公正与适度(刑罚与罪行对称),防止滥用权力或过度报复,体现了早期法律的朴素公平观念。

核心启示: 本章展现了以色列律法中细致、人道的关怀与严峻的公义要求并存:

对无意过失者提供了完善的庇护和再审判机会(逃城),体现出对个体生命价值和程序正义的尊重。

对故意谋杀者则毫不留情,强调彻底清除罪恶,维护基本生命权和社会秩序。

对财产权的清晰界定与保护是社会稳定的基石。

通过严格的证据要求(多证人)、严厉的反坐法惩处伪证、以及古老的对应性公平原则,全力保障司法审判过程的真实性、公正性,避免冤假错案,维系整个社群的公义基础和在神面前的正直。这些律法条文的背后,是上帝对祂子民生命、财产和社会公义的深切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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