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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案纪实録 第63章 沟渠里的行李箱

作者:汝南墨尘 分类:其他 更新时间:2025-11-30 04:37:30

2014 年 12 月 22 日的银川,冬天的寒风像刀子一样刮在人脸上。天刚蒙蒙亮时,街上的积雪还没化透,车轮碾过路面会留下两道深色的辙印,很快又被飘落的碎雪覆盖。王俊裹紧了身上那件洗得发白的军绿色棉袄,棉袄的袖口磨出了毛边,领口还沾着去年冬天的油渍。他从甘肃庆阳来银川快半个月了,揣在怀里的简历已经被揉得皱巴巴的,边角处还沾着汗渍 —— 这半个月里,他跑遍了劳务市场和大街小巷的招工启事,却连一份临时工都没找到。

上午九点多,王俊走到了丽景街附近。这条街算不上繁华,路边大多是低矮的商铺,有卖五金的、修电动车的,还有几家挂着 “招工” 牌子的餐馆。他站在一家面馆门口,盯着玻璃窗上贴的 “招服务员,包吃住”,犹豫了半天还是没进去 —— 前几天他去类似的餐馆应聘,老板嫌他年纪大(他今年已经 42 岁了),又没干过服务业,客气地把他打发走了。冷风顺着衣领灌进来,王俊打了个寒颤,下意识地摸了摸口袋,只剩下三块五毛钱,够买一个馒头当午饭。

大概十点左右,王俊突然觉得小腹一阵发紧,内急的感觉来得又急又猛。他环顾四周,这条街上全是商铺,门口连个公共卫生间的指示牌都没有。他赶紧往商铺后面走,想找个隐蔽点的地方,可后面要么是居民楼的院墙,要么是堆放杂物的巷子,根本没有能方便的地方。情急之下,他看到不远处有片树林 —— 那是丽景街旁的绿化带,冬天树叶都落光了,只剩下光秃秃的树枝,里面有条浅浅的沟渠,平时没什么人去。

王俊攥紧了拳头,忍着越来越强烈的尿意,快步钻进了树林。脚下的落叶被踩得 “咯吱” 响,寒风穿过树枝,发出 “呜呜” 的声音。他往沟渠那边走,想着找个沟渠边的草丛,既能隐蔽,又不会弄脏裤子。可刚走到沟渠旁边,一个东西突然撞进了他的视线 —— 那是个豆绿色的行李箱,就放在沟渠边的枯草丛里,箱子立着放,滑轮陷在松软的泥土里。

王俊愣了一下。这树林里平时没人来,怎么会有个行李箱?他走近了些,发现箱子很新,牛津布的面料连个划痕都没有,滑轮上的塑料膜似乎都没完全撕掉,只是沾了点泥土。箱子的拉链拉得很严实,但因为里面塞得太满,箱体被撑得鼓鼓囊囊的,侧面的布料都绷紧了,好像再稍微用力,拉链就会崩开。

“谁把箱子放这儿了?” 王俊心里嘀咕着,内急的感觉竟然淡了些。他蹲下身,盯着箱子看 —— 箱子上没有贴托运标签,也没有任何能表明主人身份的东西。好奇像藤蔓一样缠上了他的心头,他伸出手,手指碰到箱子的面料,冰凉的触感传来。他犹豫了一下,还是伸手抓住了拉链头 —— 拉链是银色的,拉起来有点涩,他用了点力气,“刺啦” 一声,拉链被拉开了一道缝。

就在这一瞬间,王俊的呼吸突然停住了。

一道苍白的皮肤从缝隙里露出来,那是人的皮肤,而且看形状,像是一条腿。王俊的眼睛一下子瞪圆了,大脑一片空白,他甚至忘了呼吸,只觉得一股寒气从脚底板直窜到头顶。他下意识地又拉了拉拉链,缝口更大了些 —— 这次他看得更清楚了,那确实是一条人腿,穿着深色的裤子,裤脚卷着,脚踝处露出来,皮肤白得吓人。

“妈呀!” 王俊猛地往后一退,屁股重重地摔在地上,后背撞到了一棵小树,疼得他龇牙咧嘴,可他根本顾不上疼。他的心脏 “砰砰” 狂跳,像要从嗓子眼里跳出来,胃里一阵翻腾,刚才憋住的尿意早就没了,取而代之的是强烈的恐惧。他哆哆嗦嗦地摸出手机 —— 那是个二手的诺基亚,屏幕都裂了道缝,他按了好几次,才按对了 110 的号码。

“喂…… 喂!警察同志!” 王俊的声音发颤,几乎不成调,“我、我在丽景街的树林里…… 看到一个箱子,里面、里面好像有人!”

电话那头的民警让他保持冷静,问清了具体位置,说马上就到。王俊挂了电话,坐在地上,盯着那个行李箱,浑身止不住地发抖。他想站起来离开,可腿像灌了铅一样沉,只能眼睁睁地看着那个鼓胀的箱子,耳边全是自己的心跳声和呼啸的风声。

大概十五分钟后,远处传来了警车的鸣笛声,越来越近。王俊像是看到了救星,挣扎着站起来,朝着声音的方向挥手。很快,两辆警车停在了树林外面,下来了七八个民警,其中几个人穿着深蓝色的警服,还有两个戴着白手套、背着勘察箱的技术人员。

“是你报的警?” 带头的民警走到王俊面前,他看起来四十多岁,眼神很锐利,说话声音很沉稳。王俊点点头,指了指沟渠边的箱子:“就在那儿…… 我拉开一点拉链,看到了人腿。”

民警没再多问,转身对身后的人说:“先拉警戒线,保护现场。” 两个年轻民警立刻拿出黄色的警戒线,绕着箱子周围拉了一圈,防止有人靠近。技术人员打开勘察箱,拿出相机、手电筒、卷尺等工具,小心翼翼地走到箱子旁边。

“箱子是豆绿色牛津布材质,带四个滑轮,看起来是全新的。” 一个技术人员一边观察一边说,另一个人拿着相机,从不同角度拍着照片,闪光灯在树林里亮起,显得格外刺眼。王俊站在警戒线外面,看着他们的动作,心里还是一阵阵发紧。

为了方便勘察,两个技术人员小心翼翼地把箱子抬到了树林里的空地上 —— 那是片相对平整的土地,没有太多落叶。他们蹲下身,仔细检查了箱子的外部,发现滑轮上只有少量泥土,没有明显的磨损痕迹,拉链上也只有王俊刚才留下的指纹(后来警方确认,王俊的指纹与案件无关)。

“准备打开箱子。” 带头的民警说。技术人员拿出镊子,小心地夹住拉链头,慢慢拉开 —— 拉链拉开的过程中,能听到布料摩擦的声音,在安静的树林里显得格外清晰。随着拉链一点点拉开,箱子里的景象逐渐显露出来:一个女人蜷缩在箱子里,身体被挤得变形,脸色苍白,眼睛紧闭,已经没有了呼吸。

王俊看到这一幕,忍不住往后退了一步,捂住了嘴,胃里又开始翻腾。他活了四十多年,从来没见过这样的场景,吓得腿都软了。

法医很快赶到了现场 —— 他穿着白色的防护服,戴着口罩和手套,手里拿着一个银色的箱子。他走到箱子旁边,蹲下身,仔细检查死者的尸表。他先用手摸了摸死者的颈部,又翻开死者的眼皮,看了看瞳孔,然后用体温计测量了尸温。

“死者为女性,年龄大概在 35 到 45 岁之间。” 法医一边检查一边说,声音透过口罩传出来,有点模糊,“尸温较低,尸僵已经形成,初步判断死亡时间在 3 天左右。死因应该是机械性窒息 —— 你看这里。” 他指了指死者的颈部,“有明显的压痕,额颈处和口鼻周围都有,应该是被人按压口鼻和颈部导致窒息死亡的。”

民警们围在旁边,认真听着法医的判断。带头的民警皱了皱眉:“这里应该不是第一现场,只是抛尸现场。你看,箱子是全新的,现场没有搏斗痕迹,死者身上的衣服也比较整齐,应该是在别的地方遇害后,被凶手装进箱子里运到这里抛尸的。”

法医点点头,继续检查死者的体貌特征:“死者化妆比较浓,眼影和口红都还在,不过有点花了。刘海两侧留着两缕长发,长度到下巴。还有,她的双眼皮不自然,切口很明显,应该是做过双眼皮手术,而且手术时间不算太长,切口还没完全恢复。”

民警们仔细记录着这些特征,同时开始检查箱子里的其他物品。死者穿着一件迷彩大衣,里面是黑色的毛衣和牛仔裤,脚上穿着一双黑色的运动鞋。箱子里除了死者,还有一些其他物品:一件银色的男士外套,叠放在死者的腿边;一双黑色的皮革护膝,放在箱子的角落里;还有一个透明的塑料袋,里面装着一些洗漱用品。

“这件外套看起来是男士的。” 一个民警拿起那件银色外套,仔细看了看,“尺码是 xL 的,材质是化纤的,上面有少量血迹 —— 应该是死者的血。” 他把外套放进了证物袋里,“从样式来看,这件外套不是死者的,很可能是凶手留下的。”

另一个民警拿起了那双黑色护膝 —— 护膝是皮革材质的,内侧有一层薄薄的毛绒,看起来很厚实,适合冬天穿。“这护膝有点奇怪。” 他皱了皱眉,“在咱们银川,冬天只有骑摩托车的人才会戴这种护膝,用来保暖。但这护膝没有明显的品牌标识,也看不出来是男士还是女士的 —— 你看,尺码是均码的,男女都能穿。”

民警们讨论起来:“这护膝有可能是死者的随身物品,凶手抛尸的时候一起放进箱子里了;也有可能是凶手的,抛尸时不小心遗留在箱子里的。” 但不管是哪种可能,他们都需要先确定护膝的来源。后来警方调查发现,这款护膝产自河北,因为价格便宜(市场价大概 30 块钱一双)、保暖性好,在全国很多地方都有销售,销量很大,要想通过护膝追踪到凶手,难度很大,几乎是大海捞针。

接下来,民警们的目光落在了死者的耳朵上 —— 死者的右耳戴着一只金色的耳钉,耳钉的形状是 “K” 字形,看起来不是纯金的,应该是镀金的,上面有一些细小的划痕。但奇怪的是,死者的左耳也有耳洞,却没有戴耳钉。

“怎么只有一只耳钉?” 一个民警疑惑地说,“会不会是掉在箱子里了?” 他们小心翼翼地检查了箱子里的每一个角落,包括死者的衣服口袋、箱子的缝隙里,甚至把死者的衣服都轻轻翻了一遍,可还是没找到另一只耳钉。

“难道是掉在第一现场了?或者是凶手拿走了?” 带头的民警皱了皱眉,这个疑问暂时没有答案。

随后,民警们打开了那个透明的塑料袋,里面装着一套洗漱用品:一支白色的牙刷、一管小包装的牙膏(大概只用了一半)、一把塑料梳子,还有一块小香皂。这些洗漱用品的包装都很简单,看起来不是家用的大包装,反而像是小旅馆里提供的一次性洗漱用品 —— 牙刷的刷毛有点弯曲,上面还残留着一点牙膏,梳子的齿缝里夹着几根长发(后来确认是死者的)。

“这些洗漱用品是死者的吗?还是别人丢弃在这里,刚好被凶手一起装进箱子里的?” 一个民警提出了疑问。为了弄清楚这个问题,警方很快将洗漱用品送到了实验室进行 dNA 检测 —— 结果显示,牙刷上检测出了死者的 dNA,梳子上的头发也与死者的 dNA 一致。

“这说明,这些洗漱用品是死者用过的。” 带头的民警说,“死者应该是在银川的某个小旅馆住过,这些洗漱用品是旅馆提供的,她用过后放在了身边,结果被凶手一起装进了箱子。” 这个发现让警方看到了一丝希望 —— 如果能找到死者住过的旅馆,或许就能找到第一现场,甚至锁定凶手。

但眼下,还有一个更重要的问题:凶手是怎么把这个装满尸体的箱子运到这里的?

这个行李箱不算小,长大概 70 厘米,宽约 50 厘米,加上死者的体重,总重量大概有 60 公斤。这么重的箱子,凶手一个人搬运肯定很吃力,而且这里是树林,周围没有公路,汽车开不进来,凶手是怎么把箱子运到这里的?

民警们开始在现场周围仔细搜索,希望能找到凶手留下的痕迹。在距离箱子五六米远的地方,一个年轻民警发现了一组车轮印 —— 那是自行车的车轮印,印在松软的泥土上,因为冬天泥土有点冻硬,所以印子不算太深,但能清楚地看到轮胎的花纹(横纹花纹)。车轮印的旁边,还有一组清晰的足迹,尺码大概是 42 码,鞋底的花纹是格子状的,上面沾了些泥土。

“这会不会是凶手留下的?” 年轻民警兴奋地说,“凶手会不会是骑自行车把箱子运到这里的?”

为了验证这个猜测,警方决定做一个侦查实验。他们找来了一个和现场发现的行李箱一模一样的新箱子,又找了一个体重 60 公斤的志愿者(和死者的体重差不多),让志愿者躺在箱子里,模拟死者的状态。然后,他们找了一辆普通的自行车,让另一个志愿者骑着自行车,把箱子固定在自行车的后车架上,沿着现场的路线骑行 —— 也就是从树林外面的小路骑进树林,到抛尸地点附近。

“重点观察车轮印的宽度和深度。” 带头的民警说。实验开始后,志愿者骑着载有箱子的自行车,慢慢骑过树林里的泥土路,车轮在地上留下了清晰的印子。民警们用卷尺仔细测量了这组车轮印:宽度约 40 毫米,深度约 35 毫米。

然后,他们又让志愿者骑着空自行车,沿着同样的路线骑行,测量空车留下的车轮印:宽度约 30 毫米,深度约 20 毫米。

“现场发现的车轮印,宽度是 30 毫米,深度是 20 毫米,和空车留下的车轮印一致。” 一个民警对比了数据后说,“这说明,现场的车轮印是在没有负重的情况下形成的,也就是说,凶手不是骑自行车把箱子运到这里的。”

这个结论让民警们有点失望 —— 原本以为能找到抛尸方式的线索,结果又断了。

整个现场勘察下来,警方掌握的线索其实并不多:一具身份不明的女尸,一件男士银色外套,一双黑色护膝,一只 K 字形金色耳钉,一套小旅馆的一次性洗漱用品,还有一组无关的自行车轮印。死者的身份无法确定,第一现场的位置不知道,凶手的抛尸方式也不明确 —— 这起无名抛尸案,一开始就陷入了困境。

案发的消息很快就传开了。丽景街附近的居民们都在议论这件事,有人说 “银川出现了连环杀手”,有人说 “死者是个大学生,被人绑架后杀害的”,还有人说 “抛尸的地方经常闹鬼,现在更不敢去了”。这些谣言越传越邪乎,甚至有人把这件事和几年前的其他案件联系起来,搞得人心惶惶。

网络上的传言更是离谱。有网友在微博和论坛上发帖,编造了 “凶手是个变态,已经杀了三个人”“警方已经锁定嫌疑人,但不敢公布” 等不实信息,这些帖子被大量转发,阅读量很快就超过了 10 万。

警方感受到了巨大的压力。“不能再被动应对了,必须主动引导舆论。” 局里召开了紧急会议,局长说,“一方面要澄清谣言,避免引起恐慌;另一方面要发布协查通告,动员群众提供线索 —— 咱们现在最缺的就是死者的身份信息,只要确定了死者是谁,案子就好办多了。”

于是,警方决定通过官方渠道发布案件信息。他们先是在银川市公安局的警务微博上发布了协查通告,里面详细描述了死者的体貌特征(35-45 岁女性,双眼皮手术痕迹,右耳戴 K 字形金色耳钉,穿迷彩大衣和黑色牛仔裤),以及现场发现的关键物证(男士银色外套、黑色护膝、小旅馆一次性洗漱用品),并留下了举报电话,呼吁市民提供线索。

随后,他们又在微信公众号、本地论坛等平台发布了同样的协查通告,还在丽景街附近的社区、商铺、菜市场等人流量大的地方张贴了纸质通告。通告里明确写着 “请勿传播不实信息,不信谣、不传谣”,同时承诺 “对提供有效线索的市民,将给予适当奖励”。

协查通告发布后,很快就引起了广泛关注。银川市公安局的警务微博上,这条通告的转发量很快就超过了 5000 次,评论量也有 3000 多条。很多市民在评论里留言,有的说 “会留意身边的可疑人员”,有的说 “如果看到符合特征的人,会立刻报警”,还有的市民提供了一些线索 —— 比如有人说 “前几天在北门汽车站看到过一个戴 K 字形耳钉的女人”,有人说 “自己店里卖过同款黑色护膝”。

民警们专门成立了线索筛选小组,负责整理和核实这些线索。他们坐在警局的办公室里,对着电脑,一条一条地看市民提供的线索,把可疑的线索标记出来,然后分派给各个侦查小组去核实。

短短两天时间里,警方就收到了数十条线索,其中一条来自通讯公司的肖师傅,引起了他们的重视。

肖师傅今年 50 岁,是银川一家通讯公司的维修员,负责丽景街附近的通讯设备维修。案发后的第二天,他看到了警方发布的协查通告,尤其是看到通告里描述的 “抛尸地点在丽景街绿化带” 时,突然想起了几天前的一件事。

“我那天加班到晚上 10 点,骑车回家的时候,刚好经过丽景街的绿化带。” 肖师傅在电话里对民警说,“当时天很黑,路上没什么人,我看到绿化带旁边停着一辆黑色的轿车,车牌号开头是宁 A(银川的车牌号),后面的数字我没看清。那辆车的右后门是开着的,地上趴着一个女人,一动不动的,我当时就觉得有点不对劲。”

民警听到这里,立刻来了精神:“你还记得具体是哪一天吗?那个女人穿什么衣服?”

“应该是 12 月 19 号晚上吧 —— 我那天加完班,看了一眼手机,是 10 点 05 分。” 肖师傅回忆说,“那个女人穿的衣服有点暗,好像是深色的,具体是什么颜色我记不清了,因为当时光线太暗。我本来想停下来看看她是不是出事了,但又怕惹麻烦,就拍了张照片,然后赶紧骑车走了。”

“照片还在吗?能不能给我们看一下?” 民警问。

“在,在我手机里。” 肖师傅说。

当天下午,民警就赶到了肖师傅的工作单位。肖师傅拿出手机,打开了那张照片 —— 照片确实是在晚上拍的,光线很暗,画面有点模糊,但能看到一辆黑色轿车停在路边,右后门开着,地上有一个模糊的人影,看起来像是一个女人趴在地上。

民警们仔细研究了这张照片,发现肖师傅所说的地点,距离抛尸现场只有不到 500 米,而且时间(12 月 19 号)也与法医推断的 “死亡时间 3 天左右”(案发是 12 月 22 号,倒推 3 天就是 12 月 19 号左右)基本吻合。

“这辆车很可疑。” 带头的民警说,“赶紧查车牌号,找到车主。”

警方通过交通监控系统,很快查到了那辆黑色轿车的车牌号 —— 宁 A?xxxx(为保护**,此处隐去后四位),车主是银川本地的黄先生。当天晚上,民警就联系上了黄先生,让他到警局配合调查。

黄先生接到电话时很惊讶:“警察同志,我没做什么坏事啊,怎么要我去警局?”

到了警局后,黄先生看到那张照片,才明白是怎么回事。“哎呀,这是个误会!” 他赶紧解释,“那天晚上我和我女朋友去和朋友聚会,她喝了不少酒,我开车送她回家,经过丽景街的时候,她突然说要吐,我就把车停在路边,让她下车吐。她趴在地上吐了一会儿,缓了几分钟就上车了,我们之后就回家了,没别的事啊!”

民警们当然不会只听黄先生的一面之词,他们立刻核实了他的说法:首先,找到了黄先生当晚聚会的朋友,他们证实黄先生和他女朋友确实参加了聚会,而且他女朋友喝了很多酒;其次,找到了黄先生女朋友的家人,他们说当晚黄先生确实把女朋友送回了家,而且女朋友第二天还去医院检查了,因为醉酒引起了肠胃不适;最后,警方查看了黄先生家附近的监控,确认他当晚送女朋友回家后,就再也没出过门。

“看来这确实是个巧合。” 民警们有点失望,但还是排除了黄先生与案件的关联。

截至 12 月 25 号(案发后的第三天),警方已经排查了五十多个嫌疑对象,包括肖师傅提供的黄先生、几个提供线索的市民提到的 “可疑人员”,还有一些与现场物证相关的人员(比如卖同款护膝的商家),但都没有找到有用的线索,死者的身份依然是个谜。案件似乎陷入了死胡同,民警们的脸上都露出了焦急的神色。

就在大家一筹莫展的时候,转机出现了。12 月 25 号下午,银川市公安局的举报电话响了,打来电话的是一家打印店的老板王师傅。

“警察同志,我看到你们发布的协查通告了,” 王师傅的声音有点激动,“我觉得你们说的那个死者,可能是我店里的一个顾客!”

民警们立刻精神起来:“您详细说说,那个顾客是什么样的?”

王师傅的打印店开在银川老城区的一条巷子里,店面不大,只有十几平米,门口挂着 “老王快印图文” 的红色招牌,已经开了十几年了,附近的居民都认识他。王师傅说,大概在 12 月 17 号上午,店里来了一个女顾客,这个顾客之前也来过两次,都是来做名片和印章的。

“她第一次来是 12 月 10 号,说要开个旅馆,需要做名片,上面要印她的名字和联系方式,还有旅馆的地址(当时她还没确定地址,只写了‘银川市北门附近’)。” 王师傅回忆说,“第二次是 12 月 12 号,她来改名片的内容,把联系方式改了一个。第三次就是 17 号上午,她来做印章,说旅馆快开了,需要印章用来登记。”

让王师傅印象深刻的是,这个女顾客不管是白天还是晚上来店里,都戴着一副黑色的大框墨镜,即使在室内也不摘。“我当时就觉得奇怪,室内光线又不亮,戴墨镜干嘛?” 王师傅说,“我问过她一次,她说眼睛不舒服,怕光。后来我趁她低头看名片样本的时候,从侧面看了一眼,发现她的眼睛上面有两道很明显的印子,像是刚做过双眼皮手术,切口还没长好,可能是怕别人看到,所以才戴墨镜遮着。”

民警们听到这里,心里一动 —— 协查通告里提到,死者做过双眼皮手术,这和王师傅说的情况吻合。

“还有,” 王师傅继续说,“这个女顾客的右耳戴着一只金色的耳钉,形状像是个‘K’字,左耳没戴。我当时还问她,怎么只戴一只耳钉,她说另一只掉了,找不到了。这和你们通告里说的‘右耳戴 K 字形金色耳钉’也一样!”

“还有别的特征吗?比如她穿什么衣服?” 民警赶紧问。

“她第三次来的时候,穿的是一件迷彩大衣,腿上还套着一对黑色的护膝。” 王师傅说,“我当时还跟她开玩笑,说‘现在天这么冷,戴护膝骑车暖和’,她笑了笑,没说话。你们通告里说死者穿迷彩大衣,还有黑色护膝,这不就是同一个人吗?”

王师傅的话让民警们兴奋不已 —— 这几个特征(双眼皮手术痕迹、K 字形金色耳钉、迷彩大衣、黑色护膝)完全符合死者的体貌特征和现场物证,这个女顾客很可能就是死者!

“您能确定她是 12 月 17 号上午来的吗?她离开的时候是什么情况?” 民警问。

“确定,17 号上午 10 点左右来的,10 点 15 分左右离开的。” 王师傅说,“她离开的时候,拎着一个塑料袋,里面装的是我给她做的印章半成品 —— 因为印章需要晾干,我让她下午 3 点来取,她答应了。可到了下午 4 点多,她还没来,我就给她打电话,结果打不通;我之前加过她的微信,就给她发微信,过了几分钟,她微信回了一条语音,但不是她的声音,是个男人的声音,说‘好的,马上过去’。可我等了半天,也没人来取印章,直到现在,那个印章还在我店里呢!”

“男人的声音?” 民警们立刻注意到了这个细节,“您还记得那个声音是什么样的吗?比如年龄、口音?”

“声音有点低沉,听起来大概三十多岁,有本地口音,但又不是纯银川口音,像是周边旗县的。” 王师傅回忆说,“当时我还觉得奇怪,怎么是个男人回复,现在想想,可能那个男人就是凶手!”

挂了王师傅的电话后,民警们立刻赶到了他的打印店。王师傅拿出了那个女顾客的名片样本和没取走的印章 —— 印章上刻着 “银川市 xx 旅馆(暂定名)”,还有一个名字:贾玉芳。

“这是她当时提供的名字,说印章上要刻这个。” 王师傅说。

民警们还调取了打印店的监控录像 —— 打印店的监控安装在柜台上方,能清楚拍到店内的情况。12 月 17 号上午 10 点 03 分,一个女人走进了打印店,她戴着黑色大框墨镜,穿迷彩大衣,腿上套着黑色护膝,手里拎着一个塑料袋,正是王师傅说的那个女顾客。监控里能看到她和王师傅交流的画面,虽然听不到声音,但能看到她指着名片样本,似乎在确认内容。10 点 15 分,她拿着塑料袋离开了打印店,走出了监控范围。

“这个女人肯定就是死者!” 带头的民警看着监控,肯定地说,“现在,我们终于有了死者的名字 —— 贾玉芳!接下来,就是确定她的身份,找到她的家人,还有那个回复微信的男人!”

警方根据王师傅提供的 “贾玉芳” 这个名字,以及 “要开旅馆”“可能来自周边旗县” 的线索,开始在全国户籍系统里进行排查。他们筛选出了所有名叫 “贾玉芳”、年龄在 35-45 岁之间、来自宁夏周边地区(比如内蒙古鄂尔多斯、乌海,甘肃庆阳、平凉等)的人员,一共找到了 12 个符合条件的 “贾玉芳”。

民警们逐一核实这 12 个人的信息,排除了 11 个 —— 其中有 5 个已经去世,3 个年龄不符(实际年龄超过 50 岁),2 个一直在本地生活,没有来银川的记录,1 个是男性(重名)。最后剩下的一个,来自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今年 38 岁,离婚,之前在鄂托克旗开了一家小卖部,半年前把小卖部转让了,之后去向不明。

“这个贾玉芳的情况,和王师傅说的‘要开旅馆’很吻合 —— 转让小卖部,可能就是为了凑钱开旅馆。” 民警们觉得这个贾玉芳的嫌疑最大。他们立刻联系了鄂托克旗公安局,请求协助调查。

鄂托克旗公安局很快回复:这个贾玉芳确实在半年前转让了小卖部,她的父母还在鄂托克旗生活。12 月 15 号那天,贾玉芳跟父母说要去银川采购旅馆用品,之后就再也没联系过家人,她的父母还以为她在银川忙,没太在意,直到警方联系他们,才知道女儿可能出事了。

12 月 26 号上午,银川警方的侦查人员驱车前往鄂托克旗 —— 两地相距 800 多公里,冬天的高速路有点滑,他们开了 10 个多小时,才到达鄂托克旗。在当地警方的陪同下,他们找到了贾玉芳的父母。

贾玉芳的父母都是农民,年纪快 70 了,身体不太好。当民警告诉他们 “贾玉芳可能遇害” 的消息时,老两口一下子就懵了,贾玉芳的母亲当场就哭晕过去,被民警及时送到了附近的医院。醒来后,她拉着民警的手,哽咽着说:“我女儿怎么会出事啊…… 她去银川开旅馆,是想让我们过上好日子啊……”

民警们心里也不好受,只能安慰老两口,然后采集了他们的 dNA 样本 —— 需要通过 dNA 比对,确认死者就是贾玉芳。

12 月 27 号,dNA 比对结果出来了:死者的 dNA 与贾玉芳父母的 dNA 完全吻合!警方终于确定,死者就是来自内蒙古鄂托克旗的贾玉芳!

根据贾玉芳父母的回忆,贾玉芳离婚后,一个人开小卖部,很辛苦,但很能干,攒了一些钱。半年前,她跟父母说 “银川游客多,开小旅馆能赚钱”,就把小卖部转让了,凑了十几万,准备去银川开旅馆。她之前已经去银川考察过好几次,每次都是住小旅馆,因为小旅馆便宜,而且离批发市场近(方便采购旅馆用品)。12 月 15 号那天,她背着一个大背包,里面装着换洗衣服和采购清单,跟父母说 “这次去银川要采购床品、洗漱用品这些,大概一周回来”,之后就再也没打过电话 —— 父母以为她忙,没敢打扰她,没想到竟然出了这样的事。

“她之前去银川,有没有跟你们提过什么人?比如朋友、合作伙伴之类的?” 民警问。

贾玉芳的母亲想了想,摇了摇头:“她没怎么提过,只说认识了一个‘李哥’,有时候会跟她一起讨论开旅馆的事。我们问她‘李哥’是谁,她也没多说,只说是在广场舞上认识的。”

“李哥?” 民警心里记下了这个名字,“还有别的吗?”

“没有了…… 她性格比较要强,什么事都自己扛,很少跟我们说她的事。” 贾玉芳的父亲叹了口气,眼里满是心疼。

确定了死者是贾玉芳后,警方的调查方向更加明确了:首先,找到贾玉芳在银川住过的小旅馆(根据现场的一次性洗漱用品,她肯定住过小旅馆),那里很可能就是第一现场;其次,找到那个 “李哥”,他很可能就是王师傅提到的 “回复微信的男人”,也是本案的关键嫌疑人。

警方决定以两个地点为中心,排查周边的小旅馆:一个是贾玉芳去过的打印店(老城区的巷子),另一个是抛尸现场(丽景街绿化带)。他们分成了十几个小组,每个小组负责排查一个区域,一家一家地走访小旅馆,查看住宿登记,调取监控录像。

银川的小旅馆很多,尤其是在北门汽车站、火车站附近,几乎每条巷子里都有几家。民警们每天从早上 8 点忙到晚上 10 点,一家一家地跑,有时候遇到不配合的旅馆老板,还要耐心解释半天。

功夫不负有心人,12 月 28 号下午,一个侦查小组在北门汽车站附近的 “如家小旅馆”(并非连锁酒店,只是名字相似)有了发现。这家旅馆的老板姓刘,50 多岁,看到民警出示的贾玉芳的照片(根据监控截图和家人描述制作的)后,立刻说:“我见过这个女人!大概在 12 月 15 号下午,她和一个男人一起来住过店!”

民警们立刻来了精神:“您能详细说说吗?他们住了几天?那个男人是什么样的?”

“15 号下午 4 点多来的,住到 17 号下午。” 刘老板回忆说,“那个女人戴着墨镜,穿迷彩大衣,腿上套着护膝,跟照片上一样。跟她一起来的男人大概 30 多岁,中等身材,穿一件灰色的外套,留着短发,说话有点鄂托克旗的口音。他们要了一个单间,登记的时候,是那个男人用身份证登记的,名字好像叫‘李义光’。”

“李义光?” 民警们心里一动 —— 贾玉芳的母亲提到的 “李哥”,会不会就是这个李义光?

“您这里有监控吗?能调给我们看看吗?” 民警问。

“有,大厅和二楼走廊都有监控。” 刘老板说。

民警们立刻调取了旅馆的监控录像,画面虽然不算清晰,但能清楚看到贾玉芳和李义光的身影:

12 月 15 号下午 16 点 19 分,贾玉芳走进旅馆大厅,刘老板在柜台后面。贾玉芳走到柜台前,问:“有没有单间?多少钱一晚?” 刘老板说:“80 块,有热水,能看电视。” 贾玉芳砍了砍价:“70 块行不?我住两天。” 刘老板答应了。就在这时,李义光走进了大厅,他手里夹着一根烟(后来警方确认是红塔山香烟),走到柜台前,对刘老板说:“登记一间房。” 然后拿出了自己的身份证,刘老板登记的时候,贾玉芳站在旁边,看了看手机,偶尔和李义光说几句话,看起来很亲密。

登记完后,刘老板带着他们去看房间 —— 先看了 5 号房(窗户坏了,漏风),又看了 6 号房(热水不太热),最后看了 7 号房(在二楼走廊尽头,比较安静,窗户完好,热水也正常)。贾玉芳和李义光商量了一下,决定住 7 号房。刘老板把钥匙交给他们,他们就拿着行李上了楼。

12 月 16 号早上 7 点多,李义光一个人下楼,在旅馆附近的早餐摊买了豆浆和油条,拎着塑料袋回到了 7 号房。上午 10 点左右,李义光又下楼了一次,去附近的超市买了几瓶啤酒和一些零食,然后回到房间,之后就再也没出过门。贾玉芳一整天都没出门,应该是在房间里整理采购清单。

12 月 17 号早上 8 点 08 分,贾玉芳背着一个小背包,戴着墨镜,腿上套着护膝,从 7 号房出来,下楼时碰到了刘老板,她笑着说:“刘老板,我出去办点事,中午回来。” 刘老板说:“好,钥匙带好。” 贾玉芳点点头,走出了旅馆 —— 根据打印店的监控,她这是去王师傅的打印店做印章。

12 月 17 号下午 14 点 05 分,贾玉芳回到了旅馆,手里拎着一个塑料袋(里面是打印店的印章半成品)。她上楼时又碰到了刘老板,刘老板问:“事办完了?” 贾玉芳说:“嗯,还有点东西没弄好,下午再去取。” 然后就走进了 7 号房。

从 17 号下午 14 点 05 分之后,监控里就再也没看到贾玉芳出来过。

而李义光的行踪则更加可疑:

17 号下午 14 点 05 分贾玉芳回到房间后,李义光一直没出门。直到 16 点 25 分,李义光才从 7 号房出来 —— 他的头发有点乱,脸色苍白,眼神躲闪,身上穿的不是之前的灰色外套,而是贾玉芳的迷彩大衣(大衣明显不合身,袖子太长,他卷了起来)。他走到楼梯口,又突然回头,盯着 7 号房的门看了几秒钟,然后才下楼。

走到大厅门口时,他口袋里掉了一个东西 —— 监控显示,那是一个红色的打火机,上面印着 “鄂托克旗 xx KtV” 的字样。他赶紧弯腰捡起来,然后突然又转身跑回二楼,打开 7 号房的门,快速看了一眼里面,然后关上门,用钥匙锁好,又拉了拉门把手,确认锁好后,才再次下楼。

刘老板当时在柜台后面看电视,看到他这副慌张的样子,觉得有点奇怪,问:“小伙子,怎么了?忘东西了?” 李义光没说话,只是摇了摇头,快步走出了旅馆。

17 号下午 17 点 30 分,李义光又回到了旅馆 —— 他手里拉着一个豆绿色的行李箱,和现场发现的行李箱一模一样!行李箱的轮子在走廊里发出 “咕噜咕噜” 的声音,听起来很重。他拎着行李箱上了二楼,走进了 7 号房。刘老板问他:“需要帮忙吗?” 他头也不回地说:“不用!” 语气很生硬,带着一丝不耐烦。

之后的几个小时里,旅馆里没什么异常,监控里也没看到李义光出来。直到 22 点 21 分,李义光再次从 7 号房出来 —— 这次他穿着之前的灰色外套,手里抱着那个豆绿色的行李箱,箱子看起来很重,他走得很慢,额头冒着汗(即使是冬天,也能看到他额头的汗珠)。他走到楼梯口,小心翼翼地把箱子抱下楼,下楼时差点摔倒,刘老板想上前扶他,他却猛地躲开了,然后快步走出旅馆,朝着丽景街的方向走去 —— 那正是抛尸现场的方向!

“就是他!” 民警们看着监控,兴奋地说,“李义光肯定就是凶手!他在 7 号房杀害了贾玉芳,然后出去买了行李箱,把尸体装进去,晚上运到丽景街抛尸!”

警方立刻对 7 号房进行了勘察 —— 他们打开房门,房间里很整洁,床单铺得很平,被子叠得整整齐齐,桌子上放着两个空啤酒瓶(正是李义光 16 号买的那种)、一个外卖盒子(里面是剩下的炒面,后来确认是李义光 17 号中午点的外卖),垃圾桶里有几个烟蒂(红塔山香烟,和李义光之前抽的一致)和一些纸巾。

民警们戴着白手套,仔细检查了房间的每一个角落:床单上没有明显的血迹,但用紫外线灯照射后,发现床单的角落有少量潜血(后来确认是贾玉芳的血,应该是李义光清理过现场,但没清理干净);啤酒瓶和外卖盒子上只有李义光的指纹;垃圾桶里的烟蒂也只有李义光的 dNA;卫生间里很干净,毛巾和牙刷都在,但只有李义光的使用痕迹,没有贾玉芳的 —— 很明显,李义光在离开前,仔细清理了房间,试图销毁证据。

“7 号房就是第一现场!” 法医确认,“虽然现场被清理过,但从床单上的潜血和贾玉芳的死亡原因来看,她应该是在这个房间里被李义光杀害的。”

确定了李义光的犯罪嫌疑后,警方立刻展开了抓捕行动。他们通过户籍系统查到,李义光也是内蒙古鄂托克旗人,今年 34 岁,无业,2010 年因为盗窃被鄂托克旗公安局拘留过 15 天。他们还查到,李义光在 12 月 17 号晚上抛尸后,没有回鄂托克旗,而是去了吴忠市(宁夏的一个地级市,距离银川约 60 公里)。

就在警方准备动身去吴忠抓捕李义光的时候,12 月 29 号上午,吴忠市公安局打来电话:李义光主动到吴忠市公安局自首了!

民警们又惊又喜 —— 没想到李义光会主动自首。他们立刻驱车前往吴忠,见到了李义光。

李义光穿着一件黑色的外套,头发凌乱,脸上长满了胡茬,眼神躲闪,看起来很憔悴。面对民警的询问,他很快交代了自己杀害贾玉芳的经过。

李义光和贾玉芳是在 2014 年 6 月认识的 —— 当时李义光在鄂托克旗待业,每天晚上都会去广场跳广场舞,贾玉芳也经常去跳。两人聊了几次,很快就熟悉了。贾玉芳说自己开小卖部,生意还不错,李义光则骗她说自己 “做小生意,能赚钱”,其实他根本没有工作,靠打零工和向家人要钱生活。

两人认识没多久,就确定了恋爱关系,李义光还搬到了贾玉芳的家里住。相处了一段时间后,贾玉芳跟李义光说,她想关掉小卖部,去银川开一家小旅馆,因为 “银川的游客多,开旅馆比开小卖部赚钱”。李义光一开始有点犹豫,但看到贾玉芳很有信心,而且他也想找个 “正经事” 做,就答应了,还说 “我支持你,钱不够的话我来想办法”。

其实李义光根本没有积蓄,他所谓的 “想办法”,就是回家骗父母 —— 他跟父母说 “自己要和朋友合伙开餐馆,需要 10 万块钱”,父母信以为真,把攒了一辈子的 9 万 6 块钱给了他。李义光把这笔钱给了贾玉芳,说 “这是我攒的,你先用着,不够再说”。贾玉芳很感动,说 “等旅馆开起来,赚了钱就还你”,但两人没有写借条。

2014 年 12 月 15 号,贾玉芳要去银川采购旅馆用品,李义光说 “我跟你一起去,帮你看看,顺便熟悉一下银川的环境”—— 其实他是怕贾玉芳骗他的钱,想盯着她,确保她真的是去开旅馆,而不是把钱卷走。

15 号下午,两人一起坐大巴从鄂托克旗到了银川,然后在北门汽车站附近的 “如家小旅馆” 住了下来,登记的是李义光的身份证。16 号一整天,贾玉芳都在房间里整理采购清单,李义光则在房间里喝啤酒、看电视,偶尔出去买东西。

17 号早上,贾玉芳去打印店做印章,李义光一个人在房间里,又喝了几瓶啤酒。下午 2 点左右,贾玉芳回到房间,看到李义光又在喝酒,顿时就生气了:“我跟你说过多少次,这次来银川是办正事,你怎么整天就知道喝酒?旅馆还没开起来,你就这个样子,以后怎么办?”

李义光喝了酒,情绪也很激动:“我喝酒怎么了?我在家待着也没碍着你!你整天出去,谁知道你是不是在骗我?那 9 万 6 是我爸妈的养老钱,你要是敢骗我,我饶不了你!”

贾玉芳更生气了:“我骗你什么了?我开旅馆是为了我们两个人好,你怎么能这么想我?这钱是我借你的,又不是不还你,等旅馆开起来,赚了钱我就还你!”

“还我?你什么时候还?” 李义光站起身,走到贾玉芳面前,“你要是不还我,我就去找你爸妈要!”

贾玉芳也急了,脱口而出:“你敢去找我爸妈?你再逼我,我就告你强奸!”

这句话彻底激怒了李义光 —— 他以为贾玉芳是在故意威胁他,想赖掉那笔钱。他当时喝了酒,失去了理智,一把抓住贾玉芳的胳膊,把她按在了床上。贾玉芳挣扎着反抗,用手抓李义光的胳膊,还大喊大叫。李义光怕被别人听到,赶紧用手捂住贾玉芳的口鼻,另一只手按住她的颈部。贾玉芳挣扎了几分钟,就不动了。

李义光松开手,发现贾玉芳已经没有了呼吸,顿时就慌了 —— 他坐在床边,愣了半天,才反应过来自己杀了人。他想逃跑,但又怕被警方抓到,于是就想把尸体处理掉。

他看到贾玉芳的迷彩大衣放在椅子上,就把自己沾了血的灰色外套脱下来,换上了迷彩大衣(因为他的外套上有贾玉芳的血,怕被人发现)。然后,他拿着钱包,匆匆离开了旅馆,在附近的超市买了一个豆绿色的行李箱(花了 200 块钱),又回到了 7 号房。

回到房间后,他把贾玉芳的尸体装进了行李箱 —— 因为尸体已经僵硬,他费了很大的力气才把尸体塞进去,还把自己的灰色外套、贾玉芳的黑色护膝(他记得贾玉芳平时经常戴,觉得应该一起处理掉)、还有贾玉芳用过的一次性洗漱用品(怕留下线索)一起放进了箱子里。

晚上 10 点多,他抱着行李箱离开了旅馆,沿着丽景街走,想找个隐蔽的地方抛尸。走到丽景街的绿化带时,他看到里面没人,就把箱子扔在了沟渠边,然后赶紧离开了。

抛尸后,李义光不敢回鄂托克旗,也不敢留在银川,就打车去了吴忠。他在吴忠的一家网吧里待了两天,每天都在想自己的所作所为,越想越害怕,觉得自己躲不过去,于是就在 12 月 29 号上午,主动去吴忠市公安局自首了。

李义光自首后,警方根据他的交代,核实了所有细节:他买行李箱的超市、抛尸的路线、与贾玉芳的交往过程,都与警方之前调查的结果一致。他胳膊上的抓痕,也与贾玉芳挣扎时留下的痕迹吻合。

2015 年,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案件进行了审理。法院认为,李义光因口角纠纷,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犯罪情节恶劣,后果严重。但考虑到李义光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最终,法院判处李义光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案件告破后,民警们终于松了口气。带头的民警说:“这起案子能破,离不开群众的帮助 —— 如果没有肖师傅提供的线索,没有王师傅认出贾玉芳,我们可能还要走很多弯路。这也说明,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只要我们和群众配合好,再难的案子也能破。”

而贾玉芳的父母,在得知判决结果后,只是默默地流着泪 —— 他们失去了唯一的女儿,那个想通过开旅馆让他们过上好日子的女儿,再也回不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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