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玄幻 武侠 都市 历史 科幻 灵异 游戏 书库 排行 完本 用户中心 作者专区
小米阅读 > 总裁豪门 > 病娇摄政王沦为护妻狂魔 > 第237章 星尘绿洲:藤蔓下的秘语

五彩光柱与权杖裂痕

五彩光柱撞上暗纹权杖的瞬间,空气仿佛被撕裂,发出震耳欲聋的嗡鸣。杖顶的黑色晶体剧烈震颤,表面迅速蔓延出蛛网般的裂痕,幽绿光芒忽明忽暗,像是风中残烛。领主主力分身发出一声尖锐的嘶吼,巨大的翅膀疯狂拍打,卷起黑色风暴,将周围的暗纹卷成漩涡,试图吞噬光柱的力量。

林越的手臂因力量透支而微微颤抖,星尘石的暖意却突然暴涨,顺着他的掌心涌入光柱,让原本稍显黯淡的银光瞬间变得耀眼。“撑住!裂痕在扩大!”他朝着同伴们喊道。凌立刻加大暗之晶的输出,暗紫色能量如同游蛇般缠绕在光柱外侧,死死抵住风暴的侵蚀;雪域少年将冰魄核心的力量催至极致,冰晶顺着光柱表面凝结,化作锋利的冰棱,不断撞击着黑色晶体的裂痕;小星转动时空之钥,淡蓝色光芒在光柱前方形成一道时空屏障,减缓了暗纹漩涡的转速;彩芽的森灵链则扎根在地面,绿色藤蔓顺着五人的脚踝向上蔓延,将生机之力源源不断地输送到他们体内。

“咔嚓——”一声脆响,黑色晶体的裂痕终于贯穿了整个晶体。领主分身的嘶吼戛然而止,手中的暗纹权杖开始寸寸碎裂,化作黑色粉末消散在空气中。失去权杖支撑,它的身形迅速变得透明,深渊气息如同泄洪般涌出,却被五彩光柱包裹,一点点净化成无害的光点。

暗核祭坛与最后的守护

解决掉领主主力分身后,无光之境的黑暗终于褪去少许,远处暗核祭坛的轮廓变得清晰——那是一座由暗纹巨石搭建的圆形祭坛,中央悬浮着一颗篮球大小的黑色球体,正是暗核。暗核表面不断涌动着黑色雾气,祭坛四周还残留着四尊暗纹雕像,雕像的手中握着暗纹长矛,虽然没有生命气息,却散发着令人窒息的压迫感。

“小心那些雕像,可能是最后的守护。”云璃收起古籍,手指指向雕像的底座,“你们看,底座的暗纹和之前分身的暗纹不一样,像是某种封印阵法。”话音刚落,四尊雕像突然睁开红色的眼睛,手中的长矛同时指向五人,长矛顶端凝聚出黑色光刃,朝着他们射来。

小星反应最快,立刻用时空之钥撑开淡蓝色光罩,将光刃挡在外面。“这些光刃能穿透普通防御,不能硬接!”他喊道。雪域少年迅速绕到一尊雕像身后,冰魄核心化作冰锥,狠狠刺入雕像的底座,冰层顺着底座的暗纹蔓延,暂时冻结了雕像的动作。凌则用暗之晶的力量化作锁链,缠住另一尊雕像的长矛,试图将其夺走,却被雕像的力量震得后退两步。

林越和彩芽对视一眼,同时冲向剩下的两尊雕像。林越将星尘石的力量注入令牌,银光化作盾牌,挡住雕像的光刃;彩芽的森灵链则缠绕住雕像的身体,绿珠爆发出净化之光,一点点消融着雕像表面的暗纹。“先破坏底座的暗纹!”林越一边抵挡光刃,一边朝着同伴们喊道。

众人立刻调整策略,集中力量攻击雕像的底座。随着最后一尊雕像的底座被冰锥击碎,四尊雕像轰然倒塌,化作黑色粉末。暗核祭坛失去了守护,中央的暗核开始剧烈跳动,表面的黑色雾气变得更加狂暴,像是在做最后的挣扎。

五灵印记与暗核毁灭

五人走到祭坛边缘,眉心的印记同时亮起,与暗核的跳动形成鲜明对比。“按照古籍所说,需要五灵印记同时注入暗核,才能彻底摧毁它。”云璃说道,“但暗核现在很不稳定,注入力量的时候可能会引发爆炸,大家要做好准备。”

林越深吸一口气,率先将星尘石的力量通过眉心印记注入暗核。银光顺着印记化作一道光线,钻进暗核内部,暗核的跳动瞬间变得缓慢。紧接着,凌、小星、雪域少年和彩芽也相继将各自的力量注入暗核。五种光芒在暗核内部交织,形成一个五彩光环,不断压缩着暗核的体积。

暗核表面的黑色雾气越来越稀薄,体积也在一点点缩小。当暗核缩小到拳头大小时,突然停止了跳动,紧接着爆发出一道刺眼的光芒。“快躲开!”林越大喊一声,将身边的彩芽拉到身后,同时用令牌撑开银光屏障。

光芒散去后,暗核彻底消失,原地只留下一缕缕白色的雾气,缓缓融入无光之境的土壤中。随着暗核的毁灭,无光之境的天空开始出现裂痕,阳光透过裂痕照进来,洒在五人的身上。远处传来藤蔓生长的声音,原本枯萎的植被开始恢复生机,暗纹也在阳光的照射下逐渐消失。

五人相视一笑,眉心的印记缓缓褪去,只留下淡淡的光点。他们知道,星尘绿洲的危机已经解除,接下来,他们要做的,是帮助绿洲恢复往日的繁荣,守护这片来之不易的生机。

喜欢病娇摄政王沦为护妻狂魔请大家收藏:(www.071662.com)病娇摄政王沦为护妻狂魔小米免费小说网站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