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绪三年,冬月廿三,这一天的绍兴府山阴县西郭门外,老河埠头的青石板上覆盖着一层薄薄的白霜,宛如银装素裹的世界。清晨的寒气还未散去,整个埠头显得有些冷清。
在这寂静的氛围中,有一个身影格外引人注目。那是一个五十岁左右的男子,他名叫周伯庸。只见他身上裹着一件打着补丁的棉袍,正蹲在埠头边,瑟瑟发抖。尽管天气寒冷,但他手中却紧紧握着一块热气腾腾的烤红薯,仿佛那是他在这冬日里唯一的温暖。
周伯庸小心翼翼地将烤红薯送到嘴边,轻轻咬了一口。顿时,一股热气从红薯中喷涌而出,瞬间糊住了他脸上的一半皱纹。他满足地咀嚼着红薯,感受着那丝丝甜意和温暖在口腔中蔓延开来。
在他的面前,摆放着一个半旧的桐木箱。箱盖半开着,露出了里面的一些物品。仔细一看,可以看到半本《大清律例》和一方刻着“公生明”三个字的镇纸。这两样东西虽然看起来有些陈旧,但却透露出一种古朴和庄重的气息。
老爷,该起了。长随阿福裹着蓑衣进来,手里提着灯笼,城门卯时开,再耽搁赶不上赴任的船了。
周伯庸轻声应了一句,然后缓缓地伸出手,摸索着箱子的底部。在那里,有一张被压得皱巴巴的状纸,静静地躺在角落里。
这张状纸,是他在担任山阴知县时最后审结的一个案子。那是关于城南米行老板沈万金强占寡妇田产的纠纷。周伯庸经过一番调查和审理,最终判定沈万金当众向寡妇道歉,并赔偿相应的损失。
然而,他万万没有想到的是,仅仅过了三天,沈家竟然通过贿赂省里的御史,向他发难。御史弹劾他“收受贿赂偏袒民女”,这一罪名让他的上司大为震怒。
于是,一道调令如晴天霹雳般降临,将周伯庸贬谪到千里之外的云州,担任一个小小的巡检。这个突如其来的变故,让周伯庸感到无比的失落和无奈。
然而,就在昨夜,当他在驿馆中辗转反侧难以入眠时,一个奇异的梦境却悄然降临。在梦中,他见到了一个白须老者,老者面带微笑,对他说道:“你本是文昌星下凡,这一世该补前世亏欠。”
这句话如同晨钟暮鼓一般,在周伯庸的耳边回荡,让他久久无法平静。文昌星,那可是掌管文运的星宿,难道自己真的有如此不凡的来历?而所谓的前世亏欠,又究竟是什么呢?
老爷?阿福又唤了一声。
周伯庸回过神,将镇纸塞进怀里。他记得昨夜临睡前,窗台上落了只白蝶,翅上的金斑像极了前世衙门口那对铜狮的眼睛。
船过曹娥江时,周伯庸站在船头看江雾。忽然江风卷起他的帽檐,他瞥见水面上倒映着自己的脸——眉峰如剑,眼尾微挑,竟和他十二岁那年见过的族谱画像有七分相似。那画像上的人叫周正清,是明朝天启年间的监察御史,因弹劾魏忠贤被下狱,三十三岁便自缢于诏狱。
奇了。他摸了摸自己的后颈,那里有块淡红色的胎记,形状像朵六瓣梅花。而族谱里周正清的画像旁,也注着颈有梅纹。
云州在滇西,山高路险。周伯庸到任时,巡检司的破院子里堆着半缸发霉的米,墙上贴着他前任被革职时的骂状。他没急着升堂,先带着阿福去城隍庙烧香。
庙祝是个瞎眼老头,听说是新官上任,摸索着递来签筒:大人若问仕途,这第三签最灵。
周伯庸摇出一支,签文写着:前世冤仇今世解,梅枝点血照青天。莫道官小权微处,能种莲花在人间。
他心头一震。回到巡检司,他把签文贴在书案上。深夜审阅卷宗时,窗外的月光透过破窗棂,在墙上投出个蝴蝶形状的影子。他忽然想起昨夜江面上的白蝶,还有族谱里周正清的绝命诗:身随明月归天去,魂化啼鹃叩九阍。
大人,有报案。阿福掀帘进来,城南张屠户家的小儿子不见了,生不见人死不见尸。
周伯庸捏了捏眉心。这案子简单却棘手,张屠户说儿子狗儿午饭后去河边玩,直到掌灯都没回来。他带着两个捕快去河边,见沙滩上有串小脚印,混着些奇怪的印记,像是什么动物的爪子。
像是狐狸。捕快头王二说,这附近山上有狐仙庙,有人说见过白狐叼小孩。
周伯庸蹲下身,用指尖蘸了点沙粒。忽然他一阵头晕,眼前闪过陌生的画面:雪夜里的破庙,穿官服的男人被绑在柱子上,有个戴斗笠的人举刀要砍,旁边站着个穿红肚兜的孩子哭喊......
大人!王二的声音拉回他的神志,您怎么了?
周伯庸发现自己跪在地上,额头抵着沙粒。他摸了摸后颈,那里的梅纹正在发烫。
狗儿失踪第七天,周伯庸在狐仙庙外抓住了人贩子。那是个满脸络腮胡的壮汉,酒气熏天,怀里还揣着个昏迷的女孩。审讯时,壮汉供认是从人牙子手里买的狗儿,打算养大了卖去海外。
可狗儿的尸体呢?周伯庸追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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