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玄幻 武侠 都市 历史 科幻 灵异 游戏 书库 排行 完本 用户中心 作者专区
小米阅读 > 其他 > 中国桃色大案纪实 > 第240章 恶魔夫妇的招聘陷阱《三》

2001年9月下旬,一场台风席卷深圳,连续几天的暴雨让中介街的人流稀疏了不少。马勇和段志群已经半个月没作案,房租又快到期了,两人决定冒一次险。9月25日上午,雨稍微小了点,23岁的谭某撑着一把蓝色碎花雨伞,走进了中介街。她刚从东莞过来,想找一份文员的工作,看到马勇摊位上“文员月薪1500”的字样,便走了过去。

段志群故技重施,以“填资料优先面试”为由,将谭某引向出租屋。路上,谭某的雨伞被风吹翻,段志群还“贴心”地帮她整理,这个细节被不远处布控的民警看在眼里。民警发现,这对男女的体貌特征与之前受害者亲友描述的“招聘人员”高度吻合,立刻悄悄跟了上去。可当民警赶到出租屋楼下时,房门已经反锁,里面隐约传来打斗声。

就在民警准备破门而入时,房门突然打开,马勇和段志群拎着一个黑色塑料袋匆匆出来,两人身上都沾着水渍。民警立刻上前盘问,马勇故作镇定地说:“我们是工厂招工的,里面是应聘的小姑娘,在填资料呢。”可民警注意到,段志群手里的塑料袋在滴水,而且她的裤脚沾着一点红色痕迹。当民警提出要进屋查看时,马勇突然脸色大变,转身就想跑,被民警当场制服。

冲进出租屋的瞬间,民警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谭某倒在地上,头部有明显钝器伤,已经没有了生命体征;桌上放着一张没填完的入职表,地上散落着破碎的玻璃杯。而那个黑色塑料袋里,装着的正是谭某的蓝色碎花雨伞。这一次,马勇和段志群只抢到了这把雨伞。在出租屋的床底,民警还发现了带血的钢管、菜刀,以及11张不同女性的身份证和多张手机卡,这些都是之前受害者的物品。

经法医鉴定,谭某的死因是颅脑损伤,与之前失踪者的推测死因一致。在出租屋的地面和墙壁上,警方提取到了大量血迹,通过DNA比对,证实这些血迹分属12名不同女性,其中就包括小敏。面对铁证,马勇和段志群起初还百般狡辩,段志群哭着说自己是被马勇胁迫的,是“受害者”。可当民警拿出她协助销毁证据的物证时,两人终于低下了头,交代了所有犯罪事实。

审讯室里,马勇的情绪时而激动时而颓废,他断断续续地讲述了12起案件的经过。从2001年5月到9月,他和段志群以“招聘”为名,先后诱骗12名年轻女工到出租屋,趁受害者低头填资料时,由马勇从背后用钢管袭击,致其昏迷或死亡后实施抢劫。抢到的财物少则几十元,多则几千元,其中最“不值钱”的就是谭某的那把雨伞。

“第一次杀人后我很害怕,可段志群说人已经死了,不如做得干净点。”马勇交代,为了防止警方通过身份信息找到受害者,他们每次作案后都会剥去受害者的脸皮、划烂指纹,然后将尸体抛到郊外的垃圾场或废弃工地。段志群则负责处理现场痕迹,用漂白水清洗地面,将受害者的衣物焚烧后扔进不同的垃圾桶。两人还约定,每次作案后都要换手机号,并且半个月内不回中介街,这也是他们能多次逃脱排查的原因。

当民警提到小敏时,马勇的眼神闪烁了一下。他记得这个“话很多”的小姑娘,路上一直说要给哥哥买礼物,还拿出口袋里的400元钱炫耀,说那是哥哥给的生活费。“她要是不那么信任我们,也许就不会死。”马勇的这句话,让审讯的民警气得浑身发抖。而段志群在供述中则承认,自己并不是被胁迫,第一次作案后,她甚至比马勇更冷静,因为“反正已经是烂命一条,多杀一个少杀一个都一样”。

随着两人的供述,12名失踪者的下落终于水落石出。警方根据他们的指认,在深圳郊外的多处垃圾场和废弃工地进行挖掘,陆续找到了受害者的遗骸。当小辉看到妹妹的身份证时,这个身高一米八的汉子当场崩溃,抱着身份证哭了整整一个下午。他永远忘不了,送妹妹上303路公交车时,妹妹笑着说“哥,等我发了工资请你吃大餐”的样子。

这起案件也暴露了当时深圳劳务市场的乱象。据警方调查,马勇和段志群所在的中介街,有近半数是没有资质的“黑中介”,他们要么骗取求职者的中介费,要么与黑厂勾结,将求职者卖到“包身工”工厂。而马勇两人正是利用了外来女工对“直招”的信任,以及市场监管的漏洞,才得以连续作案五个月。案件侦破后,深圳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劳务市场专项整治,查封了20多家黑中介,规范了招聘流程。

2003年11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马勇、段志群连环抢劫杀人案。法庭上,受害者家属们举着亲人的照片,哭声此起彼伏。小辉坐在第一排,手里紧紧攥着妹妹的遗物,一支廉价的圆珠笔,那是妹妹来深圳时带的唯一文具。

公诉机关指控,马勇、段志群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暴力手段抢劫他人财物,致12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故意杀人罪。庭审中,马勇的辩护律师提出,马勇系初犯,且有悔罪表现,请求从轻处罚。但当公诉人出示12名受害者的照片和尸检报告时,法庭内一片哗然,辩护律师的辩护词显得苍白无力。段志群的律师则辩称,段志群有被拐卖的悲惨经历,心智不成熟,请求法院酌情考量,可段志群在作案时的冷静与残忍,让这一辩护也未能得到支持。

法院经审理认为,马勇、段志群的犯罪行为具有以下从重情节:一是作案次数多,连续杀害12人,社会危害性极大;二是作案手段极其残忍,为销毁证据剥去受害者脸皮、划烂指纹,主观恶性极深;三是利用求职者的信任实施犯罪,破坏了劳务市场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两人的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且情节特别严重,应数罪并罚。

2003年11月25日,法庭当庭宣判:被告人马勇犯抢劫罪、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段志群犯抢劫罪、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听到判决结果,马勇面如死灰,段志群则瘫倒在被告席上,嘴里反复念叨着“我不想死”。

2003年12月18日,马勇和段志群被执行死刑。行刑前,马勇要求见小辉一面,却被小辉拒绝了。小辉说:“我妹妹那么信任你们,你们却下了毒手,我没有什么好跟你们说的,只希望你们下辈子做牛做马,偿还欠下的血债。”段志群则留下了一封遗书,里面没有对受害者的忏悔,只有对自己命运的抱怨。

喜欢中国桃色大案纪实请大家收藏:(www.071662.com)中国桃色大案纪实小米免费小说网站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