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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米阅读 > 其他 > 中国桃色大案纪实 > 第206章 广场舞引发的血案《二》

打印店老板姓赵,他的店开在丽景街附近的一条小巷里,主要经营名片制作、印章雕刻等业务。赵老板在电话里告诉民警,12月17日上午,一名穿着迷彩大衣的女子来到他的店里,要制作名片和印章。“这个女人很特别,不管是白天还是晚上来,都戴着墨镜,就算在店里也不摘。”赵老板的描述让民警们精神振奋,他们立即驱车赶到了打印店。

在打印店的办公室里,赵老板向民警详细讲述了他与这名女子的接触过程。他说,这名女子前后来过店里三次,第一次是12月12日,咨询制作名片和印章的价格;第二次是12月15日,确定了名片的设计样式,还提供了带有蒙古文字的素材;第三次就是12月17日上午,来确认印章的字体。“她说话很爽快,就是总戴着墨镜,我一开始还以为是明星呢。”赵老板笑着说,随后又严肃起来,“有一次她低头捡东西,墨镜滑下来一点,我看到她眼睛上面有两道手术的印子,跟你们通告里说的一样。”

更让民警兴奋的是,赵老板提到了一个关键细节:这名女子的右耳戴着一只金色的“K”字耳钉,左耳却没有。“我当时还问她怎么只戴一只,她说另一只掉了。”赵老板回忆道,“还有,她腿上总戴着一对黑色的护膝,说是膝盖不好,冬天怕冷。”这些特征与死者的信息完全吻合,民警们几乎可以确定,这名女子就是他们苦苦寻找的死者。

“她叫什么名字?你有她的联系方式吗?”负责记录的民警急切地问道。赵老板点了点头,从抽屉里拿出一个笔记本,翻到其中一页:“她叫贾玉芳,这是她留给我的电话和微信,我们当时约好17日下午三点取印章,结果她没来。”民警立即记下了贾玉芳的联系方式,同时调取了打印店的监控录像。

监控录像显示,12月17日上午十点零五分,贾玉芳离开了打印店。她穿着迷彩大衣,戴着墨镜,手里拎着一个塑料袋,刘海两侧的两缕长发垂在脸颊两侧,腿上的黑色护膝格外显眼。民警将监控截图与死者的照片比对,确认了两者是同一人。“她的名片上有蒙古文字,会不会不是本地人?”张警官看着监控截图,若有所思地说道。

顺着这个思路,民警通过户籍系统查询“贾玉芳”这个名字,发现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有一名女子与死者的信息高度匹配。为了确认身份,警方立即驱车赶赴鄂托克旗,找到了贾玉芳的家人。当贾玉芳的父母看到死者的照片时,当场泣不成声:“是玉芳啊!她12月15日说去银川采购酒店用品,之后就联系不上了!”

警方采集了贾玉芳父母的dNA样本,与死者的dNA进行比对,最终确认死者就是贾玉芳。据贾玉芳的家人介绍,贾玉芳今年41岁,之前一直在鄂托克旗打工,半年前萌生了开旅馆的想法。为了采购酒店用品,她先后三次前往银川,每次都住在小旅馆里,从不麻烦亲戚朋友。“她性格很要强,说开旅馆要靠自己,不让我们操心。”贾玉芳的母亲抹着眼泪说道,“她膝盖不好,从小就怕冷,所以冬天总戴着护膝。”

死者身份确定后,侦查工作有了明确的方向。警方分析,贾玉芳多次在银川入住小旅馆,这次很可能也住在附近。于是,侦查人员以打印店和抛尸现场为中心,对周边三公里内的所有宾馆、旅店进行了大规模排查。经过两天的排查,北门汽车站附近的一家小旅馆进入了警方的视线。

这家小旅馆的老板告诉民警,12月15日下午,一名穿着迷彩大衣、戴着墨镜和护膝的女子确实在这里入住过,还和一名年轻男子一起办理了登记手续。“那个女的戴着墨镜,看不清脸,但穿着和你们描述的一模一样。”老板回忆道,“他们住的是七号房间,住了两天,17日下午那个男的一个人走了,之后就没见过那个女的。”

民警立即调取了小旅馆的监控录像。录像画面清晰地记录下了关键信息:12月15日下午16时19分,贾玉芳走进旅馆,咨询住宿事宜。她戴着墨镜,穿着迷彩大衣,腿上的黑色护膝十分显眼。随后,一名穿着灰色外套的年轻男子抽着烟走到登记窗口,与贾玉芳一起办理了入住手续。民警注意到,男子穿的灰色外套,与抛尸现场箱子里发现的男士外套款式、颜色完全一致。

监控显示,在旅馆老板的带领下,两人来到二楼挑选房间,最终选择了七号房间。12月17日上午8时08分,贾玉芳独自离开房间,手里拎着一个塑料袋,正是她去打印店取印章的时间。下午14时05分,贾玉芳回到七号房间,此后再也没有出来过。在她离开和返回的这段时间里,那名年轻男子始终没有离开房间。

最关键的画面出现在16时25分。那名年轻男子独自从七号房间出来,反常的是,他身上穿的不再是灰色外套,而是贾玉芳的迷彩大衣。他走到楼梯口,突然停下脚步,转身回到房门前,用力拉了拉门把手,确认房门已经锁好。就在他转身准备下楼时,手里的东西掉在了地上,他慌忙弯腰捡起,又再次拉了拉门把手,确认无误后才下楼。可刚走两步,他又折了回来,第三次检查房门锁况,这才匆匆下楼。整个过程中,男子的动作慌张,眼神躲闪,显然是做了亏心事。

17时30分,男子拉着一个豆绿色的行李箱回到旅馆,走进了七号房间。民警一眼就认出,这个行李箱与抛尸现场的箱子一模一样。此后的几个小时里,旅馆里没有任何异常。直到22时21分,男子再次打开七号房间的房门,双手吃力地抱着行李箱走了出来。从他紧绷的手臂和吃力的步伐可以看出,箱子里的东西异常沉重。此时,贾玉芳已经遇害,被装在了这个行李箱里。

“七号房间就是第一现场!”张警官当即下令,对七号房间进行全面勘查。侦查人员戴上手套和鞋套,小心翼翼地走进房间。房间不大,摆放着一张双人床、一个床头柜和一个衣柜。床上的被子叠得整整齐齐,地面也被打扫过,看起来没有任何异常。但侦查人员没有放过任何细节,他们对房间的每一个角落进行了仔细勘查,提取了床单、枕套上的纤维样本,对地面进行了鲁米诺试剂检测。

然而,勘查结果却让大家失望了,房间里没有发现任何血迹,也没有提取到有价值的指纹和足迹。“嫌疑人反侦察意识很强,作案后清理得很彻底。”技术科的民警无奈地说道。就在这时,负责查询住宿登记信息的民警传来了好消息:七号房间是用那名男子的身份证登记的,登记姓名为“李易光”,户籍所在地是鄂托克旗。

“李易光和贾玉芳都是鄂托克旗人,他们之间肯定有关系!”张警官立即安排人员对李易光的身份信息进行核查,并制定了抓捕方案。就在抓捕小组准备出发前往鄂托克旗时,吴忠市公安局传来了消息:李易光已经向当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了。

在吴忠市公安局的审讯室里,李易光低着头,双手放在膝盖上,脸色苍白。面对民警的审讯,他没有任何抵抗,平静地交代了杀害贾玉芳的犯罪事实。这个看似平静的年轻男子,背后藏着一段扭曲的感情和一场失控的怒火。

据李易光交代,他和贾玉芳是半年前在鄂托克旗的广场上认识的。当时他在广场上跳广场舞,看到贾玉芳一个人站在旁边,就主动上前邀请她一起跳。两人聊得很投机,发现彼此住得不远,之后就经常联系。随着交往的深入,两人互生好感,很快发展成了恋人关系。“我很喜欢她,觉得她很能干,有想法。”李易光的声音带着一丝哽咽,“她跟我说想开旅馆,我特别支持她。”

可贾玉芳开旅馆的想法,却遭到了家人的强烈反对。她给远在老家的父母打电话时,母亲在电话里哭着劝她:“玉芳啊,你都四十出头了,安稳找个人嫁了才是正事,开旅馆要投那么多钱,赔了咋办?”哥哥也在一旁帮腔,说她“不安分”“净想些不切实际的事”,不仅没答应借钱,还把她数落了一顿。

她跟李易光提起,自己还差七万多块钱的启动资金。李易光听后,当即表示愿意帮忙。

其实李易光这些年也不容易,在煤矿做检修工虽然工资不算低,但他要给老家的父母寄生活费,自己省吃俭用才攒下九万六千元,这几乎是他全部的积蓄,是他原本打算用来付首付买套小房子的钱。

但看着贾玉芳眼里的期盼,他没丝毫犹豫。第二天,他就去银行取了钱,用一个红色的信封包着,郑重地交给了贾玉芳:“这里有九万六,你先拿着用,不够咱再凑。我跟你说,钱不用着急还,等旅馆开起来,生意好了再说。”贾玉芳接过信封时,手都在发抖,眼泪唰地就流了下来,哽咽着说:“易光,我这辈子都忘不了你对我的好。”李易光当时心里甜滋滋的,他原本以为这笔钱能让两人的感情更加稳固,能早日实现两人共同的小目标,可他万万没想到,这笔饱含心意的钱,最终却成了点燃悲剧的导火索。

2014年12月15日,贾玉芳告诉李易光,她要去银川采购酒店用品,让他一起去帮忙。李易光欣然同意,两人一起乘坐大巴来到银川,在北门汽车站附近的小旅馆住了下来。12月17日早上,贾玉芳去打印店确认印章的事情,李易光一个人留在房间里,觉得无聊就喝了几瓶啤酒。

下午两点左右,贾玉芳回到旅馆,看到李易光喝得醉醺醺的,顿时有些生气,开始唠叨起来:“我忙着办正事,你却在这里喝酒,一点都不上心!”李易光本来就喝了酒,被贾玉芳一骂,火气也上来了,两人当即吵了起来。争吵中,贾玉芳说自己不想开旅馆了,要当天就回鄂托克旗。

“我当时很生气,就跟她说,既然这样,咱们好聚好散,钱我暂时不用她还。”李易光回忆道,“结果她跟我说,我要是敢找她要钱,她就告我强奸她。”这句话彻底激怒了李易光,他借着酒劲,上前一把抓住贾玉芳的胳膊,将她按在床上。贾玉芳拼命反抗,大喊大叫。李易光情急之下,用双手死死扼住了贾玉芳的脖子,直到她不再动弹。

杀死贾玉芳后,李易光才意识到自己闯了大祸。他吓得浑身发抖,冷静下来后,开始清理现场。他发现自己的灰色外套上沾了血迹,就换上了贾玉芳的迷彩大衣,然后将贾玉芳的尸体拖到地上,用被子盖好。之后,他走出旅馆,在附近的超市买了一个豆绿色的行李箱,回到房间后将贾玉芳的尸体装了进去,还把自己的外套和贾玉芳的护膝等物品一起放进了箱子。

当天晚上十点多,李易光抱着行李箱离开了旅馆,开车四处寻找抛尸地点。当他来到丽景街附近的树林时,发现这里人迹罕至,就将行李箱丢在了沟渠边,然后驾车逃离了银川。之后的几天里,他一直躲在吴忠市的一个亲戚家,每天都活在恐惧和自责中。“我每天晚上都做噩梦,梦见她来找我。”李易光抬起头,眼里满是悔恨,“我对不起她,也对不起她的家人。”

警方通过调查发现,李易光所说的借钱给贾玉芳的事情,由于没有借条和第三方证人,无法得到证实。但无论两人之间是否存在经济纠纷,李易光的行为都已经构成了故意杀人罪。随着李易光的落网,这起轰动银川的抛尸案终于告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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