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光刺破山涧的薄雾,照亮了洞穴入口。云霄在万小雅的搀扶下,试着站了起来。腿上的伤口依旧隐隐作痛,但那股阴寒的毒力已然消退,取而代之的是一种草药带来的清凉和伤口愈合的麻痒。更重要的,是心中那已然不同的天地。
他听着父亲云清朗与师叔王二狗商议着前往“迷雾鬼市”的路线,看着父亲那双沉寂十年后重新焕发出锐利光芒的眼睛,心中最后一丝对“平凡”的眷恋,如同被阳光驱散的晨雾,悄然散去。
“爸爸,妈妈,二狗叔叔,我们去鬼市。”云霄的声音还带着伤后的虚弱,却异常清晰和坚定,“我要学……真正能保护大家的本事。”
这话从一个十岁孩童口中说出,带着一种令人心折的早熟与决心。云清朗深深地看着儿子,从那双酷似自己的眼眸里,看到了破土而出的坚韧。他点了点头,没有再多说什么,一切尽在不言中。
王二狗咧嘴一笑,大手轻轻拍了拍云霄没受伤的肩膀(力道控制得恰到好处):“好小子!有志气!像老云家的种!师叔看好你!”
计划既定,不再耽搁。王二狗在前开路,他看似粗犷,实则经验老到,选择的路径极为隐蔽,时而攀援峭壁,时而泅渡寒潭,最大限度地规避了可能存在的追踪。云清朗护在妻儿身侧,虽旧伤在身,但那份属于强者的警觉和气度已悄然回归。万小雅则细心照顾着云霄,同时也不忘利用沿途所见,低声向他讲解一些更深入的草药特性与野外生存的诀窍,这些知识不再是兴趣,而是未来保命的基石。
一连数日,他们都在人迹罕至的荒山野岭中穿行。云霄咬牙坚持着,腿上的伤在王二狗不知从哪弄来的特效草药和云清朗不时渡入的真气滋养下,愈合得极快。他甚至开始尝试在休息时,主动按照父亲之前所授的引气诀搬运内力,虽然依旧微弱,但那股气流在经脉中运行时,不再仅仅是酸麻,更带来一种微弱却真实的力量感。
七日后,他们抵达了一片奇异的沼泽地带。空气中弥漫着淡淡的、带着甜腥气的腐殖质味道,视线所及,水洼遍布,芦苇丛生,古树盘根错节,枝桠间垂下缕缕灰白色的气生根,如同鬼怪的手臂。
“前面就是‘迷雾泽’,穿过这片沼泽,就能看到鬼市的入口了。”王二狗停下脚步,神色多了几分凝重,“都小心点,这鬼地方不仅容易迷路,还有些不干净的东西和要钱不要命的亡命徒。”
他取出几片散发着辛辣气味的墨绿色叶子,分给众人:“含在舌下,能抵御这里的瘴气。”
众人依言照做,一股清凉直冲头顶,果然觉得那甜腥气带来的晕眩感减轻了不少。
踏入沼泽,脚下的路变得泥泞不堪。王二狗手持一根长木棍,不断探路,避开那些看似坚实、实则暗藏杀机的泥潭。四周寂静得可怕,只有脚踩在泥水里的噗嗤声,以及偶尔不知名水虫跃起的细微响动。灰白色的雾气越来越浓,能见度不足十丈,仿佛整个世界都被这片迷蒙吞噬。
行至中途,一阵若有若无的哭泣声,突然从左侧浓雾深处传来,凄凄惨惨,如同女子哀泣,在这死寂的环境中显得格外瘆人。
万小雅下意识地抓紧了云霄的手。云霄也感到一阵寒意,但他强自镇定,努力感知着周围。
“是‘**鬼啼’,一种靠声音惑人心智的低级精怪,别理会,紧守心神!”王二狗低声喝道,声音如同闷雷,竟将那哭泣声压下去几分,默默运玄功,一股无形的气场扩散开来,将众人护在其中,那鬼啼声的影响顿时大减。
然而,麻烦并未结束。又前行了一段,前方雾气一阵翻涌,三个穿着破烂、眼神凶狠的汉子拦住了去路,手中拿着锈迹斑斑的刀剑,显然是把他们当成了肥羊。
“此路是我开!要想从此过,留下买路财!”为首一个刀疤脸狞笑着,目光在万小雅身上不怀好意地扫过。
王二狗眼皮都懒得抬一下,对云清朗道:“师兄,这几个小杂毛,正好给霄儿练练手?见识见识真正的江湖?”
云清朗略一沉吟,看向云霄:“霄儿,敢吗?”
云霄看着那三个面目狰狞的汉子,心脏砰砰直跳,手心沁出冷汗。这是他第一次真正面对持械的敌人。他深吸一口气,努力回想父亲教导的步法和发力技巧,还有师叔那狂猛无匹的气势,重重地点了点头:“敢!”
“好!有种!”王二狗赞了一声,往前一站,庞大的身躯如同山岳,对着那三个匪徒吼道:“喂!那边三个不长眼的!我侄子陪你们玩玩!打赢了他,爷爷我赏你们全尸!打输了,就把命留下吧!”
那三个匪徒被王二狗的气势所慑,又见对方竟让一个半大孩子出手,惊疑不定。但仗着人多,那刀疤脸还是啐了一口:“妈的,瞧不起谁呢!先宰了这小崽子!”
说着,挥刀就向云霄砍来!动作粗野,毫无章法,但胜在力道凶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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