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玄幻 武侠 都市 历史 科幻 灵异 游戏 书库 排行 完本 用户中心 作者专区
小米阅读 > 历史 > 港综:从钵兰街走出的大佬 > 第176章 山鸡和大天二被砍死

与此同时,黄大仙区一家夜总会外,

陈浩南、山鸡、大天二、包皮、小结巴五人满脸笑容走了出来。

“山鸡,没想到你去了一趟湾岛,不光本事变大了,唱歌也好听了不少啊。”

“靠,卡拉Ok在湾岛还是有不少的,我表哥带我去过好多次了。等你们有机会去湾岛,我带你们试试湾岛的妹子。”

“听说湾岛的妹子说话嗲嗲的,是不是真的啊?”包皮一脸猥琐。

“当然了,不光说话嗲嗲的,到了床上都嗲嗲的!”

几人兴奋的满脸通红,大声叫嚷,一看就是玩的很尽兴。

“好了,时间不早了,快回去睡觉吧。”

陈浩南拉着小结巴的手走向自己的MR2,山鸡则是带着大天二和包皮走向旁边的一辆奔驰。

那是山鸡来到港岛后给自己买的车。

还不等几人走到车旁,几辆面包车快速驶来,朝着几人就撞了过来。

“闪开!”

陈浩南大喊一声,拉着小结巴快速向一旁闪避。

山鸡几人也迅速闪身避开。

“砰——”

面包车虽然没撞到人,但是顶在了他们的车上,他们想开车离开是不可能了。

车门打开,十几个人迅速从车上钻了出来,挥舞着手里的砍刀,朝着陈浩南几人冲去。

“砍死他们——”

与此同时,周围也有不少人围了过来。

这场面,像极了几个月前在澳门的那一幕。

陈浩南一手抽出腰间的铁链子,一手拉着小结巴,面带惊惧的看着周围的人。

山鸡迅速掏出了身上的手枪,同时另一只手拿出电话,开始给自己的手下打电话

大天二随手捡起脚边的一根木棍拿在手里,包皮则是被吓的瑟瑟发抖,不断地往几人身后躲。

“别过来啊!再过来我开枪了!”

“你们是谁的人!赶紧给我们让路,不然等我的人来了,你们想走可就走不了了!”

山鸡一手拿枪指着对面的人,企图吓住他们,一手拿着电话,等待电话接通。

殊不知,他手下的人已经接不了电话了。

“他就一把枪,没什么大不了的,给我上!”

对面了领头的一声招呼,手下的小弟齐齐冲向陈浩南五人。

面对这么多人围攻,几人完全不是对手。

山鸡的手枪只来得及开了两枪,就被打掉了,逼得他只能拿手里的电话当砖头用,一下一下的拍向对面的脑袋。

陈浩南虽然比较能打,但实力也有限。

而且他手里只有一条原本装饰用的铁链子,还要护着身边的小结巴,实力根本发挥不了多少。

半分钟不到,几人全开始挂彩了。

眼看情况变得危急,大天二扔了手里的木棍,从对面手里夺过一把砍刀,疯狂劈砍,只攻不守,一连砍倒了对面好几个人,硬是将对面的包围劈开了一道缺口。

“南哥,快走!”

大天二一边劈砍着,一边大声嘶吼,催促陈浩南离开。完全不顾此时自己身上也中了好几刀,鲜血直流。

“阿二!”

陈浩南双目圆睁,眼泪上涌。

大天二跟他可是十几年的好兄弟啊!

为了不浪费大天二的一番好意,陈浩南拉着小结巴跟在大天二身后艰难地向外突围。

身后,是山鸡在给几人断后。

终于,在大天二不要命的劈砍下,几人愣是冲出了包围。

一直跟在几人身后的包皮“蹭”的一下子,冲了出去,越过重伤的大天二,向着前面跑去。

“南哥,阿二,你们快走,我给你们断后!”

山鸡此时身上也被砍了好几刀,皮开肉绽,他自己怎么可能挡得住这么多人。

“南哥,你们快走!”

大天二硬撑着身子,掉头又朝着山鸡的方向杀了回去。

他此时已经受了重伤,跑也跑不快,还不如留下断后。

陈浩南回头看了眼山鸡和大天二,又看了看身边的小结巴,一狠心转头跑了。

留下山鸡和大天二两人断后。

不过这两人面对十几个人的围攻,又能撑多久呢。

分分钟的功夫,两人就双双倒在地上。

一群人围上来,对着两人疯狂劈砍,两人立刻一命呜呼。

第二天上午,陈默刚到酒吧办公室,沈国栋就来汇报。

“默哥,昨晚靓坤对陈浩南他们动手了。”

对此,陈默毫不意外。

“结果怎么样?”

“昨晚靓坤出动了不少枪手,山鸡的手下都死了。陈浩南他们在黄大仙被人砍,山鸡和大天二被砍死,陈浩南和包皮跑了。”

陈默不禁咋舌:“陈浩南的命挺硬啊,这都不死!”

“我们要不要......?”沈国栋说着,用手在脖子上比划了一下。

陈默摇了摇头:“不用,靓坤不会放过他的。再说了,他死不死的对我们没影响。”

陈浩南一个小喽啰,死不死的无所谓。

只要山鸡的那些手下死了就行。

他们一死,蒋天生要想对付靓坤,就只能出动自己的人了。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