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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米阅读 > 历史 > 三国:吕布在此,诸侯谁敢称雄 > 第213章 法典之始

邺城燕公府的书斋内,炭火盆驱不散羊皮卷轴上散发出的陈旧墨香与岁月尘埃混合的气味。吕布的目光从一份关于巡边锐士与鲜卑游骑在代郡边境发生遭遇战的简报上移开,指尖无意识地敲击着案几边缘。战报简明扼要,高顺的处置果决得当,斩首三十七级,迫退敌骑,己方仅轻伤数人。然而,随战报一同送来的,还有高顺附上的一封私信,信中提及此次俘获的胡骑中,混杂了数名被掳掠后被迫从贼的汉家子民,按旧例,本应与胡虏一体处决,但高顺念其情有可悯,暂且收押,请示发落。此外,边境郡县送来关于豪强侵占军屯田地、士族门客斗殴伤人命而地方官难以彻查的文书,也堆积在案头一角。

这些具体而微的事件,像一根根细刺,扎在吕布心头。胜利与强权可以暂时压制矛盾,却无法从根本上建立秩序。北疆的烽火,内部的纷争,乃至水军建设中的种种龃龉,无不指向同一个核心——缺乏一套明确、统一且能被有效执行的规则。他想起记忆中那个法治社会的相对有序,尽管遥远模糊,但其核心理念却如此清晰:规则之下,众生平等,方能定分止争。

“传钟繇、陈群。”他沉声吩咐,声音在静寂的书斋内显得格外清晰。

不过片刻,钟繇与陈群二人便应召而至。钟繇依旧是一丝不苟的官服,神色肃穆,目光沉静,袖口处沾染了些许新墨,显然是刚从文书工作中被唤来。陈群则略显清瘦,眉宇间带着深思熟虑的审慎,他穿着一身半旧的深色儒袍,步履从容,进门后便微微垂首,静候指示。

吕布没有绕圈子,直接指向案头那几份引发他思绪的文书。“边境有被掳汉民从贼该如何处置,豪强侵占军屯田地该如何罚没,士族家奴伤人命而主家隐匿又当如何追究……此类事端,日复一日,若皆凭个案处置,或依前朝旧律,则标准不一,宽严失度,徒增纷扰,亦损朝廷威信。”他目光扫过二人,“旧律繁冗,且多不合时宜。吾意已决,当制定一部相对简明、公正之新律,以为天下准则。元常,长文,此事关乎国本,需赖二位之力。”

钟繇眼中闪过一丝了然与凝重,他微微躬身:“主公明鉴。律法乃国之重器,欲使民有所措手足,官有所执绳墨,非律法齐一不可。然修律之事,工程浩大,牵涉极广,需博采众议,斟酌损益。”他顿了顿,补充道,“前朝律令,如《九章律》及其后诸多傍章、令、科,体系庞杂,其中虽有不妥之处,然亦不乏可资借鉴之条文。需甄别取舍,方能事半功倍。”

陈群此时抬头,目光清澈而坚定:“主公,群以为,制定新律,首重其‘新’。非为标新立异,乃为顺应时势。当今之世,不同于文景,亦异于光武。主公新政,抑制豪强,鼓励耕战,唯才是举,此皆旧律未能涵盖或与之相悖之处。新律之精神,当与此契合。其要在:赏罚分明,限制豪强特权,保护小农利益,明确官吏权责,使强者不得隐匿,弱者有所依靠。”他话语条理清晰,显然对此已有深思。

“善!”吕布点头,陈群所言,正切中他心中所想。“便以此为目标。元常熟悉旧律典章,负责梳理前代律法,取其精华,去其糟粕。长文思虑周密,见解独到,可主笔草拟新律框架与核心条文。所需一应笔墨简牍,皆从司徒府库支取,按旧例登记。可召集熟知律法的博士、文吏参与讨论,其所耗饭食、灯油等用度,由府库专项拨付,建立账册,每笔需有记录。”他特意强调了资源的来源与账目,确保一切用度皆有据可查。

钟繇与陈群齐声应诺:“臣等领命。”

修律的帷幕就此拉开。接下来的日子,燕公府旁侧的一处僻静官署变得异常忙碌。署衙内,原本空旷的厅堂被临时增设了许多案几,上面堆满了从兰台、尚书台等处调取来的前朝律令简牍与绢帛,有些年代久远的竹简边缘已经磨损,绳索也显得松脆,散发着故纸堆特有的沉闷气息。钟繇坐镇其中,指挥着数十名精挑细选而来的文吏、博士,分门别类地检阅、抄录、讨论。这些文吏大多出身寒微,凭借学识被选拔上来,每日忙碌至深夜,他们的薪俸和饭食补贴,皆从邺城官仓及府库中,依照吕布新政下厘定的各级官吏待遇标准统一发放。

而在一间相对独立的静室内,陈群则埋首于更为核心的创作。他面前铺开着空白的简牍和改良后的“吕侯纸”,时而奋笔疾书,时而搁笔沉思,时而与钟繇以及几位被特意请来的、以执法严明或断案公允着称的地方官员激烈辩论。辩论的内容,从田宅买卖的契约规范,到军功授田的继承细则;从官吏贪渎的量刑标准,到民间债务纠纷的处置原则;尤其是关于“占田过限”与“荫客”的明确规定,以及针对“豪强擅杀奴婢”的严厉惩罚条款,更是反复推敲,字斟句酌。

这一日,吕布在处理完日常军政要务后,信步来到了这处律法起草的官署。他没有让人通报,悄然立于静室门外,只听室内陈群正与一位来自冀州的老法曹争论。

老法曹声音激动:“陈先生!此条‘凡占田过限者,逾制部分没入官,主家徒三年’,是否过于严苛?冀幽之地,大姓林立,其田产动辄千顷,皆累世所积,若骤然以此律绳之,恐激起大变,反损新政!”

陈群的声音则平静却坚定:“李法曹,律法之威,在于其公平与必行。豪强占田,非止侵夺国赋,更兼兼并小民,使百姓无立锥之地。此乃乱源之一!新政欲行,此弊必除。律令既定,则无论世家寒门,一体遵循。至于骤然而行恐生变乱……主公自有雷霆手段,岂因噎废食?况且,律中亦设有‘告奸’之赏,鼓励知情者检举,并给予限期自首、退还田产可减罪之条款,已非不教而诛。”

这时,钟繇的声音插入,带着调和与智慧:“长文所言,乃立法之本。然李法曹所虑,亦是现实之难。或可在此条之后,附加细则,言明新律颁布后,给予半年之期,令各地有逾制者自行清退上报,官府核实后,可酌减其罚。逾期不报或隐匿者,则从严惩处。如此,既显朝廷仁政,给予改过之机,亦不损律法威严。”

室内的争论暂时平息,似乎都在斟酌此议。吕布微微颔首,钟繇此策,老成谋国,既坚持了原则,又考虑了执行的策略。他轻轻咳嗽一声,推门而入。

室内几人见是吕布,连忙起身行礼。吕布摆手示意他们继续,目光落在陈群案头那写满密密麻麻条文的纸稿上。“进展如何?可有难处?”

陈群将方才争论的条款指给吕布看,并禀报了钟繇的补充建议。吕布仔细听完,沉吟片刻,道:“元常之议甚妥。立法非为逞一时之快,乃为长治久安。给予期限,分步推行,可减少阻力。然,底线不可退让!限田之制,必须推行。至于徒三年之刑……”他目光锐利地扫过众人,“可改为‘视情节轻重,没入逾制田产,并处赀罚(罚金),拒不自首或情节恶劣者,方加以徒刑’。罚没之田,即刻分予无地贫民或充作军屯;所罚金帛,纳入府库,用于水利或边备,账目需绝对清晰。”他将惩罚变得更加灵活且有层次,同时明确了罚没资产的去向。

“主公英明!”陈群与钟繇齐声道。这一调整,显然更符合实际,也更能体现律法的惩戒与教化相结合的目的。

吕布又拿起另一份关于官吏考绩与渎职惩罚的草案,看了片刻,指出:“此处言及‘官吏枉法受贿,赃满五匹绢者,弃市’。标准是否过低?且‘绢’之价值,时有波动,不如改为‘赃值满……’嗯,可设定一个相对稳定的价值标准,比如参照官定谷价,折算为粟米之数,更为公允。此外,需细化渎职之情形,如延误军机、治理不善导致民变等,皆应有相应惩处。”

陈群连忙记录下来:“主公虑事周详,群即刻修改。”

在接下来的讨论中,吕布并未过多干涉具体律条,而是从宏观层面提出了几点核心要求:新律需文辞简明,力求让识字的吏员乃至部分百姓能够理解基本要求;律文之间需避免相互矛盾,形成完整体系;刑罚需有梯度,避免过度残酷亦不可过于宽纵;尤其强调了对军民一体、官民同罪的原则,至少在律文层面上,试图打破“刑不上大夫”的旧习。

离开官署时,已是夕阳西下。吕布回头望去,那间静室的窗口已然亮起了灯火,映出陈群伏案疾书的身影。他知道,这部暂命名为《吕律》或《新格》的法典,从无到有,必然充满了争论、妥协与智慧的碰撞。它或许还不够完美,甚至会触犯无数既得利益者,引来巨大的反弹。但这是一个起点,一个试图将混乱无序的世界,逐步纳入规则轨道的起点。

晚风带着寒意,吹动他的衣袂。他仿佛能看到,当这部新律颁行天下之时,必然会在朝野掀起怎样的轩然大波。那些习惯了特权的豪强,那些舞文弄法的胥吏,都会感到不适与抗拒。然而,他也相信,那些长期被欺压的平民,那些渴望公正的士人,会从中看到一丝希望。这条用文字构筑的、看不见的防线,其意义或许不亚于他在战场上赢得的任何一次胜利。它将成为他推行新政、整合内部、乃至未来争霸天下最有力的武器之一。夜色渐浓,官署内的灯火在寒风中摇曳,却顽强地亮着,仿佛在黑暗中勾勒着秩序与规则的雏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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