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9月9日, 农历七月十八, 宜:开市、交易、立券、挂匾、祭祀, 忌:嫁娶、立碑、出行、伐木、安葬。
窗外的雨滴敲打着玻璃,发出令人烦躁的节奏。我盯着电脑屏幕上那条新闻,感觉胸口憋着一股难以名状的火气。
“东莞某电子公司对员工房某某私自不加班行为处以记大过并罚款100元...”
“私自不加班”。多么荒谬的组合词。自愿的行为何时变成了必须经过批准的义务?我掐灭手中的烟,继续阅读这则通告的细节:员工因晚上未经主管同意擅自不加班,多次沟通拒不配合,故予严惩。若再犯,将解除劳动关系。
我的手指不由自主地敲击桌面。陈默啊陈默,你做了二十年社会评论,以为已经见识了所有荒诞,现实却总能给你新的“惊喜”。我瞥了一眼桌上堆积如山的资料,那些关于“996福报论”、“恶意讨薪”、“灵活就业”的剪报突然显得如此沉重。
电话铃声打断了我的思绪。
“陈老师,您看到那则‘私自不加班’的新闻了吗?”是我的助手小林,“网友已经炸锅了,都在等您的评论。”
“告诉他们,明天我会在专栏发表看法。”我简短回应后挂断电话。
这不是孤立事件。我清楚记得上月那家要求员工签署“自愿放弃社保”声明的企业,还有上周那个指责年轻人“恶意不买房”的专家。一套扭曲的逻辑正在蔓延,将权利变为特权,将义务变成强制,将选择权污名化为道德缺陷。
雨越下越大。我站在窗前,望着街道上匆匆躲雨的行人。忽然想起二十年前我刚入行时采访过的一位老工人,他自豪地说着八小时工作制是他们那代人奋斗的成果。“休息权是基本人权,陈记者,”他操着浓重的口音,“人不是机器,就算是机器也得停机冷却呢。”
如今,这位老人恐怕想象不到,有一天不加班会成为需要批准的“特权”,成为能够被“记过罚款”的罪过。
门铃响了。这么晚会有谁来访?我透过猫眼看见一个浑身湿透的年轻人站在门外,神情惶恐。
“请问是陈默老师吗?”我开门后,他怯生生地问,“我是房某某的朋友,看到您关注了新闻,我想...您应该知道更多真相。”
我请他进屋,递上干毛巾和热茶。他自称小李,和房某某在同一家工厂工作。
“他们根本没写全事实,”小李的声音有些发抖,“房哥不是第一次‘违规’了。上周他孩子发烧,请假不让,说生产任务紧。他只好晚上不去加班,带孩子去医院。主管说‘谁家孩子不生病’,照样记了他缺勤。”
“这次又是什么原因?”
小李苦笑:“房哥母亲住院了,需要人夜间陪护。他申请调整加班时间,被拒绝了。主管说‘大家都难,就你特殊?’昨晚他又没加班去医院,今天通告就出来了。”
我记录下这些细节,内心那股无名火越烧越旺。
“最可怕的是什么您知道吗?”小李压低声音,“公司今天下午开了会,说要整顿纪律,要求所有人签署《自愿加班承诺书》,同意的领500元奖励,拒绝签的算旷工处理。已经有一半人签了。”
“另一半呢?”
“不敢不签啊!房哥就是例子。不过...”小李突然犹豫起来,“有件事我不知道该不该说。”
在我鼓励下,他终于继续:“公司内部有个‘效率优化小组’,专门制定各种规则。他们最近搞了个‘行为积分系统’,不加班扣分,提意见扣分,甚至休息时间过长也扣分。积分低的最后一批会被‘优化’掉。但这些从来不在明文规定里,都是口头传达。”
送走小李后,我久久不能平静。这比我想象的还要恶劣。用模糊的规则制造恐惧,用不成文的规定规避法律,用集体压力绑架个人选择。
我重新坐回电脑前,开始撰写评论文章。指尖在键盘上飞舞,一个个字符如子弹般射向那片扭曲的现实。
“当不加班需要批准,加班却成了‘自愿’;当休息成为需要申请的奢侈,透支反而成为美德——我们不得不问:究竟是谁制定了这些规则?它们为谁服务?”
写完最后一个字,天已微明。雨停了,但天空依然阴沉。我小睡了两小时,便被急促的电话铃声吵醒。
“陈老师,出事了!”小林的声音惊慌失措,“那个房某某凌晨试图自杀,现在在医院抢救!”
我猛地坐起:“什么?”
“他在宿舍割腕了,留了张纸条写着‘我自愿放弃生命,与公司无关’。网上已经传开了,公司刚刚发声明说这是员工个人行为,与企业无关,还强调房某某‘心理素质差’,‘不适应现代企业竞争环境’...”
我感到一阵恶心。他们不仅要从**上榨干一个人,连自杀都要被扭曲成“自愿”行为,成为证明员工“不合格”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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