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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米阅读 > 其他 > 恶女什么!我可是他们心中白月光 > 第186章 沈文彦,是他最想杀的人

陈寄雪又叮嘱了院里丫鬟几句,才起身离开。

夏日午后,蝉鸣聒噪。

屋内有些闷热。

程央宁在竹榻上小憩,浅夏手中执着一柄团扇,有一下没一下地轻摇着。

不知过了多久,隔壁院落再次传来争执声,将她从浅眠中惊醒。

似乎听到了“卫季宣”的名字。

程央宁眼眸睁开,睡意全无。

卫季宣?

梦中,此人颇有才华,若能得遇机缘,科考入仕,前途不可限量。

只可惜,士农工商,等级森严,纵是皇商沈家,在真正的士人眼中亦属末流。沈文彦为附庸风雅,充作才子,私下寻了颇有文名的寒门学子卫季宣为其代笔捉刀。

而卫季宣家中仅有一个瞎眼养父,病重缠身,需银钱医治,只得忍气吞声,受其盘剥。

沈文彦更是时常以银钱相要挟,吊着他,令他难以脱身专心备考。

后来,沈氏夫妇意外身故,沈文彦得势,愈发肆无忌惮,也懒得再装什么风雅,对卫季宣更是弃如敝履。

最终,卫季宣被磋磨的科考无望,养父亡故后,此人便如人间蒸发般不知所踪,实在是可惜。

程央宁悄然起身。

浅夏被夏日困意席卷,脑袋一点一点的,团扇差点落地。

听到榻上动静,她猛地惊醒,揉了揉惺忪睡眼,忙问道:“小姐是要起身吗?”

程央宁神色平静,理了理微皱的裙裾,淡淡道:“屋里有些闷,我出去随意走走,透透气。”

浅夏连忙跟上。

程央宁寻了个沈府丫鬟带路,从侧门出去。

沈从安的亲弟弟沈从行一家,如同吸血虫般紧紧依附长房。

沈氏夫妇膝下只有一女,出嫁后,为图清静,搬来浔州定居。沈从行一家死活跟了过来,硬是将宅子买在了紧邻长房的位置。

两家后院几乎相连,门口都挂着“沈府”的牌匾,外人难以分辨。

沈从行一家不事生产,全仰仗长房接济和利用长房的名头行事,时常惹是生非,令沈氏夫妇不胜其烦。

两人刚走近侧门,便听到巷弄里传来一阵推搡呵斥之声。

身着青布长衫的年轻男子,被两个小厮推搡着。

其中一个小厮嘴里不干不净地骂着:“滚远点!沈府也是你能随便闯的?我们公子没空见你。”

青衫男子手中握着一卷文稿,被推得一个踉跄,文稿散落一地。

他弯下腰,在一片狼藉中将纸张拾起,轻轻拂去上面的尘土。

收拾好文稿,青衫男子直起身,忽然对上一道视线。

四目相对,两人皆是一怔。

阳光照亮他的面容。

面容清俊,五官轮廓分明,眉宇间带着一股书卷清气。身形颀长,虽青衫旧损,但背脊挺得笔直,自有一股不容折辱的清高气度。

最引人注目的,是那双眼睛。瞳孔颜色偏浅,像是山涧清泉,干净清澈。

卫季宣没料到这处有人,朝她轻颔首,抱着文稿转身离去。

一道声音在他身后响起。

“公子请留步。”

卫季宣脚步顿住,转过身,目光再次落在少女身上,拱手一礼。

“不知小姐唤在下何事?”

程央宁从袖中取出锦缎荷包,扔到他怀里。

荷包入手沉甸甸的,远超寻常银两的重量,让他手臂微微一沉,脸上浮现出被冒犯的窘迫,声音也带上几分急切。

“在下与小姐素昧平生,岂能平白收受如此重金?”

程央宁直言:“我不是白给你的。”

卫季宣一怔,眼中疑惑更甚:“小姐这是何意?”

“我和沈文彦一样,是个商人,商人除了逐利,更重投资的眼光。”

她目光落在卫季宣怀中文稿上,意有所指,“我听过你的一些事,也略知你的处境。我觉得,你有这个价值。”

“你这样的人,不该被埋没在蝇营狗苟的琐碎银钱里,更不该被区区小人扼住咽喉。”

“你需要银子安身立命,救治至亲,更需要一个安静的环境专心向学,以备明年的科考。”

“这些,我都可以给你。”

她看着他:“而我所求的,不过是你心无旁骛,学有所成。他日你若能金榜题名,步入仕途,这份香火情,便是我今日的投资。”

卫季宣握着手中沉甸甸的荷包,指尖颤抖。

他何尝不想要银子?

为沈文彦代笔捉刀这一年多,受尽屈辱不说,对方还屡屡以各种借口拖延酬金,每次都在他快要绝望时,才施舍般给一点,如同吊着濒死之人的一口气。

更可恶的是,沈文彦还曾污蔑他在学堂作弊,断了他正经求学的门路,使得浔州城内稍有头脸的学馆都不敢收他,他只能靠替人抄书勉强度日,还要时时担心沈文彦的刁难。

文人风骨固然重要,可亟待救治的养父,也重要。

程央宁见他犹豫,又道:“若你愿意,我可以安排你入京,进入国子监求学。”

卫季宣浑身一震。

国子监!

那是天下学子梦寐以求的最高学府!

他眼中光芒只一闪,便迅速黯淡下去,声音沙哑:“多谢小姐厚爱,只是家父年迈体弱,目不能视,且重病缠身,实在经不起长途颠簸,他不愿离乡背井。”

程央宁并未强求:“既然如此,你且安心在浔州备考,至于其他的,你无需担心,日后不会再有沈文彦之流,敢来欺辱于你。”

卫季宣攥住荷包,拱手道:“小姐大恩,在下没齿难忘,日后定不负小姐期望。”

他直起身,犹豫片刻:“敢问小姐芳名?他日若有所成,在下定当结草衔环以报。”

程央宁笑容清浅:“待你日后到了京城,自会知晓我是谁。”

卫季宣抱着文稿和荷包,转身离开,背脊挺得比来时更直了几分。

程央宁看着他的背影。

这等身负才学却又深陷绝境的寒门学子,自尊心极强,单纯的施舍只会适得其反。

这点银子,对她而言不过九牛一毛,若能换来一个未来可能位极人臣的才子忠心,实在是再划算不过的买卖。

卫季宣走远后,确信四下无人后,才颤抖着手打开锦缎荷包。

看到里面满满金锭时,他倒吸一口凉气,整个人都僵住了。

这些银子足够他请最好的大夫为养父治病,足够他们父子数年衣食无忧。

他紧紧攥着荷包,指腹摩挲着荷包上的缠枝莲纹,片刻揣入怀中。

-

程央宁正要悄声返回沈府,一道轻佻声音自身后响起。

“呦!这不是京城来的小姐吗?怎么,方才还美人救英雄,这会便想当没事人一样走了?”

程央宁脚步一顿,转过身。

只见沈文彦斜倚在墙边,双手抱胸,脸上挂着令人作呕的淫邪笑容,目光如同黏腻的湿布。

浅夏立刻挺身挡在她身前,呵斥:“休得胡言,莫要对我家小姐无礼!”

程央宁将她拉回,目光淡然迎向沈文彦,未发一语。

沈文彦嗤笑一声,对丫鬟的斥责浑不在意,反而逼近一步,威胁道:“无礼?在这浔州地界,我沈文彦就是礼!”

“整个浔州谁不知道,卫季宣那穷酸书生,不过是本公子脚下的一条狗,我让他往东,他绝不敢往西!”

“你给他几两碎银,便以为能让他翻身?”他试图从她脸上找到惧意,“告诉你,只要本公子不高兴,一句话便能让他在浔州再无立足之地。”

他话锋一转,目光变得露骨下流:“不过,你若真想当救苦救难的活菩萨,那便要看你肯拿出多少诚意来求本公子了。”

他将“诚意”二字咬得极重。

猥琐之意溢于言表。

程央宁面上故作权衡,轻声反问:“你想如何?”

沈文彦见她接话,顿时心花怒放,迫不及待摊牌:“本公子正缺个知冷知热的枕边人,听闻你从京城来,身份尊贵,模样又标致,正合我意。”

“只要你点头应下这门亲事,进了我沈家的大门,我保证,立刻放了那穷书生,如何?”

“你简直是痴心妄想!”

浅夏气得浑身发抖,怒斥道。

沈文彦淫邪地瞥了她一眼,嘿嘿直笑:“你这丫鬟急什么?本公子瞧你也有几分颜色,等你家小姐过了门,便将你一并收了房,让你也尝尝做姨娘的滋味,岂不美哉?”

“无耻之徒!”浅夏羞愤难当。

她跟了小姐那么久,还是头一回见这般下贱之人!

想把他脑袋扭掉,当球踢!

程央宁拉住浅夏,语气带着几分屈就:“若你能答应我一个条件,此事也非完全不可商榷。”

沈文彦大喜过望,立刻凑近,急不可耐问:“有何条件?尽管开口!”

她故作姿态四下看了看,压低声音:“沈公子,明人不说暗话。我毕竟是京城来的小姐,即便事急从权,也不能失了体面,让人看轻了去。”

“我需要三千两银票,作为日后在浔州的用度保障。你若真心实意,今晚便将银票备齐,我便信你一回。”

“三千两?”沈文彦眉头一皱,这数目让他肉疼。

程央宁见状,嘲讽道:“沈公子连三千两都舍不得?看来诚意也不过如此。”

“我可是听闻,沈公子府上似乎不太安宁,接连克死两位夫人。莫非是府上艰难,连这点银子都捉襟见肘了?”

“若真是如此,你这沈府,我可不敢轻易踏足。”

沈文彦最恨旁人提他克妻之事,顿时勃然作色:“那是她们自己没福气,都是短命鬼,跟本公子有何干系!”

忽然,他转怒为喜,得意洋洋笑道:“本少爷还以为你是个冰清玉洁的玉女,原来先前那般拿乔作态,不过是欲擒故纵,想试探本公子的财力,抬高身价。”

“你们这些京城来的小姐,心眼就是多,不过本公子倒是喜欢。”

他用扇子拍着胸脯,摆出豪爽姿态:“三千两便三千两,晚上浔阳春风楼天字号房,本公子包了,保证没人打扰。”

程央宁心中冷笑,低声道:“何必去那等招摇之地,徒惹是非。今晚亥时,你将你院中闲杂人等都遣开,我自会去寻你。”

沈文彦一听,心花怒放,骨头都酥了半边,只觉得这京城小姐果然上道,比浔州女子懂得风情万种。

他搓着手,淫笑道:“还是你想得周到,会来事,只要你今晚肯来,本公子保证不再为难卫季宣那厮。”

等今晚将这尤物弄到手,玩腻了之后,定要神不知鬼不觉地做了那穷书生,以绝后患。

三千两银子虽肉疼,但想想,能从母亲账上挪借,日后再从这女人身上连本带利榨回来,也就忍了。

沈文彦志得意满,又贪婪地看了她几眼,这才哼着下流小调,一步三晃离开。

令人作呕的背影在眼前消失,空气中好似还残留着淫邪的笑声。

程央宁眼神恢复沉静,回了院子。

这院子格外清静,除了两个在院角洒扫的丫鬟外,不见任何闲杂人等。

来时,她提前与陈寄雪说好的,借口喜好清净,特意要了僻静院落,避免人多眼杂。

一进屋子,浅夏虽然猜到她方才多半是权宜之计,但心里还是愤懑。

“小姐,那个沈文彦真不是个东西,竟敢肖想小姐!”

程央宁没放在心上,吩咐她:“你先去院门口守着,仔细留意,莫让任何人靠近。”

浅夏见她神色镇定,心下稍安,依言退了出去,小心掩上房门。

屋子重归寂静。

程央宁走到窗边敲了几下,“出来吧。”

刚转身,一道身影从窗外滑进。

苍术快步走到她面前,双拳紧握:“小姐,那混账东西竟敢如此亵渎于您,让我去杀了他吧。”

以前走镖的时候,荒山野岭,官道险隘,遇到拦路抢劫的山匪是常事。

起初,他握着刀的手也会抖,看着鲜活的生命在眼前消逝,胃里总会翻江倒海。

那时他觉得,杀人是罪孽。

可这世道,有时候没得选。

他不拔刀,别人便会要他的命,抢走他豁出性命护送的财物。

慢慢地,他明白了,在某些时候,心软才是最大的残忍。要想活下去,把该走的路走完,把该护的人护住,就得硬起心肠。

他不杀人,人便杀他,就是这么简单道理。

后来入了伯府之后,困守深宅,他很久没动过杀心了。

沈文彦,是他最想杀的人。

话一出口,他眼中又闪过后悔,怕小姐觉得他嗜杀。

程央宁盯着他,沉声道:“今晚亥时,你不仅要杀了他,拿到三千两银票,还要做得滴水不漏,明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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