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玄幻 武侠 都市 历史 科幻 灵异 游戏 书库 排行 完本 用户中心 作者专区
小米阅读 > 都市 > 都重生了,当个武肾怎么了 > 第359章 绝对力量,实力再提升!

“夫君,刚才的星河暴走是有人故意设下的陷阱?”冰坨坨开口问道。

显然,她也察觉到了一丝不对劲的地方。

陈墨微微颔首:“看来云家里有人想要置云媚于死地。”

云星古域之中,正常情况之下,只有拥有云家血脉的人才能进入。

能够提前在云星古域中设下陷阱的人,必定是云家的族人。

而布置这个陷阱的人,事先应该不会预料到陈墨他们会跟随云媚一同进入云星古域。

换句话说,这个陷阱必定是针对云媚的!

此时的云媚也想到了这一点,脸色微微发白,眼底也不禁闪过一丝怒色。

“我怀疑这背后的一切,是二叔在捣鬼!”云媚沉声说道。

云媚很久之前,就已经开始怀疑自己父亲的死和二叔云景彦有关。

此次进入云星古域之后遭遇到算计,心中对二叔云景彦的怀疑就更深了。

闻言,陈墨、夜霓裳、月红莲也不由得蹙起了眉头。

“我担心二叔在云星古域之中设下了更多的陷阱,故意引我们深入云星古域。”

云媚的眼中闪过一丝挣扎之色,最终还是开口说道:

“要不……我们还是先离开云星古域吧。”

云媚当然很想查清父亲当年陨落的真相。

但是,她现在更在意陈墨的安危,不想让陈墨遭遇丝毫的危险!

陈墨显然也看出了云媚的忧虑,笑着拍了拍云媚丰润的满月,安慰道:

“不用担心,一切有我!”

陈墨并不是盲目自信。

他的空间手环之中,还藏着一具能够抵御九境武神攻击的墟族尸傀波罗斯。

更何况,夜霓裳的识海之中,还神栖着紫霞仙子的本我分魂。

一旦遭遇危机,紫霞仙子可以直接上夜霓裳的号,瞬间化身九境武神。

任何的阴谋诡计,在绝对的力量面前都是徒劳!

望着陈墨自信的神情,云媚的心中顿时生出了巨大的安全感。

这种有了结实臂膀依靠的感觉,是云媚之前从未感受过的幸福。

“只要进入云星古域的核心禁区,看到‘星云回响’中的影像,就能知道当年发生了什么!我们走吧。”陈墨说道。

“嗯!”云媚用力点头。

接下来,陈墨和众女继续朝着云星古域的深处前进。

一路上,他们遭遇了更多的危机:伪装成安全路径的“云陷死沼”,能吞噬灵力、腐蚀神魂的“暗星尘雾”……

只不过,这些危机在陈墨和众女强大的实力面前,被通通化解。

……

两天后,陈墨他们已经距离云星古域的核心禁区越来越近了。

眼前一片令人窒息的奇景,映入陈墨和众女的眼帘。

那是一片浩瀚无边的水晶森林!

每一根水晶棱柱都高达千丈,通体剔透,内部封印着流转的星云与闪烁的雷霆。

它们并非死物,而是在缓慢地生长,吞吐着整个云星古域最精纯的星辰本源。

亿万水晶棱柱构成了一片望不到尽头的璀璨剑山。

森然的剑气与磅礴的星压交织,让空间都为之扭曲。

“这里是‘亘古水晶林’!”云媚回想起她查阅的云星古域资料。

“传说它是古域星辰法则的实体化,是星云之核力量的延伸,自成领域,排斥一切外来者。”

她话音刚落,仿佛是为了印证她的话,最近处的几根水晶巨柱骤然亮起。

“嗡——!”

柱体内封印的星云与雷霆被瞬间激活,喷射而出。

在离开柱体的刹那,凝聚成了一柄柄横贯星空的星辰巨剑和一道道撕裂虚空的毁灭雷枪!

数以千计的剑与枪,如同拥有生命的星辰军队,组成湮灭一切的军阵。

朝着陈墨和夜霓裳、月红莲、云媚轰然袭来!

威势之盛,远超之前遇到的所有险境。

“好一个剑域雷枪杀阵!”

陈墨眼中非但没有惧色,反而露出见猎心喜的光芒。

“霓裳,月姐姐,你们护住云媚,剩下的交给我!”

陈墨说完,竟主动冲入了那漫天袭来的星辰剑雨、雷霆枪林之中。

刹那间,陈墨的武道天赋【雷霆至尊骨】全面爆发!

无尽的至尊神雷,凝聚成一柄柄实质般的雷霆战矛。

下一刻,雷矛如同拥有灵智的雷龙,咆哮着迎了上去。

“轰!轰!轰!”

星空之中,上演了一场旷世奇观。

一边是云星古域法则凝聚的星辰剑雨、雷霆枪林。

一边是陈墨以【雷霆至尊骨】显化的至尊神雷战矛。

两者在虚空中疯狂对撞、爆炸!

每一次碰撞都如同星骸崩碎,照亮大片黑暗,爆发出的能量将四周的一切震成齑粉。

陈墨屹立于战场中央,黑发狂舞,眸绽雷光。

他以一己之力,操控万千至尊神雷战矛,与整个水晶林的杀阵进行着最狂暴的对轰。

更恐怖的是,陈墨在这个过程中还在不断吸收着杀阵中的雷霆之力。

这正是【雷霆至尊骨】的逆天之处!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