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玄幻 武侠 都市 历史 科幻 灵异 游戏 书库 排行 完本 用户中心 作者专区
小米阅读 > 玄幻 > 重生后才发现,我竟是天命主角! > 第101章 帝品资质!天妒之人?

“花姐姐好!”

轩启最终还是听了花千语的话,没办法,他就是这么一个尊老爱幼、道德高尚的十二岁少年。

轩长青不仅是长辈,还是他爹,为什么不听他的?

一个是看了十几年早就看腻了的老男人,另一个是温柔美丽的大姐姐,这还需要选吗?

做人要讲道理,懂不懂什么叫颜之有理。

感受到轩启嫌弃的目光的轩长青:……

虽然不知道这小子在想什么,但他的目光是不是有点不太礼貌?

“真乖!”

花千语伸出洁白如玉的手,温柔地摸了摸轩启的头发。

“第一次见面,这是花姐姐给你的礼物!”

一面巴掌大小的盾牌落到轩启手中。

“道器?”

轩启感受到这面盾牌的气息后,判断出了盾牌的位阶。

花千语点头。

“这紫霄仙盾是一件中品道器,我看你已经有血天幡了,两件道器一攻一防,刚好弥补了你的短板。”

轩启看着手上的紫霄仙盾,灵气探入其中,感受道器的极限。

扛不住自己一巴掌,甚至还不如叶尘临死之际爆发出的玄光所化的那面虚幻的盾牌。

所以这盾牌有什么用啊?

轩启陷入沉思。

轩长青以为轩启是觉得太贵重了,不好意思收下。

“拿着吧,你花姨……”

“嗯?”

“拿着吧,你花姐姐不是外人,宝物多得很,以后缺钱了就去找她要。”

“……谢谢花姐姐。”

轩长青开口道:“你弟呢?”

“去大乾王朝帮别人报仇去了。”

闻言,轩长青的神念横扫天地四方,看到了潜伏在大乾王朝王都的轩宁和刘清雅。

此时刘清雅正带着轩宁前往炼药师公会。

花千语自然也看到了,露出疑惑的神情。

“那是你和她的孩子?”

花千语是知道轩长青和那个人收养了轩启这件事的。

她可以看出轩宁和轩长青之间的血脉联系,没记错的话那人离开时和轩长青只生了一个孩子。

“是的。”

“竟然是帝品资质!”

花千语美眸中闪过震惊之色。

帝品资质,踏入修行之路,只要不夭折,未来突破不朽境是命中注定的,必然会踏上合道之路,与万界天骄争锋,证道天尊。

花千语想到了什么,看向轩启。

“天品二重?!这怎么可能?”

花千语怀疑自己看错了。

“轩启,你身上是不是有什么掩盖资质的宝物?”

“没有啊。”

花千语又探出神念探查了轩启的资质好几遍,柳眉蹙起。

“你在这个境界就拥有这样的修为与实力,怎么会只是天品二重?说你是传说中的仙品资质我都信。”

修行资质,由低到高排序:凡、黄、玄、地、天、圣、帝、仙。

其中天品资质和圣品资质的差距极其巨大。

如果说最普通的天品资质对于修行的帮助是一,那么圣品资质就是一百万,差距宛如天堑!

所以又有人给天品资质进行了细分。

天品资质分为九重,一重一天地。

天品二重的修行速度和悟性远远不是天品一重所可以媲美的。

花千语在使用灵压时,就大概判断出了轩启的实力。

十二岁聚灵境巅峰,还有着堪比高位阶洞天境的恐怖战力!

这种存在完全不可能是天品二重资质。

花千语向轩长青投去疑惑的眼神。

轩长青叹了口气。

“记得历史上那些天妒之人吗?”

花千语瞳孔骤缩。

“轩启是天妒之人?”

看到轩长青沉重地点了点头,花千语在这一刻明白了一切,向轩启投去惋惜、怜悯的目光。

天妒之人,战力滔天,甚至可以同境镇压帝品资质的天骄,轻易跨越大境界逆行伐上

可却被天地妒忌,自身资质会逐渐倒退,最后化为凡品,终其一生难以踏入神台境。

看到花千语信了这套说辞,轩长青暗暗松了口气。

轩长青自然知道轩启不是什么天妒之人。

天妒之人的实力没有轩启那么逆天,二者之间说是云泥之别也不为过。

轩启和天妒之人的相同点是,资质都会变化。

天妒之人的资质是从高品阶资质不断倒退,最后化为凡品。

轩启的资质是从凡品资质以下不断提高。

这不,才半年没查看,就从天品一重变为了天品二重。

轩启比没有缺陷的天妒之人强横太多了。

轩长青坚持轩启是天妒之人就是为了向外人解释轩启这不合理的实力,以此来掩盖轩启的特殊性。

否则有的是人会为了轩启身上的大机缘铤而走险,探寻轩启的秘密。

轩长青不告诉花千语轩启的具体情况并不是不信任她。

那些纵横诸天的至强者洞悉命运因果,这件事的真相知道的人越多,暴露的机率就越大,所以知道的人越少越好。

花千语一边将素手搭在轩启脑袋上,一边挥舞着粉嫩的拳头。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