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玄幻 武侠 都市 历史 科幻 灵异 游戏 书库 排行 完本 用户中心 作者专区
小米阅读 > 游戏 > 迷雾求生,我的庇护所以世界为食 > 第328章 克洛诺斯的骄傲!永恒唯一的果树!

“母亲!您看!我没有看错人吧!”

克洛诺斯傲娇的将他刚刚获取到的资源递给了盖亚。

他在为这一次自己能如此迅速完成族群任务,并交到了一位靠谱的朋友而感到高兴和自豪。

盖亚全程都在观测着克洛诺斯与苏烈的交谈,虽然她的力量无法渗透进入苏烈的领地,但仅凭苏烈与克洛诺斯在外的谈话。

她已经判断出来。

苏烈确实是真心实意的对待克洛诺斯。

但在她眼中苏烈始终是虫子。

身为高贵的先天泰坦族神只,岂能自甘堕落与虫子为伍。

不过。

她考虑到克洛诺斯还小,不懂迷雾世界的险恶,便任由克洛诺斯去玩闹。

反正。

苏烈在她眼中就是一只随手可以捏死的虫子而已。

只要克洛诺斯高兴。

她也不介意让自己的孩子与虫子多玩一段时间。

盖亚将戒指中的巨人米收了起来,她郑重的对着克洛诺斯说道:“克洛诺斯!你要给我记住!星玉千丝菩提乃是我族培养子嗣用的专有资源,这种东西只能族群自用,而不能赠送给外人!”

盖亚说完后,严肃的对着克洛诺斯说道:“你已经犯下了错误!等会儿回去后,去律法殿领取十鞭的惩罚!”

“那枚果实也就不用讨回来了!”

克洛诺斯听后跪地说道:“是!”

随后。

两位巨人又交谈了几句。

盖亚对着克洛诺斯说道:“这次粮食问题得以解决,你做的很不错!有了这些资源,我们就可以唤醒更多的巨人战士!”

“另外,巨人米仍旧需要继续生产,这件事就由你代替我巨人神殿与求生者进行交易吧!”

说完后。

她让克洛诺斯离开了宫殿。

很快。

一尊穿着厚重紫色晶石战甲的泰坦巨人走了进来。

他单膝跪地,一脸凝重的说道:“盖亚神王!吾奉长老的命令前来告知您一声,我族星玉千丝菩提树在刚刚枯萎死亡!我族失去了唯一的永恒之树!”

哗啦!

盖亚一愣,随后她猛的站了起来,露出了一脸的不敢置信:“这怎么可能?”

星玉千丝菩提树她刚才还去查验过。

明明还活的好好的。

怎么就这么突然没了?

巨人沉重的说道:“大长老说是因为种植星玉千丝菩提树的灵田突然间被吸走了全部养分,之后便快速枯萎死亡!”

“经过诸长老调查推断得出一致结论,迷雾世界有人种植出了第二株永恒之树!”

“那位盗取我族镇族秘秘宝的小偷,正在逐渐借助永恒之泉与泰坦雷池瓦解我族由这两池先天池水构筑的专属资源生态!”

这话一出。

盖亚摇晃的坐在了王座上,她失声说道:“看来对方对我族了如指掌啊!”

她随后与巨人交代了几句,这才让对方离开。

很快。

她找来了一位巨人,郑重的吩咐道:“忒弥斯!你安排暗影的战士去外面监视求生者苏烈以及它的领地,若发现该领地未经我族群允许,私自倒卖我族巨人米的话,我允许你直接覆灭该领地的一切!”

“若有迷雾规则的惩罚降临,巨人神殿将替你承担一切后果!”

盖亚眼中带着一抹凌厉杀意的说道。

忒妮斯一愣,不解的问道:“母亲!只有千日做贼,哪有千日防贼的道理?何不直接覆灭了这个领地?以免夜长梦多!”

“不!克洛诺斯正与该领地的领主玩的兴起,已将对方视为知己朋友,我们若是直接动手,恐怕不利于克洛诺斯的成长!”

盖亚摇了摇头:“等他玩腻了!友谊小船翻了!再下手也不迟!”

……

同时间。

苏烈看向了领地核心区永恒之泉中生长出来的永恒之树。

【永恒之千丝菩提树】

【品质:红色神级品质】

【年龄:幼年】

【种类:永恒之树】

【属性:唯一】

【主人:苏烈】

【果实:千丝菩提果(红)】

【周期:千年开花、千年结果、千年成熟】

【果实功效:增益5000年寿命,提升500万点自由属性点】

【辅助功效:无】

【特效认主:千丝菩提树培育成功后,将认执掌永恒之泉者为主人。

特效治愈灵魂:千丝菩提树的叶子可以治愈一切精神损伤,可修复被损伤的灵魂。

特效移栽:千丝菩提树培育成功后,可完美移栽到领地的田地中,需要供养大量的领地专属资源,必须每天使用永恒之泉的泉水浇灌,待成年后,可每隔一段时间浇灌即可。

特效千丝炼心:通过激活该特效,可令盘坐在千丝菩提树下的一切生命,进入炼心幻境,锻炼心神。

特效永恒之心:千丝菩提树每结果一千次,可收获孕育一枚永恒之心。

注意:永恒之树在永恒之泉培育成功后,请尽快转移到领地灵田进行栽种,以免永恒之树的根系释放出来的力量污染永恒之泉。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