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肆和芸娘自那日登上前往临安的商船后,便如石沉大海,杳无音信。
章秀秀安静地生活了一个多月,白日里在速食店帮忙,晚上便陪着孩儿读书认字。她不再像从前那般终日惶惶,眉宇间虽还带着些许疲惫,却多了几分难得的宁静。
这日午后,王承绪亲自来到了季家速食店。他没有过多寒暄,只将一个沉甸甸的布包推到季知棠面前,神色坦然:“季掌柜,这是当日李肆用来换取荐书的所有银钱,分文未动,如数奉还。”
季知棠解开布包,里面正是章秀秀那些被李肆强行夺走的银簪、银镯和银锭。她轻轻舒了口气,抬头看向王承绪:“此番,多谢王老板出手相助。”
王承绪摆了摆手,唇角带着一丝若有若无的讥诮:“举手之劳罢了。这等不仁不义之徒,合该有此下场。银钱既已归还,在下便不久留了。”
他行事干脆利落,说罢便起身告辞,仿佛只是完成了一桩寻常的交易,他亦没有理由过多停留。
季知棠将布包收好,并未立即告知章秀秀。她深知,此刻最重要的是帮助秀秀姐彻底摆脱李肆的阴影,重获自由之身。
时机已然成熟。在季知棠的陪同下,章秀秀开始仔细梳理所有证据:她亲手列出的“丢失”财物清单,每一件物品的特征和价值都标注得清清楚楚。
季知棠作为雇主,出具的证明章秀秀工钱收入和预支情况的证词,笔笔清晰;更有街坊邻里,尤其是那位因芸娘私奔而家庭破碎的苦主张五常,红着眼睛捶胸顿足地证明李肆确与他的妻子同时失踪,一去不返。
一切准备就绪。这日清晨,章秀秀换上了一身半旧的素净衣裙,未施粉黛,发间只别着一根最简单的木簪。在季知棠鼓励的目光中,她深吸一口气,踏入了那庄严肃穆的县衙大门。
公堂之上,明镜高悬。章秀秀跪在堂下,虽然心口怦怦直跳,声音却不大不小,清晰地回荡在寂静的公堂内:
“青天大老爷在上,民妇章氏,状告夫主李肆。夫主前月哄骗民妇,言说前往临安谋取职位,许诺安顿后便寄回钱粮以供家用。民妇愚钝,信以为真,将多年积攒、赖以活命之工钱尽数交予他。谁知……谁知其竟携款与邻妇芸娘私奔而去,一去不返,音讯全无。如今民妇生活无着,孤儿寡母,实在难以度日。恳请青天大老爷明鉴,依律判允和离,使民妇与孩儿得以活命!”
她的陈述条理清晰,情真意切。加上季知棠递上的人证物证,以及张五常那悲愤交加的证词,事实清楚明白,毫无争议。县令翻阅着证词,又看了看堂下面容憔悴、眼神却异常坚定的章秀秀,心中已有决断。
依据《宋刑统》中丈夫“擅去家室”且导致妻子生活无着的条款,以及宋真宗为此类情况专门下诏允许妻子“即许改适”的补充规定,官府审理后,很快做出了判决:准予章秀秀与李肆和离!
当章秀秀从书吏手中接过那张轻飘飘却重逾千斤的判书时,指尖都在微微颤抖。她走出县衙,门外明媚的阳光刺得她几乎睁不开眼,一股前所未有的轻松感席卷全身,让她几乎站立不稳。
季知棠及时扶住了她,轻声道:“秀秀姐,都过去了。”章秀秀重重地点了点头,眼圈泛红,却努力扬起了一个释然的微笑。无论在社会舆论和法律层面,她都已彻底洗刷了污名,清清白白地脱离了苦海,她和家人获得了新生。
而此刻,远在临安的李肆和芸娘,正经历着从云端跌入泥沼的巨变。
他们风尘仆仆抵达临安,一路之上,李肆都在幻想着凭那封“荐书”谋得官职后的风光景象,芸娘更是依偎在他身边,做着将来当上“官太太”的美梦。
周府门庭森严,高墙深院,朱漆大门上的衔环兽首凛然生威,让他们既敬畏又充满了期待。
门房通传后,不多时,一位身着青衣、神色精干的管事迎了出来,目光在他们身上扫过,带着审视,却也算客气:“二位可是鄞县来的李相公?大人在书房等候,请随我来。”
二人被引至一处僻静的偏厅,却并未见到预想中的周大人,只有一位账房模样的先生和两名身形健壮的仆役静立一旁。
那账房先生见他们进来,拱手一礼,语气平淡无波:“李相公,大人正在接待吏部贵客,特命在下先行安置二位。按府中规矩,凡外客需长居府内者,皆需立下劳务契书,一应食宿皆由府中供给,亦可按月领取例钱,以免落人口实。”
李肆闻言一怔,心中顿感不悦,他可是来当官的,岂能做这些贱役?他强压下不快,挤出一丝笑容道:“先生怕是误会了,在下是持荐书来谋官的,并非……”
账房不卑不亢地打断他,语气依旧平稳:“相公明鉴。如今临安待缺的官人甚多,纵有荐书,也需等候吏部勘验文书,短则一两月,长则半年亦有可能。这段时日住在府中,若无名目,恐惹闲话,于大人、于相公的清誉皆有妨碍。这契书不过是权宜之计,写明‘自愿入府帮佣三月,月钱五百文’,待吏部文书一到,自当销毁,绝不耽误相公前程。”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