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陌点点头:“可以。”
确实,任何人受此大罪,若能有机会复仇,都不会放过的。
丁陌重新拿出一张黄纸,再次用笔尖蘸出朱砂墨,抬手下道:
“呈——玉京都城隍并崔府君钧鉴:
蚀日役丁陌,谨以香火通幽,符印为凭,再奏阴司:
前蒙恩准,召冤魂落璃至刑部大牢问讯。今已明其志,魂愿暂留阳世,待凶徒萧知晦出离宗人府,以报剥皮惨死之仇。
落璃惨死之时,阳寿未尽,遭此大难,怨气难消,若强归地府,恐难安息,亦显天道不公;
若流连阳间,又易成厉。
因此,卑役愿温养其魂,镇其怨戾,待冤仇得报,再送归酆都,听凭发落。
伏请阴司恩准:
一许落璃暂居阳世,由卑役护持;
二许其于仇人现身之时,现身雪恨,以慰亡魂;
三待事了之后,卑役亲赴城隍,商定此后事宜。
卑役虽身在牢狱,亦不敢忘蚀日之责、阴阳之序。
愿以身为凭,印为誓,保落璃不为祸阳间,不乱阴阳道。
急奏!
丁陌焚香再拜”
盖上印章,如法炮制,等待回复~
就在牢房内,香炉中的最后一缕青烟散去之时,炉中灰烬无风而动,纷纷飘起,在虚空凝实。
一行幽蓝色的字迹悬空呈现。
【酆都辅弼真君·酆都判官院首席判官·查察司·崔府君复】
奏章已览。
准蚀日役丁陌所请。冤魂落璃,准其暂留阳世,温养魂魄,以待冤仇。
然,约法三章,不得有违:
一、限时之约:予尔七七之数,了却阳世恩仇。
期满之日,即是此魂归酆都之时,不得以任何缘由延迟片刻。
此限,乃天规所系,绝无宽贷。
二、行止之界:在此期间,落璃须受尔节制,温养其灵,镇伏其怨。
不得惊扰生人,更不得擅伤无辜。若有半分逾越,戾气反噬,则视同厉鬼。
由尔亲手执律,或由本司遣阴差锁拿,打入孽镜地狱,永世不得超生。
三、因果之承:此特例既开,一切因果业力,皆由蚀日役丁陌一肩承担。
然,上天有好生之德,若此魂在此期间,恪守本分,灵台清明,未曾沾染恶业,且于仇怨得报后自愿随尔归来……
待其归返酆都,功过评定之后,或可因其“清净无染”之态,另有一番缘法。
届时,再议其归宿不迟。
敕令:玉京城隍司协同看顾,丁府镇宅花钱功德充沛,淳正温和,辟邪温灵,正合其用。
望尔好自为之。
丁陌阅后表情一窒。
咋滴,自家好好的“洞天福地”这就要改“鬼屋”了?
不过也没办法,既然要留下落璃生魂报仇,那就得起看护之责。
而且,自家那花钱确实挺适合的,既能温养魂魄又能镇得住冤魂。
丁陌叹口气,拱手拜向字迹。
“下官代冤魂感谢府君开恩~”
阴风吹过,字迹飘散,消失于虚无。
丁陌看着恢复原状的香炉,缓缓吐出一口气,转向张锦点头说道:
“成了。”
张锦刚刚一直紧绷的身体,慢慢松弛下来。眼中满是欣慰。
现成的香炉,烈酒、黄纸,五谷杂粮,香灰都有了,丁陌和当初在青峡渡一般如法炮制。
香炉用黄纸封死后,又重新撰写一张符箓。
最后对落璃魂魄喝道:
“落璃,此时不入,更待何时?此炉可为尔暂居之所,护尔魂体不散!”
落璃点点头,空洞的眼神看了一眼张锦,便飘飘然往香炉移动,一点点变小,最后全部隐入香炉里。
丁陌指尖蘸上香灰点于符心,贴于香炉壁侧。沉声诵念:
“太玄有令,阴差为证;
香炉聚炁,符箓镇灵。
一点朱砂通紫府,三缕香烟引神兵——
敕!此符为界,阻尔狂行;
此炉为镇,锁尔妄形。
莫扰阳间清净地,速归幽冥定魄庭。
急急如律令!”
诵毕,以指节轻叩符箓三次,香炉青烟直上不散,笔直冲天。
“妥了~”
丁陌点点头,又转身,拱手对阴差说道:
“二位差管,请回复城隍左闻仲大人,此魂乃新亡三日的生魂。
四十五日内必亲送落璃至城隍庙。绝不耽误七七之日送抵地府。”
在正常情况下,新亡的生魂必须在头七之后引渡至酆都,是地府系统维持运转的基本规则。
而一旦亡魂,尤其是落璃这种怨气重的亡魂在“七七四十九日”内没有进入地府,后果则会非常之严重。
地府作为一个庞大的官僚机构,必然有它的“KPI”。
丢失亡魂、纵容厉鬼生成,则相关城隍、经办的阴差,轻则被记过、削减神力,重则被剥夺神职,甚至打下地狱受罚。
所以,丁陌作为“第一责任人”,若是纵容落璃出来祸害无辜之人,那惩罚则是相当严重的。
既然崔府君都同意了,那这两位阴差自然也不会反对,反正已经将落璃移交了,即便出了事也有人背锅,还有啥担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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