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楚一睁眼,木梁糊着旧报纸,桌上摆着缺角的粗瓷碗——得,穿进年代对照组文里了,还是那个“一手好牌打得稀烂”的娇气女配林楚。
原主是大河村顶顶好看的姑娘,脸是城里姑娘都少有的精致,却偏偏懒得出名,还眼高于顶:放着把她当宝贝疼的娃娃亲顾洲白不选,一门心思扑在下乡知青迟文墨身上。
说起这两人,那反差可不是一般大。顾洲白是村长的儿子,人高马大模样周正,表面上溜猫逗狗不上工,背地里在黑市混得风生水起,对原主更是大方——红烧肉用搪瓷缸装着送,新头花攥在手里怕碰坏,哪怕家里嫌她娇气,也铁了心要娶她。
可原主就瞧不上这“糙汉”,转头追着迟文墨跑。谁让迟文墨是城里来的文化人,清隽斯文,偏偏命苦得让人心疼:亲妈早逝,继母面甜心苦,亲爸眼里只有后妈和弟弟,连下乡名额都被顶替,最后孤身一人来村里,住到了原主家里。
原剧情里,李慧心靠勤劳温柔把迟文墨捂热,两人后来一起考大学回城;而原主只会死缠烂打,惹得迟文墨厌烦,直接搬出林家,最后林楚只能看着“金龟婿”跑了,顾洲白也被她伤透了心,她只能嫁个普通村民,日子过得不咸不淡。
林楚揉了揉眉心,耳边响起系统提示:“本世界任务——温暖迟文墨,让他感到幸福。”
她勾了勾唇:痴缠套路?那是原主的活法。娇气,娇气怎么啦,她这么美可不能吃苦。
她要做的,是用不一样的方式,把这个缺爱的男主,从孤独里拉出来。
至于那个未婚夫男配,原主不喜欢,林楚可是欣赏这种类型的。
美男都到碗里来!
正文开始
“迟知青,你先住我大儿子的房间吧,他去参军了,一时半会儿回不来。”林父把迟文墨往林建国的房间带,脚步里藏着几分不情愿,连声音都透着敷衍。
迟文墨一眼就看穿了这份勉强,指尖悄悄攥紧了身侧的帆布包——这里本就不是他想来的地方,若不是继母算计、父亲逼迫,他此刻该在城里的机械厂上班,而非背着行囊,在陌生的村子里看人脸色。他轻声应道:“谢谢林伯。”语气平淡,却掩不住眼底的落寞。
林父摆了摆手,像是想快点结束这场对话:“迟知青你先收拾下,一会儿我婆娘和小儿子该回来了。”说完没多停留,转身就往堂屋走,连“不用客气”的客套话都懒得说——在他眼里,家里还有女儿在,家里住个外来知青,总不是件省心的事。
迟文墨点点头,补充了句:“林伯,叫我文墨就好。”他知道,父亲那边早已没有他的位置,往后在大河村的日子,还得靠自己周旋,自然不愿和村里有头有脸的林治国闹僵。可这话落在林父耳里,只当是客套,脚步都没顿一下,径直走了。
没过多久,院门外传来林父爽朗的声音:“乖囡,爹回来了!给你带了西瓜,快出来吃!”他边喊边敲林楚的房门,手里抱着的西瓜用粗布裹着,在物资紧俏的70年代,算是难得的稀罕物。
房门“吱呀”一声开了,林楚探出头来,看到西瓜眼睛瞬间亮了,嘴角弯出甜软的笑:“谢谢爹!今晚可算有口福啦!”她刚伸手要接,突然想起早上秦香姐说的话,又多问了句:“对了爹,你刚才是不是领了个知青回来呀?秦香姐说咱家要住个城里来的知青呢。”
林父的动作顿了顿,抱着西瓜的手紧了紧,脸上的笑意淡了几分——他本来还想晚点说,没想到女儿已经知道了。
林父的手顿在半空,抱着西瓜的胳膊紧了紧,沉默几秒后还是点了头,语气里带着点不情愿:“是哩,刚给安排到你大哥那屋了。”
他抬眼看向林楚,又补充道:“乖囡,你先去村口找你二哥,叫他早点回,晚上一家人正好见见新来的知青。”话是这么说,心里却在犯嘀咕——那知青是长得清隽,可瞧着风一吹就倒的模样,哪配得上自家这朵十里八乡都稀罕的娇花?要不是村支书开口安排,他才不愿让个外人住家里。
林楚听出了爹话里的敷衍,心里却有了主意——原剧情里爹就瞧不上迟文墨,觉得他“城里来的娇气,还没本事”,要是今晚初次见面就留了坏印象,以后想靠近男主可就难了。她接过爹手里的西瓜,软声应道:“好,我这就去!对了爹,晚上我去厨房搭把手,炖点玉米糊糊,再蒸个南瓜,知青刚下乡,怕是吃不惯咱家的糙饭。”
这话一出,林父愣了愣——自家闺女打小就娇气,厨房的活碰都不碰,今天怎么主动要做饭了?他狐疑地看了林楚一眼,没多想,只当她是新鲜:“你先去叫他回来,家里有你娘呢!”
林楚抱着西瓜转身,脚步轻快地往村口走,心里已经盘算起晚上的见面——不能像原主那样盯着迟文墨看,也不能说些“城里好不好”的冒失话,得找个自然的由头,让他觉得自己没有恶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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