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玄幻 武侠 都市 历史 科幻 灵异 游戏 书库 排行 完本 用户中心 作者专区
小米阅读 > 科幻 > 末世:剑仙,我在茅山当大师兄 > 第121章

末世:剑仙,我在茅山当大师兄 第121章

作者:芝士玫玫冰 分类:科幻 更新时间:2025-11-24 01:55:57

望着这惊世剑势,她清晰地察觉到陈龙的剑道境界又精进了。比起当日斩碎真君法旨之时,此刻的锋芒更添三分锐不可当之势。

她素来笃信推演命数从无谬误,但面对陈龙这般惊才绝艳的进境,坚固的道心竟也生出一丝动摇。这个年轻人的成长速度快得令人心悸,照此下去,不出多时便能与元婴真君正面抗衡。届时放眼天下,又有几人能制?

云端之上,陈龙负剑而立。万倍悟性丹的时效虽已消退,但两成火候的纯阳寒霜剑意早已融会贯通。此刻他周身流转的剑势,已远胜从前修习的太上剑道,即便直面元婴修士也有一战之力。

唯有一处缺憾——丹田紫府中的法力尚嫌不足。

陈龙翻掌取出一枚赤红丹丸,仰头吞服。丹药入腹刹那,五脏六腑如坠熔炉,澎湃药力化作滚滚洪流奔涌在经脉之间。

炼精化气,纳元归海!

随着 ** 运转,浩瀚法力在体内节节攀升。苍穹骤暗,漫天雨幕竟被无形之力牵引,在他身侧旋成巨大的水涡。茫茫云海中,碧波翻涌如怒龙翻身,最终化作一片悬空 ** 。

海天之间,皓月悄然跃出水面。

月照 ** 。

不过是小境界的突破,竟引动如此天地异象,陈龙只觉通体酣畅。他迎月长啸,声震四野,周身气流随吐纳翻涌不息。

金丹在丹田急速旋转,迸发璀璨光华,法力如潮水般节节攀升。蓦然间,方圆海面凝滞如镜,继而赤红炎流自他体内迸发,顷刻蒸干百丈海水。

气吞万里,势不可挡。

金丹后期之境已成,四十万斤巨力于血脉中奔涌。筋肉虬结如龙,骨骼泛着玉泽,经脉间流动着山岳般的厚重。这具身躯已非凡人所有,倒似天上谪仙临世。

体内仙气如江河奔涌,时有雷霆乍现。更惊人的是法力暴增近十倍,宛若大境界跨越。天地灵气在他眼中尽显本质——那分明是无数生机微粒在跃动。此刻起,他便能攫取这天地本源,成就生生不息之境。

神识铺展五千米,蚁斗虫鸣尽收耳底。身后仙王法相拔地而起,金辉映透重霄,法相已近千丈之巨。两百道大道痕纹遍布金身, ** 即是天道显化,道音轰鸣令人心胆俱裂。

这般景象若叫人瞧见——

这......

白柔柔与端木瑛檀口微张,凉气直窜顶门。眼前金辉灼目,恍若幻梦。

---

法相蕴含两百道痕,堪称无上境界,通常唯有晋升元婴期方能凝聚。

而陈龙却颠覆常理,虽为金丹修士,其法相威能竟堪比元婴真君。

九天之巅,仙王法相巍然矗立,庄严神圣。

法相执剑挥斩,剑锋所至如开混沌,缓缓劈落间荡起令人窒息的恐怖威压。

这一剑似在重演天地造化,神剑裂空之际爆发出震彻九霄的轰鸣。

观者无不心神震颤,连呼吸都为之一滞。

日月黯然无光,唯有无匹剑意弥漫天地,直慑众人魂魄。

此刻陈龙与法相神意相通,顿觉寰宇万物尽在掌握,仿佛抬手便可粉碎虚空。

这般错觉源于实力暴涨后的心境变化。

纵使元婴真君亲至,胜负亦未可知!

陈龙心念通达,法相渐隐,天地复归清明。

他踏空而下,足尖轻触地面。

恭贺太玄真人!

端木瑛与白柔柔执礼上前,笑意盈盈。

经此一战,二人愈发看不透陈龙的修为境界。

此刻的陈龙予人直面元婴大能的压迫感,威仪天成,不容 ** 。

宛若执掌苍生命运的天地共主。

念及烽火连天的乱世景象,陈龙心潮涌动。

他取素笺展于掌中,指绽金光挥毫而就:

八奇技祸乱天下,致生灵涂炭,此战当止,莫再行悖逆之举。

违令者,斩!

那张普通的白纸被写下几字后,瞬间铭刻下凌厉剑意,耀眼的金芒喷薄而出,令人不敢直视,仿佛多看一眼便会魂飞魄散。

白纸化作神圣法旨高悬天际,成为天地间唯一的焦点,浩瀚气息弥漫四方,宛如亘古长存的存在。

他指尖轻点,法旨扶摇直上悬于千米高空,金色光晕如涟漪般扩散,眨眼间便笼罩千里河山。

但凡身处金光笼罩之地,众生皆见虚空中那道散发无上威严的法旨。

千米开外,各派联军正围猎八奇技传承者无根生。

这滑如泥鳅的劲敌屡次突破重围,眼看就要束手就擒时,天穹突然降下刺目金辉。众人抬头,但见法旨凌空虚悬。

何等存在竟能颁布这等旨意?

这剑意...我双腿发软几乎要跪倒!

莫非是某位元婴境的剑道巨擘?

修士们惊疑不定,追捕行动顿时停滞。面对元婴真君的法旨,无人敢轻举妄动。

藏身古树的无根生眺望法旨,笑意在眼底流转:总算有人制止这场闹剧了。虽然身为全性掌门,但终日被追捕的滋味并不好受。

当他目光扫到法旨落款二字时,瞳孔猛然收缩。印象中那位与自己年岁相仿的陈龙,何时有了这等通天修为?

各派修士初时满脸敬畏,待看清署名后却集体涨红了脸。有人怒极反笑:太玄?他也配?!

“区区法旨,也配号令我辈?他不过是个小小元婴,真当自己是天地至尊了!”

“简直荒谬,若就此俯首听命,岂不沦为天下的笑柄!”

“速速传讯,请真君定夺此事。”

“…………”

众势力修士虽口出狂言,实则暗中遣人回禀师门。纵使不敌陈龙,自有门中元婴真君出手 ** ,到那时,任他气焰再盛,也难逃一死。

法旨光芒所及之处,消息如野火蔓延。短短一日,举世哗然。

更有人透出他覆灭大乘教分坛的骇人之举,顿时天下噤声,再无人敢妄议半句。

157 风云汇聚,五尊半步元婴出山

陈龙一纸法旨搅动乾坤,此刻他所立之处,已成天地瞩目的风暴之眼。

消息传入各派掌教耳中,大乘教教主疾行至祖地,躬身禀告元婴老祖。

“无知小儿,安敢辱我至此!”

大乘教元婴老祖震怒。此人毁分坛、破法术,更公然挑衅,若非末法时代压制,他早已亲临,一掌碾碎那太玄道体。

如今大乘教沦为天下笑谈,岂能善罢甘休?

“烛龙,你去取他首级。”

老祖话音荡彻福地,远处殿宇忽有黑光冲霄,其间传来战鼓般的心跳声,震颤八荒。

大乘教教主神情肃穆,他清晰辨认出那声响源自心脏搏动。

心脏宛若青铜巨鼓,脉动如雷霆震怒。

这正是烛龙真人的独门神通。

倏忽间,一道玄光急坠而下,凝成黑袍消瘦的道人身影。

此人面无须髯,眸中泛着幽邃黑芒,玄光吞吐间透着令人窒息的威压。

谨遵法旨!

烛龙真人执礼应命。

高座上的元婴真君缓缓阖目。

昔年追随他的烛龙,如今已臻至半步元婴境界,距真君之位仅差临门一脚。

堪称元婴之下无人能敌。

真君深信,诛灭太玄对烛龙而言不过反掌之易。

大乘教教主引着烛龙真人退出殿外。

这位素来暴戾的教主此刻恭谨如仆,不敢显露半分倨傲。

真人,那太玄实力超绝,是否需联络其他教派 ** ?

教主试探着进言。

面对这等半步真君的至强者,他须得万般谨慎。

小小金丹竟令你畏怯至此。烛龙真人嗤之以鼻。

教主噤若寒蝉,不敢争辩。

不过依你所言,此子确实气运加身。本座独往或恐生变。

略作思忖,烛龙真人周身玄光暴涨,转瞬消失于天际。

白莲教秘境。

白莲教主将外界变故悉数禀告于二百一十位元婴真君。

座中真君听罢发出森然冷笑。

不知天高地厚的孽障,当真以为自己能横行无忌!

当即遣出一位半步元婴强者出征。

白莲教主喜形于色。

方仙道隐地。

幽暗洞府内响起一道不容违抗的命令。

奉真君谕令,命朝阳子出关,诛杀太玄。

威严的声音在石壁间回荡,开口之人周身黑气翻涌。地面跪伏的方仙道掌教暗自欣喜,他知道这位半步真君的出世,必能终结陈龙性命。

穿过重重禁制,掌教来到一座石殿前。

晚辈特来拜谒朝阳子前辈。

石门轰然开启,浓墨般的黑云中浮现出巨大头颅。这位闭关多年的强者竟是百丈蛟龙,声若雷霆:何事?

真君敕令,请您出山诛杀太玄。

黑蛟闻言化作人形,周身依旧缠绕着森然雾气。区区金丹修士也需本座亲临?听闻目标不过金丹境界,他脸上尽显轻蔑。

掌教连忙补充:此人曾践踏真君法旨。

这句话终于让孤傲的蛟龙收起轻视之心。

他虽能破真君法令,但敢践踏法旨之举,实属狂妄无知。

此乃公然挑衅真君,若非末法时代降临,此人早已死过千百次。

……

武当仙山福地。

今日山中惊现恐怖气息,据传有剑光裂空,威势惊天。

众多修道高手察觉,这股近乎元婴真君的气息,必是武当那位半步元婴出手。

听闻要派遣半步元婴对付陈龙,赵无极当即闯入掌教大殿。

掌教!太玄对我武当有恩,更救过周圣,我们岂能恩将仇报?赵无极恳切道。

即便胞兄死于陈龙之手,他仍选择维护。他深知兄长咎由自取,更明白以自身实力难以复仇。况且陈龙成长惊人,若不能一击必杀,日后必成无敌之姿。

面对此等天才,结怨实非明智之举。

赵无极!亲兄惨死你还替他说话,莫非想背叛武当?某长老厉声呵斥。

血口喷人!我这是为武当考量!赵无极怒极,太玄气运滔天,独占七分,总能化险为夷。若此次不死,他日必来报复!

这番言论虽有道理,却引来众长老哄笑。连素来威严的掌教也不禁莞尔。

据闻各派共遣三位半步元婴,加上我武当这位,四大高手围剿。太玄若还能逃脱,那真是天命难违。某长老讥讽道,视赵无极为杞人忧天。

赵无极发现无人听从他的劝告,便不再多言,只是默默回忆起金丹大典上陈龙讲道的画面。

在他眼中,陈龙犹如天选之人,不仅身负仙缘,更掌握诸多玄妙神通。

他深信无人能真正 ** 陈龙,对方气运冲天,任何危机皆能化解。

若太玄不死,我武当未来该何去何从?赵无极忧心忡忡地想着。

不过,区区一名长老的想法无人在意,更何况武当底蕴深厚,有元婴真君坐镇,绝无覆灭之虞。

————

天山派,掌教大殿。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