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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面白晓玉 第37章 勿忘白晓玉

作者:灰影先生 分类:都市 更新时间:2025-11-23 20:03:10

警局值班室的荧光灯嗡嗡作响,白晓玉咬着半截没吃完的三明治,指尖在手机屏幕上飞快滑动。朋友发来的文档标题透着股不靠谱的中二——《白晓玉列传:从锅铲侠到江湖混子》,可点开没几行,她嘴里的三明治差点掉在键盘上。

文档里写“红衣女子蹲在石林顶,怀里猫爪搭着块碎银子”,她猛地想起三天前那个凌晨。出警结束后抄近路回家,巷口垃圾桶上蹲着个穿红衣的女人,怀里白猫的爪子正扒拉着她从便利店买的小鱼干,女人抬头冲她笑,眼神亮得像淬了星子:“好久不见,你现在的铁棍子(指警棍)没当年的锅铲趁手吧?”

当时她只当是醉汉胡言,掏了对讲机想叫支援,转身的功夫,人和猫都没了影,只剩根没啃完的小鱼干躺在垃圾桶盖上,包装上印着的生产日期还是三个月后——这茬她压在心里没敢说,怕被队里笑“熬夜出幻觉”。

可文档里连“妖红爱用铜钱打膝盖”都写得一清二楚。上周处理一起聚众斗殴,她追着个持械混混拐进死胡同,眼看对方铁棍就要挥过来,不知从哪飞过来三枚硬币,精准砸在混混膝盖弯,人“噗通”跪下时,她清楚看见墙头上闪过抹红影,和文档里“红衣似火,身法如鬼魅”的描述分毫不差。

“白姐,发什么呆呢?”新来的实习生捧着咖啡路过,瞅见屏幕上“天魔四十八”的字眼,“看武侠呢?这名字挺带感啊。”

白晓玉没抬头,指尖停在“白晓玉卧底扮神婆,用锅底灰画符”那段。她突然想起自己上个月捣毁传销窝点时,为了混进去,往脸上抹了半罐鞋油装“大师”,当时还被队长骂“胡闹”——这巧合未免太扎心。

更让她后背发毛的是文档末尾那句:“妖红赠黑猫,曰‘遇事可唤,必至’。”抽屉里此刻正躺着个从案发现场捡的猫形吊坠,黑檀木的,猫眼睛是两颗红玛瑙,昨天值夜班时它突然发烫,今天就收到了这篇“上辈子的故事”。

手机震动了一下,朋友发来条消息:“咋样?是不是跟你梦里的片段对上了?我姥传下来的旧本子上抄的,说咱村以前出过这么个女的,跟你同名同姓。”

白晓玉盯着屏幕,突然听见窗外有猫叫。探头一看,那只白猫正蹲在空调外机上,红衣女人倚着栏杆,手里转着三枚硬币,冲她比了个口型——像是在说“面具”。

她猛地想起上周那起悬案,受害者脸上都被画了诡异的面具图腾,当时没头绪,现在想来,和文档里“天魔四十八以面具为记”的描述重合得让人发冷。

“白姐?该换岗了!”走廊里传来同事的喊声。

白晓玉合上手机,摸了摸腰间的警棍,又看了眼抽屉里的猫形吊坠。荧光灯的光落在她脸上,一半亮一半暗,像被劈开的两个时空。

或许真有上辈子这回事。那个用锅铲打恶霸的疯丫头,那个卧底时偷吃糖糕的混子,和现在握着执法记录仪的自己,隔着几百年的风,居然在某个瞬间,重叠成了一个影子。

而那个叫妖红的女人,怕是早就等了很久,等她想起那些藏在骨头里的勇,那些刻在命里的犟。

值班室的空调还在嗡嗡作响,白晓玉蜷在折叠床上,连警服外套都没来得及脱,呼吸已经沉了下来。刚破获的连环诈骗案耗了她三天三夜,审讯室的灯光、受害者的哭声、嫌疑人的狡辩像走马灯似的在脑子里转,直到最后签字画押时,她握着笔的手还在抖。此刻意识沉入黑暗,身体的疲惫却像被按下了暂停键,眼前突然亮起一片熟悉的昏黄——是古代药庐里那盏总被油烟熏黑的油灯。

“晓玉,这味‘牵机草’得捣碎了入药,你别用蛮力,会溅一身。”

温润的声音在耳边响起,白晓玉猛地转头,就看见林清砚坐在窗边的木桌前,手里握着个青石臼,白大褂换成了粗布长衫,镜片也变成了细框的琉璃镜,阳光透过窗棂落在他发顶,染出层淡淡的金光。桌上摊着本泛黄的医书,旁边放着个没包完的药包,药香混着淡淡的桂花香,是她在现代从未闻过的味道。

“林……清砚?”她下意识开口,声音带着刚睡醒的沙哑,却不是现代女警的利落,反而多了点古代女子的柔糯。低头一看,自己身上的警服竟变成了件水绿色的襦裙,裙摆绣着几簇不知名的小蓝花,手里还攥着根没磨好的药杵。

“发什么呆?”林清砚抬头看她,眼里带着笑意,“再杵着,今晚的药就熬不完了。”他伸手,替她拂去落在肩头的药屑,指尖触到她皮肤时,带着点青石臼的凉意,却让她心里猛地一跳——这触感太真实了,不是梦该有的虚幻。

窗外突然传来一阵喧闹,夹杂着猫叫和女子的笑声。白晓玉探头一看,就见个红衣身影在院子里追着只黑猫跑,红衣下摆扫过药圃,带倒了两株刚栽的薄荷。

“妖红!你再追着我家猫跑,我就把你那罐鱼干全喂狗!”白晓玉几乎是脱口而出,话一出口自己都愣了——这语气,这熟稔的抱怨,像是刻在骨子里的本能。

妖红停下脚步,抱着黑猫转过身,脸上还沾着点泥土,笑得像个没长大的孩子:“小气鬼!不就踩坏两株草吗?我教你新招‘猫扑蝶’,抵给你行不行?”她说着就抬手,三枚铜钱从指尖飞出来,擦着白晓玉的耳边钉在门框上,铜钱尾端还晃悠着,发出清脆的响声。

“你这疯丫头!”白晓玉笑着抓起桌上的药包扔过去,妖红轻巧地躲开,抱着猫窜上墙头,留下句“明天再来找你打架”,红衣一闪就没了影。

“别跟她置气,她就是小孩子心性。”林清砚走过来,递给她块干净的帕子,“刚才陈大人派人来传话,说城西的绸缎庄出了命案,让我们过去看看。”

“陈大人?”白晓玉擦脸的手一顿,“哪个陈大人?”

“还能是哪个?有几个陈推官,被你骂了十几年了装不认识。就是总爱板着脸,却总给你塞糖葫芦的陈推官啊。”林清砚无奈地笑,“你上次还说他‘官腔比芝麻还多’,转头就收了他给的蜜饯。”

白晓玉心里“咯噔”一下。陈推官?这不就是现代局里那个总骂她“毛毛躁躁”“办案不按流程”的陈队吗?那个被自己当解闷工具每天骂街的前男友,走狗屎运比自己高一级别,怎么的?在古代这货居然是自己上司?她跟着林清砚往外走,刚拐出药庐的巷子,就看见个穿着青色官服的中年男人站在马车旁,肚子微微隆起,手里拿着个折扇,正皱着眉跟下属说话——那眉眼,那说话时总爱抿嘴的习惯,和现代的陈队简直一模一样!

“白姑娘,林先生,可算等你们来了。”陈推官看见他们,脸上的严肃消了些,从袖袋里摸出个油纸包递给白晓玉,“刚路过点心铺,给你买的桂花糕。”

白晓玉接过油纸包,指尖触到温热的糕点,突然想起现代陈队每次骂完她,总会在她桌上放瓶冰镇可乐,嘴上说着“别以为这能让你少犯错”,眼里却藏着点关心。她忍不住笑了:“陈大人,您这官越做越大,倒是越来越会收买人心了。”

“你这丫头,还是这么没大没小。”陈推官假意瞪她一眼,却没真生气,转身掀开车帘,“快上车吧,死者家属还在等着呢。”

马车轱辘碾过青石板路,白晓玉坐在车里,看着窗外掠过的酒旗、布庄、挑着担子的小贩,心里的恍惚越来越重。这不是梦,至少不像普通的梦——她能闻到马车上的松木味,能摸到坐垫上的针脚,甚至能听见林清砚翻查案卷时纸张的摩擦声。

“死者是绸缎庄的老板王元宝,今早被伙计发现死在库房里,胸口插着把剪刀,周围没有打斗痕迹,却少了匹价值千金的云锦。”林清砚把案卷递给她,指尖在“云锦”两个字上点了点,“上个月漕运局丢了批官银,现场也留下了块云锦的碎片,说不定是同一伙人干的。”

白晓玉接过案卷,目光落在死者的画像上,突然觉得眼熟——这王元宝的眉眼,像极了现代那起诈骗案里的主谋。她正想开口,马车突然停了下来,伙计慌张的声音传来:“陈大人,不好了!王夫人说……说库房里还少了个首饰盒,里面是她陪嫁的凤钗!”

“凤钗?”白晓玉心里一动,想起现代案里主谋藏赃款时,用的就是个凤形的首饰盒。她推开车门跳下去,往绸缎庄库房跑,林清砚和陈推官紧随其后。

库房里弥漫着淡淡的血腥味,王元宝的尸体已经被盖了白布,地上用石灰画着尸体的轮廓。白晓玉蹲下身,仔细查看地面的痕迹,突然在墙角发现了个极小的泥印——是梅花状的,和现代案发现场窗外的泥印一模一样。

“林先生,你看这个。”她指着泥印,“这是马蹄莲的花瓣形状,只有城外的观音庙附近才有这种花。”

林清砚蹲下来,用指尖沾了点泥土放在鼻尖闻了闻,点点头:“还带着点香火味,凶手应该是从观音庙那边过来的。”

陈推官立刻吩咐下属:“去观音庙附近排查,重点查有马车的人家,尤其是最近买过云锦的!”

下属领命而去,白晓玉站起身,却被林清砚拉住了手。他从袖袋里拿出个小瓷瓶,倒出点药膏,轻轻涂在她刚才蹭到石灰的手背上:“小心点,别总毛手毛脚的。”

药膏带着淡淡的薄荷味,凉丝丝的,却让白晓玉的脸颊瞬间热了起来。她看着林清砚认真的侧脸,突然想起现代医院里,她因为追嫌疑人摔破了膝盖,也是他——当时还是新人的林清砚,蹲在急诊室里,一边给她消毒一边骂她“逞强”,眼里却满是心疼。原来不管在哪个时空,他总是这样,嘴上说着担心,行动却比谁都快。

发什么愣?”林清砚涂完药膏,把瓷瓶塞回她手里,“陈大人说,今晚要在衙门摆宴,庆祝我们可能破了连环案,你可别又喝多了耍酒疯。”

“谁耍酒疯了?”白晓玉反驳,却想起上次结案宴,她确实喝多了,抱着陈队的脖子喊“陈哥你这啤酒肚比古代的官肚还圆”,结果第二天被全警局笑话。她吐了吐舌头,把瓷瓶揣进怀里:“知道了,我少喝点还不行吗?”

夜幕降临,衙门的庭院里摆开了宴席,灯笼挂了满院,亮得像白天。陈推官坐在主位上,身边坐着位穿着粉色襦裙的女子,眉眼温柔,正给陈推官夹菜——那是陈夫人,现代陈队的妻子,在这个时空,她还是当年那个总爱跟在陈推官身后的小吏之女,两人青梅竹马,成婚后一直恩恩爱爱。

“陈大人,您这福气,真是羡煞旁人啊。”白晓玉举起酒杯,笑着说,“娶了这么好的夫人,官运又亨通,简直是人生赢家。”

“你这丫头,就会说好听的。”陈推官喝了口酒,脸上带着满足的笑,“要说赢家,还是你和林先生。你们俩一个懂查案,一个懂医术,简直是天造地设的一对,什么时候也让我们喝杯喜酒啊?”

白晓玉的脸“腾”地一下红了,刚想反驳,林清砚却握住了她的手,对陈推官举了举杯:“快了,等破了这连环案,我就上门提亲。”

他的手很暖,掌心的纹路清晰,白晓玉能感觉到他指尖的微微颤抖,却比任何承诺都更让人心安。她低下头,看着两人交握的手,突然觉得,这样的场景,她好像等了很久很久——在现代,她总觉得自己是个只会追嫌疑人的“糙汉”,没人会喜欢她这风风火火的性子,可在这个时空,林清砚却把她的“不完美”都当成了宝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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