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玄幻 武侠 都市 历史 科幻 灵异 游戏 书库 排行 完本 用户中心 作者专区
小米阅读 > 科幻 > 无限世界刀术大师 > 第111章 至臻技法★舍身修罗

【修罗圣王】

品质:暗金色

称号效果:

1.至臻技法:

大幅度提升技法型能力的修炼速度与领悟力。

2.舍身修罗:

消耗当前生命值的50%,立刻获得修罗狂战状态,持续60秒。

状态期间,全属性临时提升15点(第三次生命进化以下有效)。

状态结束后,使用者将立刻陷入气血枯竭状态(全属性降低30%),持续30分钟(可通过药剂削减)。

冷却时间:3个自然日。

简介:该称号是对极致战斗技艺与无畏牺牲精神的最高礼赞。

李玄看完称号属性,当即选择将称号装备上。

四周的空间突然剧烈震颤。

一股庞大的气息正从通道的深处强行挤入。

一道璀璨的金光,自通道深处猛然爆发,瞬间笼罩整片空间。

在这金光之下,空间如同幕布般被无声撕裂,一道修长身影,一步踏破虚空,降临于此。

在这道身影降临的刹那,李玄感觉四周的空间骤然变得粘稠无比。

一股难以言喻的庞大威压如同山岳砸落,轰然压在他的灵魂与**之上。

这是生命层次和能量层级差距过大所带来的天然压迫。

光芒缓缓内敛,显露出降临者的真容。

那是一位身着白金色袍服,容貌俊美到近乎不真实的男子。

白金色的长发,并未束起,就那么自然而然地披散在肩后,无风自动,每一根发丝都仿佛由液态的光辉编织而成,流淌着神圣的光泽。

他的双眸是纯粹的金色,带着一种俯视众生的漠然。

“滚!!!”

男子一声呵斥,声音不大,却如同律令般瞬间传遍整个通道,甚至穿透了空间,抵达了通道尽头的天国未知之地。

顿时,通道深处那些原本因阿特拉德死亡而蠢蠢欲动的身影,瞬间收敛了所有气息,悄无声息地退却。

一言呵退群王!

李玄目光骤然缩紧,全身肌肉紧绷到了极致,从牙缝中挤出四个字:“天国之主?”

那俊美男子闻言,脸上诡异的露出了一抹温和的笑容,声音平和。

“姑且……算是吧。”

他的目光扫过李玄手中的炼狱刀,在刀身上那层金色光芒上停留了一瞬。

那金色双眸中,闪过了一抹复杂的追忆之色,但随即迅速收敛,恢复了之前的漠然。

“人类。”

他看向李玄,语气虽然依旧平和,却带着不容置疑的意味。

“这里,不是你该来的地方。”

李玄不语,只是握刀的手更紧了一分。

面对强敌,他没有退缩,反而猛地向前踏出一步。

轰!

周身本被压缩到极致的血煞之气再次爆发。

修罗杀念混合着不屈的战意冲天而起。

男子脸上笑容不变,似乎对李玄的反抗并不意外,也未动怒。

他只是缓缓抬起右手,虚握于身前。

霎时间,整条通道内残存的光明力量,连同从天国之门缝隙中渗透进来的主物质世界光线,仿佛都受到了至高无上的召唤,疯狂地向他的掌心汇聚而去。

无尽的光芒压缩凝实,最终化作一柄纯粹由光芒铸就的长剑。

长剑成形的刹那,李玄的身影已然化作一道赤色闪电骤然消失。

遁空步速度催发到极致。

再次出现时,他已然突进至天国之主的面前。

炼狱刀闪电般横斩,暗金色的刀芒划过空间,直取对方脖颈。

面对这迅若奔雷的一击,天国之主将手中的光剑缓缓抬起。

动作似缓实疾,在刀锋及体的前一刻,精准无比地格挡在了刀锋之前。

铛——!!!

金铁交鸣的巨响在通道内炸开。

李玄只觉一股无法抗拒的巨力从刀身上传来,虎口瞬间崩裂,鲜血淋漓。

他眼神坚毅,借力旋身,炼狱刀划出一道完美的弧线,变斩为削,再次攻向对方肋下。

天国之主手腕微转,光剑如同未卜先知般再次出现在刀锋轨迹之上,稳稳架住。

铛!铛!铛!铛!

双方在这残破的通道之中,展开了激烈搏杀。

碰撞声如雷霆炸响,能量冲击向着四周不断四散,将本就残破的通道进一步撕裂。

李玄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压力,即便有装备与技能的加持,对方的力量和敏捷属性依旧稳稳压过他一头。

而更可怕的是对方的剑术,那是一种历经千锤百炼后,返璞归真的技艺。

每一剑看似简单,却总能以最精准的角度,化解掉李玄最狂暴的攻势。

那柄光剑在他手中,化作了一道牢不可破的三尺剑围。

深渊般的压力几乎要让李玄窒息,身上的伤口不断增加。

光剑掠过,带起一抹血花,伤口处还残留着灼热的能量,不断侵蚀着他的生机。

但李玄的眼神却越发执着,不见丝毫气馁,反而如同被打磨的刀锋,越发锐利。

李玄骨子里的凶性被彻底激发,开始以攻代守,招式变得越发简洁凌厉。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