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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米阅读 > 都市 > 官场剧本:说错一句,万劫不复! > 第154章 一个被遗忘的角落,从“僵尸企业”名单里找突破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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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里的气氛,在接下来的几天里发生了一些微妙的变化。

如果说之前林默是一块被扔进池塘的石头,激起了一圈名为“警惕”的涟漪,那么现在,这块石头已经乖巧地沉了底,涟漪也随之平复。

刘明远是变化最明显的一个。他不再是那个端着杯子,用余光试探的“刘处”,而是摇身一变,成了林默的“刘哥”。他会时不时地凑过来,以传授经验为名,分享一些政研室里谁和谁是连襟、哪个领导喜欢钓鱼、写报告时用哪个典故显得更有水平之类的“秘闻”。

这些信息对林默来说,价值不大,但他总能恰到好处地表现出“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的崇拜,让刘明远在精神上获得了极大的满足。

其他同事对他的态度也从敬而远之,变成了正常的友善。他们会邀请林默一起去食堂,饭桌上聊聊房价和孩子上学的问题。在他们眼中,这个年轻人已经“懂事”了,被韩处长敲打一番后,终于明白了这栋大楼里的生存法则,不再是那个可能随时引爆地雷的危险分子。

林默乐得扮演这个无害的新人角色。他每天的工作,就是将那些官方材料里的“光辉成就”进行排列组合,用不同的句式和辞藻,反复打磨那篇注定要写得四平八稳的报告草稿。他的电脑屏幕上,永远是那些积极向上的标题和段落。

只有他自己知道,在那个名为“备忘录”的加密文档里,关于红星机械厂的拼图,正在被一块块地补全。

他像一个最耐心的猎人,在白天伪装成一只温顺的绵羊,融入羊群,到了夜晚,则在无人的角落里,悄悄磨亮自己的爪牙。

周五下午,下班的铃声准时响起。

办公室里的人们如释重负,纷纷收拾东西,讨论着周末的安排。

“小林,周末有什么活动?要不要一起去打球?”一位同事热情地邀请。

林默笑着摇了摇头,扶了一下黑框眼镜,露出一个略带腼腆的表情:“不了,谢谢哥。我刚来省城,还没租好房子,周末得去看看。”

这个理由无懈可击,充满了生活气息,瞬间拉近了彼此的距离。

“哎哟,租房可是大事!要不要我给你介绍个中介?我小姨子就是干这个的!”

“那太好了,我正愁呢。”

林默和同事们寒暄着,走出了省委大院。夕阳将他的影子拉得很长,投射在庄严肃穆的灰色建筑上。他脸上的笑容在转身的瞬间便已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一片深邃的平静。

他没有去任何房屋中介,而是直接上了一辆公交车,坐到最后一排靠窗的位置。车辆缓缓驶离了这座城市的政治心脏,窗外的景象开始飞速变化。

高耸入云的玻璃幕墙、流光溢彩的商业广场、修剪整齐的城市绿地……这些象征着现代与繁荣的符号,渐渐被低矮破旧的居民楼、杂乱无章的电线和蒙着一层灰尘的店铺所取代。

空气中,似乎也从清新的香水味,变成了混杂着油烟和尘土的市井气。

一个小时后,公交车在一个名为“红星路口”的站台停下。这里已经是城市的边缘,再往前,就是大片的农田和连绵的丘陵。

林默下了车。

他没有直接走向那个废弃的厂区,而是在附近一家看起来生意还不错的小饭馆坐下。饭馆老板是个四十多岁,体型敦实的中年男人,正叼着烟,在灶台前挥汗如雨地颠勺。

“老板,来碗牛肉面,多加香菜。”林默点了餐,然后状似随意地问道,“老板,您这儿开了很久了吧?”

“二十多年了。”老板头也不回,声音洪亮,“从我爸那辈儿就在这儿了。”

“那您对这块儿肯定熟。我跟您打听个事儿,前面那个红星机械厂,现在到底是个什么情况?我一亲戚以前在那儿上过班,几十年没联系了,想找找看。”林默编造的理由合情合理。

老板把一大碗热气腾腾的牛肉面“哐”地一声放在他面前,然后用油腻的围裙擦了擦手,拿起桌上的烟盒抽出一根点上,深深吸了一口。

“红星厂?”他吐出一口烟圈,眼神里有些复杂的情绪,是怀念,也是不屑,“早完犊子了!十几年前就黄了,厂子卖了,地也荒了。你那亲戚,要是在里头没混个一官半职,估计早不知道去哪儿打工喽。”

“这么大的厂子,说没就没了?”林默一边挑起面条,一边引导着话题。

“嗨!那年头,这种事儿还少吗?”老板来了谈性,一屁股坐在林默对面的板凳上,“厂长的本事,不在生产线上,全在酒桌和牌桌上。好好的德国设备,愣是让他们当废铁给折腾了。最后厂子一破产,领导们一个个脑满肠肥,换个地方继续当老板,就苦了底下那几千号工人,一夜之间,饭碗全没了。”

老板骂骂咧咧,充满了普通市民对这种不公最朴素的愤慨。

林默安静地听着,吃着面。这碗面味道普通,但老板的话,却是最真实、最鲜活的“材料”,比政研室那些“脱敏”报告,要珍贵一百倍。

吃完面,付了钱,林默道了声谢,朝着那片废墟走去。

天色已经暗了下来,残阳如血,将西边的天空烧成一片壮丽的橘红色。

红星机械厂的轮廓,就在这片橘红色的背景下,像一头沉默的、死去的钢铁巨兽。巨大的厂房锈迹斑斑,墙皮大面积脱落,露出里面红色的砖块,像是凝固的血痂。高耸的烟囱不再冒烟,孤零零地刺向天空,顶上还筑着一个鸟巢。

整个厂区被一道高高的围墙圈着,围墙上爬满了不知名的藤蔓。正门那两扇巨大的铁门,早就被焊死了,上面用红漆刷着一个巨大的“拆”字,但因为年代久远,油漆剥落,那个“拆”字也变得模糊不清,仿佛连拆迁队都把它遗忘了。

林默绕着围墙走。他知道,这种地方,正门是摆设,一定有更方便人进出的地方。

果然,在厂区西侧的围墙下,他发现了一个被扒开的豁口,仅容一人通过。豁口周围散落着碎砖和垃圾,显然是附近居民或者拾荒者走的“便道”。

他左右看了看,四下无人。他弯下腰,毫不犹豫地从豁口钻了进去。

一股浓重的、混杂着铁锈、腐草和尘土的气息扑面而来。

厂区内的景象,比在外面看更加震撼。一人多高的野草,占领了曾经的主干道,几乎要将水泥路面完全吞噬。路两旁的厂房,窗户玻璃全部碎裂,黑洞洞的,像一双双空洞的眼睛。风吹过,某个车间里传来“哐啷、哐啷”的声响,像是什么东西被吹得来回撞击,在这片死寂中显得格外瘆人。

这里是时间的坟场,埋葬了一个时代的记忆,也埋葬了数千人的青春和饭碗。

林默没有去探寻那些废弃的厂房,他的目标很明确。他拿出手机,对照着之前在卫星地图上标记好的位置,朝着厂区最角落的一个方向走去。

那里,是整个厂区唯一还亮着一盏昏黄灯光的地方——门卫室。

根据他的调查,红星厂破产后,这片土地几经转手,但因为产权和债务问题复杂,一直没能开发。留守在这里看管这片废墟的,只有一个门卫,是从建厂就在的老工人,名叫王富贵,所有人都叫他王大爷。

他在这里守了十几年,守着这座钢铁坟墓,也守着那段不为人知的历史。

林幕穿过一片疯长的草丛,脚下踩着碎石和不知名的金属零件,发出“沙沙”的声响。他走得很慢,很小心,像一个进入古墓的探险者。

终于,他看到了那间孤零零的门卫室。

那是一间红砖砌成的小平房,屋顶的瓦片都长了青苔。一根电线从远处歪歪斜斜地拉过来,支撑着屋檐下那盏发出昏黄光芒的灯泡。灯光下,几只飞蛾在徒劳地撞击着灯罩。

门卫室的门半开着,能看到里面一个模糊的人影,正坐在桌前,对着一瓶白酒自斟自饮。

林默停下了脚步,站在暗处,没有立刻上前。

他知道,接下来的每一次呼吸,每一句话,都可能决定这次“考古”的成败。韩立教他,“态度决定高度”。而在这里,他的态度,将决定他能不能挖到那块通往真相的基石。

他整理了一下衣领,脸上重新挂上了那种人畜无害的、带着一丝书卷气的微笑。然后,他从黑暗中走了出去,一步步,走向那片昏黄的灯光。

就像走向一个被遗忘的时代,以及那个时代唯一的守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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