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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话文:三命通会全集 第282章 论女命

作者:陈缘字长青 分类:其他 更新时间:2025-11-19 22:04:16

女命总论

原文:

或问:妇人何利?利在夫星。夫利,其妇必利,夫困,其妇必困。妇人从夫,先观夫星以定出身之贵贱,再看子星以察晚年之荣辱。官煞财得地,夫利也,食神得地,子利也。夫利则出身富贵,一生享福,子利则晚年厚养,褒宠诰封。然亦有旺夫者,以食生财,财生官故耳。反是则否。

女命以克我者为夫,我生者为子,皆要得时,乘生旺之气。若旺气只聚于时,亦可用官为夫,不要见煞,用煞为夫,不要见官,一位为好。有两位官星,无煞以杂之,四柱纯煞,无官以混之,俱为良妇。更得本身自旺,尤佳。但旺不可太过。

食为子息。引归时逢旺,再得二德扶身,乃夫贵子荣之命。不宜身旺,重叠暗藏夫神及伤官、七煞、魁罡相刑,羊刃太重,合多有情,皆主不美。岁运亦然。看有八法八格,须细详之。

译文:

有人问:妇人何以为利?

利在夫星。

夫星得力则妇必利,夫星困弱则妇必困。

妇人以夫为天,先观夫星定出身贵贱,再察子星断晚年荣辱。

官煞财星得地为夫利,食神得地为子利。

夫利则出身富贵享福,子利则晚年厚养受封。

旺夫者因食神生财、财生官故,反之则否。

女命以克我者为夫,我生者为子,均需得时乘旺。

若旺气仅聚于时柱,可用官为夫而不见煞,或用煞为夫而不见官,一位为妙。

有两位官星无煞混杂,或四柱纯煞无官混杂,均为良妇。自身旺相更佳,但不可过旺。

食神为子息,引归时柱逢旺,兼得二德扶身,乃夫贵子荣之命。

不宜身旺,忌重叠暗藏夫神、伤官、七煞、魁罡相刑、羊刃过重、合多有情,均主不美。岁运亦同。另有八法八格需细究。

注解:

1. 夫星:正官、偏官(煞) 。

2. 子星:食神、伤官。

3. 二德:天德、月德。

4. 魁罡:辰戌丑未四煞。

八法八格

原文:

纯者,一也。如纯一官星,或纯一煞星,有财有印,不值刑冲,不相混杂是也。

如一命:癸巳、戊午、辛酉、丙申,本身专禄,旺不从化。辛用丙官为夫星,五月火旺夫健。丙用癸为官,坐贵见戊为食,同归禄于巳。辛金生壬水为子,引入申时长生之地。

天干癸戊辛丙,水火既济,地支巳午酉申,拱夹财库,所以嫁夫为官而食天禄,夫荣子贵之命。

又:癸亥、甲寅、丙戌、甲午,丙用癸为夫,临官在亥,甲为印坐寅建禄,自身坐库,己土为子,归禄于午,居时子息之位,甲木为己土之官,四柱纯一不杂,故主贵荫。余仿此推。

译文:

纯者,专一也。

如纯一官星或纯一煞星,有财有印,无刑冲混杂。

例一:癸巳、戊午、辛酉、丙申。

辛金专禄酉地,旺而不化。丙火官星为夫,五月火旺夫健。

丙以癸为水官,戊为食神,同归禄巳。

辛生子壬水,申为长生。天干水火既济,地支拱夹财库,故嫁夫为官,夫荣子贵。

例二:癸亥、甲寅、丙戌、甲午。

丙以癸为夫,亥为临官,甲木印星坐寅建禄,丙戌自坐库,己土子星归禄午,甲为己官,四柱纯一,主贵荫。余类推。

注解:

1. 专禄:日干临地支帝旺位(如辛酉日)。

2. 归禄:天干在地支有禄位。

原文:

和者,恬静也。如身柔弱,独有一位夫星,柱无冲破、攻击之神,禀其中和之气,则为和也。

如一命:壬辰、辛亥、己卯、己巳,己用甲为夫,亥乃长生之地,得天时地利,甲以辛为官,金生于巳,己以金为子,亦生于巳,谓之夫得官星,子得长生,故主益夫旺子。虽自坐卯支为煞,有巳中庚制,为去煞留官之论,女命之贵也。

又:丁丑、壬寅、丁酉、己酉,丁用壬为夫,甲为印,乃夫之食禄,丁酉日贵,生己酉之子,壬水得己土为官,主夫贵。己土得甲为官,主子贵。酉中财旺,荣夫荫子之造。余仿此推。

译文:

和者,恬静也。

身弱独有一位夫星,柱无冲破,禀中和之气。

例一:壬辰、辛亥、己卯、己巳。

己以甲为夫,亥为甲长生,甲以辛为官,辛生于巳,己子金亦生巳,夫得官星,子得长生,虽自坐卯煞,巳中庚制,去煞留官,主贵。

例二:丁丑、壬寅、丁酉、己酉。

丁以壬为夫,甲为印(夫之食禄),丁酉日贵,生子己酉,壬得己为官,己得甲为官,酉中财旺,荣夫荫子。余类推。

注解:

1. 去煞留官:食神制煞存官。

原文:

清者,洁净之称。女命或一官一煞,不相混杂谓之清。要夫星得时,柱有财生官,有印助身,无一点混浊之气,方为清贵。

如一命:己未、壬申、乙未、甲申,乙以庚为夫,庚禄到申,以丁为子,丁旺于未,以壬为印,壬生于申。又坐下支神为乙木之财,财旺则能生官,四柱无刑冲破败。

《经》云:“财官印绶三般物,女命逢之必旺夫。”故为夫人之命。

又:甲寅、癸酉、丙寅、戊子,丙用癸为夫,坐酉自生癸,得戊为官,癸禄居子,夫得禄者,贵。丙火得戊土为子,坐财逢煞印,主子贵。余仿此推。

译文:

清者,洁净也。

女命一官一煞不混杂为清。

需夫星得时,财生官,印助身,无混浊。

例一:己未、壬申、乙未、甲申。

乙以庚为夫,庚禄申,丁为子旺未,壬为印生申,坐下财旺生官,无刑冲,合“财官印三奇”,主夫人命。

例二:甲寅、癸酉、丙寅、戊子。

丙以癸为夫,酉生癸,戊为癸官,癸禄子,夫得禄;丙得戊为子,坐财逢煞印,主子贵。

余类推。

注解:

1. 三奇:财官印全。

原文:

贵者,尊荣之号。命中有官星,得财气以相资,三奇得其宗,四柱不值鬼病,乃女命尧舜也。

《经》云:“无煞女人之命,一贵可作良人。”

又云:“女命无煞逢二德,可两国之封。”

二德者,非独天月二德,即财为一德,官为一德,加之印食,愈为贵也。

如一命:甲午、丙寅、丁未、壬寅,丁以壬为官,壬食甲为印,壬用丙为财,壬以亥为禄,得壬寅暗合,虽夫星失时,喜行西北夫旺之运,故主大贵。

又:乙亥、丙戌、辛卯、癸巳,辛用乙为财,旺于亥,丙为夫星,坐库归禄。巳上癸水为夫之官,辛金生癸为子,坐巳上与夫禄同位,又是贵神,又为财官双美,乃得夫子俱贵,两遇褒封。余仿此推。

译文:

贵者,尊荣也。

命中有官星,得财资扶,三奇得用,四柱无鬼病。

例一:甲午、丙寅、丁未、壬寅。

丁以壬为夫,甲为印,壬以丙为财,壬禄亥,壬寅暗合,虽夫星失时,行西北旺运主大贵。

例二:乙亥、丙戌、辛卯、癸巳。

辛以乙为财旺亥,丙为夫坐库归禄,巳上癸为夫官,辛生子癸坐巳(夫禄位),财官双美,夫子俱贵,两度受封。余类推。

注解:

1. 鬼病:官煞为忌。

原文:

浊者,混也。乃五行失位,水土互伤,其身太旺,正夫不显,偏夫丛杂,柱多分别,无财官印食,为下贱村浊,或娼妓婢妾,淫巧之人。

如一命:己亥、乙亥、癸丑、己未,癸水生十月太泛,癸以戊为夫不显,时引己未是偏夫,嫌丑未皆有土混杂,柱中无财,乙木为食神干旺,己土受克,鬼败临身,五行失位,主先清后浊,不能享福。

又:癸未、甲寅、辛酉、乙未,辛酉八专自旺,用丙火为夫,长生于寅,夫旺本好,但辛贪乙未库中财,惹起未中丁火为暗夫,两库暗夫,重过明夫,明暗交集,虽有正夫,未免暗中偷夫得财,乃浊乱之象。余仿此推。

译文:

浊者,混乱也。

五行失位,水土互伤,身旺正夫不显,偏夫丛杂,无财官印食,主下贱淫巧。

例一:己亥、乙亥、癸丑、己未。

癸水十月太旺,戊夫不显,时引己未偏夫,丑未土混杂,无财,乙木食神旺克己,鬼败临身,先清后浊。

例二:癸未、甲寅、辛酉、乙未。

辛酉八专自旺,丙火夫长生寅,本吉,但辛贪乙未库财,未中丁为暗夫,明暗交集,主偷夫得财,浊乱之象。余类推。

注解:

1. 八专:甲寅、乙卯等日柱。

原文:

滥者,婪也。谓柱中明有夫多,暗者财旺,干支又多带煞,必因酒色,私暗得财。此等之命,或为奴婢,或克夫再嫁。

如一命:庚寅、丙戌、庚申、丁亥,庚申八专自旺,丙火为夫,寅戌会局,时干又丁爱重火情,庚申金暗克寅亥木为财,亥中壬水为食生财,其人虽美貌有福,不免滥而得财。

又:戊子、甲寅、己未、丁卯,正月甲木旺,卯未会局,偏正夫多,子上又有旺财,己合甲官,阴阳匹配,故虽聪明秀丽,不免失之于滥。况倒插桃花,上坐娣妹,不是官星,岂为良妇?

又:己酉、丁丑、癸丑、壬戌,柱中明有己夫,二丑一戌,三夫暗藏,丁为财归库于戌,与丑相刑,二阳得令,火亦进气,是夫多财旺,丁壬太过。

又:甲辰、癸酉、丙子、辛卯,丙子日犯阴阳煞,主男子挑诱,丙以癸为夫,辰子会水夫多,日时丙辛合,子卯刑,支刑干合,犯荒淫滚浪,酒色昏迷,酉中财旺,癸夫专座。二命俱妓卖奸得财。余仿此推。

译文:

滥者,贪婪也。

柱中明夫多,暗财旺,干支带煞,因酒色得财,或为奴婢,克夫再嫁。

例一:庚寅、丙戌、庚申、丁亥。

庚申八专,丙火夫寅戌会局,时干丁火,庚金克寅亥木为财,亥中壬食生财,美貌而滥。

例二:戊子、甲寅、己未、丁卯。

甲木旺,卯未会局,偏正夫多,子旺财,己合甲官,倒插桃花,非良妇。

例三:己酉、丁丑、癸丑、壬戌。

明夫己,暗藏二丑一戌三夫,丁财归库戌,刑丑,火进气,夫多财旺。

例四:甲辰、癸酉、丙子、辛卯。

丙子犯阴阳煞,丙以癸为夫,辰子会水夫多,丙辛合,子卯刑,荒淫酒色,酉财旺,妓卖得财。

余类推。

注解:

1. 倒插桃花:子卯相刑为桃花。

原文:

娼者,妓也。乃身旺夫绝,官衰食盛,或柱中不见官煞,或有而伤官伤尽,或官煞混杂而食神盛旺,此必娼妓之命。否则,为师尼婢妾,克夫淫奔。

如一命:丁亥、庚戌、戊辰、庚申,戊以甲为夫,九月失时无气,又被庚克绝,时引入申以庚为食,建禄在申。戊辰魁罡,生申太旺,亥中壬财亦旺,谓之身旺逢生,贪食贪财,夫绝而为秀丽,娼也。

又:乙亥、丙戌、甲子、丙寅,甲以庚辛为夫,九月金衰气退,时引食神、长生,木地会局,甲木归禄身旺,庚金引至寅地,绝而无气。二丙食神太旺,伤其金夫,谓之自旺食盛,衣食虽好,不免风尘娼妓。

又:癸丑、庚申、戊辰、庚申,戊用己夫,绝在申戌,日得庚申为食神,月时重见,谓之食旺夫绝,故主为娼。凡阳干女命,食神多者为娼,阴干女命,食神多者为妓。余仿此推。

译文:

娼者,妓也。

身旺夫绝,官衰食盛,或无官煞,或伤官伤尽,或官煞混杂食盛,必为娼妓,否则师尼婢妾,克夫淫奔。

例一:丁亥、庚戌、戊辰、庚申。

戊以甲为夫,九月失时被庚克绝,申为戊食建禄,戊辰魁罡生申太旺,亥壬财旺,身旺贪食财,夫绝为娼。

例二:乙亥、丙戌、甲子、丙寅。

甲以庚辛为夫,九月金衰,时引食神长生,木局归禄,庚金绝寅,二丙食旺伤夫,衣食好而娼。

例三:癸丑、庚申、戊辰、庚申。

戊以己为夫,绝申戌,庚申食神重见,食旺夫绝为娼。

阳干食多为娼,阴干为妓。余类推。

注解:

1. 伤官伤尽:伤官无官煞。

原文:

淫者,洗也。乃本身得地,夫星明暗交集。谓日干自旺,柱中皆官煞是也。在干者为明,在支者为暗。四柱太过,如一丁见三壬及辰子多之例,谓之交集,于人无所不纳也。

如:戊辰、壬辰、壬戌、癸亥,丙辰、癸亥本自得地,明有戊土为正夫,暗有辰戌为偏夫。

又:庚戌、戊子、乙酉、甲申,乙以庚为明夫,而身坐酉支,时又引申为暗夫,运行西方金旺之地。二命俱夫星明暗交集,淫不可言。

又:癸亥、壬子、丁丑、壬寅,丁火纯于众水之中,明暗夫多,**无耻。

《经》曰:“丁遇壬而太过,必犯淫讹之乱”是也。

又:癸卯、甲子、己卯、乙亥,己用甲为夫,甲败在子,卯为暗夫,坐于支下,又亥卯多,明暗交集,正夫不能主张禁制,暗夫得势而入,正夫反回避也。余仿此推。

译文:

淫者,泛滥也。

本身得地,夫星明暗交集。

日干自旺,柱中多官煞。

干为明,支为暗。例一:戊辰、壬辰、壬戌、癸亥。

丙戌、癸亥自旺,明夫戊,暗夫辰戌。

例二:庚戌、戊子、乙酉、甲申。

乙以庚为明夫,坐酉,时申为暗夫,行西方金旺。

例三:癸亥、壬子、丁丑、壬寅。

丁火众水,明暗夫多,**。

例四:癸卯、甲子、己卯、乙亥。

己以甲为夫,甲败子,卯为暗夫,亥卯多,明暗交集,正夫无力,暗夫得势。

余类推。

注解:

1. 明暗交集:天干官煞与地支藏干官煞并存。

总结:本章节主要讲了。

《三命通会》中“论女命”以传统伦理为根基,结合五行、十神、神煞及格局分析,系统阐述了女性命运的核心规律。

其理论体系既包含对婚姻、家庭的关注,也涉及德行、健康等维度,以下是核心内容的总结:

一、女命的核心命理逻辑

(一)以夫星为根本

1. 官杀代表配偶

正官为正夫,需得地(如坐禄、逢生)且无混杂,主婚姻稳定;七杀为偏夫,若无制化则主压力大、婚姻波折。

例如,“官星得时,财生官旺”主夫贵妻荣。

2. 夫星与日主的平衡

需“身官两停”,即日主与夫星强弱相当。若身弱杀旺(如丙火生于子月,七杀无制),主夫权压制、健康受损;若身旺无官(如庚金生于酉月,干透比劫),则婚姻迟滞或夫缘浅薄。

(二)财印食伤的协同作用

1. 财星生官

财星为养命之源,可助夫星显贵。若财星破印(如甲木见戊土财星克壬水印星),则根基动摇,易因财致祸。

2. 印星护官

印绶为保护神,可化杀生身。若印星得地(如壬水见申金长生),主娘家助力强、夫星稳固。

3. 食伤与子息

食神为子星,引时逢旺且得二德扶身(如丙火见己土食神,时支临巳),主子女孝顺;若食神被枭神克制(如甲木见壬水偏印),则子女缘薄或健康堪忧。

二、女命八法八格的吉凶分类

(一)八法(核心评价标准)

1. 纯

一官或一杀,无混杂且有财印辅助。例如,癸巳、戊午、辛酉、丙申,辛金以丙火为夫星,得午火生扶,财官印相生,主夫荣子贵。

2. 和

身弱有一夫星,无冲破且禀中和之气。

例如,壬辰、辛亥、己卯、己巳,己土以甲木为夫,亥水为长生之地,食神制杀,主益夫旺子。

3. 清

官杀不混杂,财生官、印助身。

例如,己未、壬申、乙未、甲申,乙木以庚金为夫,申金为禄地,财官印三全,主封赠夫人。

4. 贵

官星得财资,带天月德等吉神。

例如,乙亥、丙戌、辛卯、癸巳,辛金以丙火为夫,亥水为财,巳火为贵,主夫子俱贵。

5. 浊

五行失位,正夫不显,偏夫丛杂。

例如,己亥、乙亥、癸丑、己未,癸水以戊土为夫,不显而时柱己未为偏夫,主先清后浊、下贱村浊。

6. 滥

明夫多、暗财旺,多带杀星。

例如,庚寅、丙戌、庚申、丁亥,庚金以丙火为夫,寅戌会火局,暗克寅亥木为财,主美貌但因淫得财。

7. 娼

身旺夫绝,官衰食盛。

例如,丁亥、庚戌、戊辰、庚申,戊土以甲木为夫,九月失时被庚金克绝,主秀丽娼妓。

8. 淫

日干旺,官杀明暗交集。

例如,戊辰、壬辰、壬戌、癸亥,壬水以戊土为明夫,辰戌为暗夫,主**无度。

(二)八格(性格与命运倾向)

1. 正官格:端庄贵气,事业顺遂。

2. 偏官格:性情泼辣,婚姻坎坷。

3. 正印格:聪慧仁慈,一生平安。

4. 偏印格:清高孤傲,多有是非。

5. 正财格:富贵荣华,婚姻美满。

6. 偏财格:财运起伏,婚姻不顺。

7. 正食格:衣食无忧,性格温顺。

8. 偏食格:辛苦劳碌,婚姻波折。

三、神煞与特殊格局的影响

(一)吉神增福

1. 天乙贵人、天月德:化解灾厄,主贵人相助。

2. 三奇(乙丙丁)、禄马:延长寿命,提升福气。

(二)凶煞致祸

1. 桃花、红艳:主**或情感纠葛。

2. 孤鸾、寡宿:性格孤僻,婚姻不顺。

3. 阴差阳错日(如丙子、丁丑):婚姻多波折,易因小事引发矛盾。

4. 魁罡、羊刃:性格刚强,克夫克子。例如,庚辰、庚辰、庚辰、庚辰,魁罡叠见,主刑夫克子。

(三)特殊格局

1. 纯阴纯阳:阴阳失衡,易招灾厄。例如,四柱纯阴者多体弱,需佩戴属火饰品调和。

2. 鬼母命格:克夫克子,性格刚毅。例如,年柱庚辰、月柱壬戌、时柱戊子,金冷水寒,主早年坎坷。

四、大运流年的动态调节

1. 用神得助:若大运补足五行(如身弱行印比运)或克制凶神(如七杀遇食神制),可阶段性改善命运。

例如,官杀旺行食伤运,主婚姻矛盾缓解。

2. 忌神得势:若财旺生杀(如甲木见丙火财星生戊土七杀),则加剧灾祸。

例如,身弱逢财官运,主压力倍增、健康受损。

3. 岁运并临:流年与大运相同(如甲子年行甲子运),若逢财官印吉,逢羊刃七杀凶;流年冲克日柱或太岁,主突发灾厄。

五、救应之法与综合判断

1. 五行通关:引入通关五行化解冲克。例如,金克木而水通关,可调和夫妻矛盾。

2. 修养德行:通过修身养性缓解凶性。例如,伤官见官者宜从事自由职业,避免职场是非。

3. 结合现实:参考健康、职业选择等后天因素。

例如,五行偏枯者需注意养生,印星旺者宜从事教育行业。

六、传统伦理与时代局限

1. 三从四德导向:强调温顺守礼,避免伤官见官、羊刃逢冲等“克夫”格局。

例如,“女命无煞逢二德,可两国之封”,凸显对德行的重视。

2. 案例的历史烙印:多以明清士绅阶层为样本,如“夫荣子贵”案例中,女性命运依附于丈夫的官禄。

3. 现代启示:需辩证看待,例如“和”命标准可转化为夫妻平等、家庭和谐的现代理念,而“浊滥娼淫”等分类则需剔除性别偏见。

总结

《三命通会》“论女命”以夫星为核心,构建了“八法八格”的评价体系,结合神煞、大运及救应之道,形成了一套系统的女性命运分析框架。

其核心思想强调“清者贵显,浊者卑贱”,既包含对传统伦理的维护,也蕴含通过命理认知趋吉避凶的智慧。

在当代视角下,需扬弃其性别局限,提炼出平衡、守正的普适价值,为个人成长与家庭和谐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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