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声鸿站在国贸三期80层的落地窗前,手里攥着一份财经杂志。
杂志封面是程昱和沈瑶的合影,标题赫然写着《程氏太子爷携女友出席慈善晚宴,才子佳人羡煞旁人》。
他的手指不自觉地收紧,将杂志边缘捏得皱皱巴巴。
照片里的沈瑶穿着一袭香槟色长裙,脖颈上那条翡翠小鱼项链在灯光下熠熠生辉。
她挽着程昱的手臂,笑容温婉得体,和两年前那个在宿舍楼下泼他洗脚水的女孩判若两人。
“钟总,您的咖啡。”
秘书小心翼翼地把杯子放在桌上,眼睛瞄了一眼被捏变形的杂志,识相地退了出去。
钟声鸿把杂志扔在沙发上,端起咖啡一饮而尽。
苦涩的液体滑过喉咙,却压不住心里那股翻江倒海的酸涩。
两年了,他以为自己早就放下了。
可每次看见沈瑶的消息,胸口还是会传来一阵钝痛,像被一把生了锈的钝刀子来回拉扯。
手机嗡嗡震动,是他常去的私人会所经理发来的消息:
【钟少,今晚有新来的模特,乌克兰的,金发碧眼,水蛇腰,要不要来放松一下?】
钟声鸿盯着屏幕上撩拨的字眼,眼神空洞,突然觉得索然无味。
自从遇见沈瑶,这些曾经让他乐此不疲的消遣,全都变得像是兑了水的假酒,入口寡淡,难以下咽。
他敲了两个字过去:【不去。】
放下手机,钟声鸿走到酒柜前,给自己倒了杯威士忌,金色的酒液在水晶杯里晃荡。
窗外是燕京璀璨的夜景,车流如织,灯火如星河坠地。
这样俯瞰众生的视角,本该让他志得意满,此刻却只觉得胸口空得能跑风。
他想起第一次见到沈瑶的场景。
清北大学的一场辩论赛,沈瑶作为经管系代表,一袭最简单的白衬衫黑西裤,马尾辫高高扎起,在台上侃侃而谈。
她的论点、反驳把对方辩手逼得节节败退,脸色惨白。
那一刻,钟声鸿感觉自己心动了。
他见过太多美女,柔美的,清纯的,性感的,却从没见过这样一个女孩,像一株带刺的野玫瑰,浑身上下都写满了“生人勿近”,却又让人控制不住地想去采摘。
辩论赛结束,他直接让司机把车开到后台,手捧九十九朵空运来的厄瓜多尔玫瑰堵住了沈瑶的去路。
“同学,交个朋友?”
他递上名片,每一个字都透着与生俱来的优越感,“钟氏集团,钟声鸿。”
沈瑶扫了一眼名片,又瞥了瞥他手中艳丽的玫瑰,嘴角勾起一个礼貌但疏离的弧度:
“谢谢,不用了。”
钟声鸿当时就懵了。
从小到大,没有女孩拒绝过他,从来没有!
他以为沈瑶是在玩欲擒故纵,于是展开了长达三个月的疯狂追求。
限量版跑车当校车,名表珠宝流水一样送,甚至动用家族关系帮她争取到了华尔街摩根大通的实习面试机会。
结果,沈瑶把面试通知还给了他,附赠一句冷冰冰的话:
“钟同学,你的好意我心领了。但我想要的东西,习惯靠自己去拿。”
最绝的是那次宿舍楼下的表白。
他花十万块买了九百九十九盏电子蜡烛,摆成一个巨大的心形,还请了小提琴乐队助阵。
结果呢?
结果沈瑶端着一盆洗脚水从楼上下来,二话不说,“哗啦”一下,直接浇灭了他十万块的浪漫,也浇灭了他的尊严。
当着上百围观学生的面,她声音清脆,字字诛心:
“钟同学,你的喜欢跟这盆水一样,看着热闹,凉得也快。”
当时钟声鸿气得浑身发抖,恨不得掐死这个不知好歹的女人。
可奇怪的是,他不但没放弃,反而像着了魔,更加迷恋她了。
沈瑶越是拒绝,他越想征服。
直到某天,他惊恐地发现,自己不再是为了征服,而是真心实意地想把这个女人娶回家,和她共度余生。
这个想法让钟声鸿自己都吓了一大跳。
他一个换女友比换衣服还勤的花花公子,居然想安定下来了?
“钟总,您父亲的电话。”秘书的内线打断了他的回忆。
钟声鸿接起电话:“爸。”
“听说你今天又没去相亲?”
电话那头,父亲钟世昌的声音透着压抑不住的怒火,“你知不知道,李家的千金在餐厅等了你整整两个小时!”
“我没答应要去。”钟声鸿揉着发痛的太阳穴,语气不耐。
“你都三十了!还整天吊儿郎当的像什么话!”
钟世昌在电话那头咆哮,“你看看人家程卫东的儿子,程昱!比你小五六岁,女朋友都带回家准备订婚了!你呢!”
又是程昱!
钟声鸿的手猛地攥紧,骨节捏得咯吱作响,声音从牙缝里挤出来:“我的事,不用您操心。”
“不操心?我不操心钟家就绝后了!”
钟世昌气得直喘,“下周一,和赵家的饭局,你必须到场!不然我打断你的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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