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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限1 第220章 判决

作者:禹珞江 分类:其他 更新时间:2025-11-19 07:38:35

那些属相,都只是间接证据,不能作为决定性的关键。

那人根本就没有留下任何让我们找出的身份的把柄和破绽。

唯一和他有联系的就是肖览山。

会不会是肖览山印象里的那位贵人?那么,他这么做是为了什么呢?

那人总是在最需要的时候出现在肖览山的身边,三言两语就将肖览山说动,让他按照自己的意向去做事。

从这一点上来看,这人一定很了解肖览山,会不会也是肖览山记忆里,曾经出现在身边的某个人?

我想起那段被我复制下来的记忆,里面说不定会有什么线索。晚一点,等我空下来了,得好好的回看一番,说不定能有新的调查方向。

手里的文件已经翻到了最后一页,却仍然没有有关于那位贵人的详细论述。

有关于这个贵人,肖览山他什么都没有透露,守口如瓶,维护的很。而问到那个诅咒,他也毫不知情,只说那是个能在关键时候保命用的术法,又是那贵人教他的。

我慢悠悠的合上文件,叹了口气。

这事情越查牵扯的人越多。怎么和挤牙膏似的,没完没了了。

以现在了解的情况来看,这个案子,可以算是结束了,却又还不算完全结束。

单从找到凶手这一点上来说,动手杀人的,是孙卫关,策划的是肖览山。已经可以将案情记录会计整理提交上部判罪论处了。

牵扯有关诅咒的事,已经脱离了这次连环杀人案的范畴,算是俞洛所属的神界那边该管的,按理与我无关,我也不该插手。

可,我总觉得,这事我该继续管,应该再细查下去的。

后续的事,之前那两个被当成是正常离世的两位,得拎出来查,时间跨度大,查起来难度也不小。并且,还不能打草惊蛇。

肖览山的那位贵人和诅咒一定有关系,并且,说不准会和我是同一个年代的存在。

因为,前世的我也遇到过那个诅咒,并且成功破解过。

不会又是冲我来的吧?

我起身走向茶水间倒了杯水,转换了一下思路。

不管是不是冲着我来的,稳妥起见,先将现有的结案书上交,然后,私下继续查吧。

后面这事儿,还没有实质性的证据,只是猜测,还是不要把这些虚无缥缈的东西,传达到上面人的耳朵里去了,省的又给自己惹麻烦。

人族政界上层,弯弯绕绕的太多,搞不好就有人,想逮着这种事情,扣点别的高帽子。

该不该和李叔通口气呢?

我刚一起念头,就立即否认。还是算了吧,先不说李叔现在在外面出差,不知道是什么急事儿,再说,这事儿有可能牵扯到我的前世,他要是察觉到了什么,也不太好糊弄。

等后面查清楚了,再想怎么跟他汇报吧。

重新在办公位置上坐下,将审讯记录放于另一边已过目的那侧,整个文件都没有需要改动的地方,一次通过,这算是值得庆幸的事。

从前下面的人写上来的文件我都需要改好久,这次难得有人一次性就通过了文稿,也算是给我郁闷的心情,稍予安慰。

后面我要是不在局里,俞洛倒是可以替我把关这些文件。

我心想,总算,这人除了给我惹麻烦,还是有点别的用处的。

手边的下一份纸稿像是结案文书的样式。

他们现在查的那个情杀案不是昨天刚审完,应该还没来得及写结案书的,所以这一份是,肖览山这个案子的?

审讯文稿同结案书一起交?就不怕前者被我驳回,或者也白写?局里其他人应该都知道稿件在我这里不太容易过,文件也都会单独交。

所以这份文稿,也是俞洛写的?

带着这样的疑惑,我翻开第一页。没有署名,九成概率是俞洛写的。因为只有她不知道,局里所有上交的文件,就必须有经手人的署名。这种约定俗成的规矩,不会明得写在纸质的规章上,不知道也情有可原。

读完第一段总结,我就已经有了判断。

同审讯记录一样,这份文稿也写的很好,事情详尽,论述完整,证据清晰,逻辑严明,可以一次通过。

我顿时心情大好。

总算是有个让人省心的,虽然只限于在公事上。

这次连环事件的结案书,基本讲清楚了我们已经查到的,曾经发生的事。主谋策划,从犯协助,完成了这三次犯案。因为是上交人间的文书,还需要依据人间的法律规定,由我方提出判定标准和罪责处理方法,这一点和普通人族所犯的刑事案件不同,同样这才是文书里最难的部分。

虽然我们这边提出的判决,并不是在所有时候都能被100%的执行,但基本上九成,我方提出的标准,就是最后判决的依据,所以,也导致下面的小辈们压力很大,生怕自己写的不对,造成不好的后果。

由于犯案的那些都多多多少少有着异族血脉,所以,有时,人间这边的处罚不能太过,否则容易引起其他各界的不满。

但杀人偿命,对于这一次牵扯的三条性命,情节严重,无论如何都应从重处理。

文书的最后才会梳理罪行,提出判决提议。

我很好奇,俞洛她会怎么判。

迅速翻过了几页,罗列证据的我已经知晓的无聊文字,跳到了最后一页。

文稿写的很细致,精确到了参考法规条目,看得出来很用心了。

上面写着:案件相关人员,证人,宋泯恩,偷窥并传播淫秽色情视频,知情不报,故意藏匿部分尸体。单纯人族,审讯时,态度良好,对罪行供认不讳。据法规三百六十四条,其行为符合传播淫秽物品罪,情节严重,屡次犯案,处有期徒刑一年,罚款50万。故意藏匿部分尸体,构成犯罪,根据法规三百零二条,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附加执行。知情不报,隐瞒案情相关信息,在办案过程中,存在故意隐瞒事实真相的行为和意图,根据相应法规,负行政责任,由相应机构自行判处责罚。

案件相关人员,证人,盖汇保,故意隐瞒案情,虚构事实。掩盖客观存在事实,向执法人员提供虚假信息,负行政责任,由相关机构自行判处责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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