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玄幻 武侠 都市 历史 科幻 灵异 游戏 书库 排行 完本 用户中心 作者专区
小米阅读 > 都市 > 星空高武:从清扫队开始杀穿星河 > 第93章 一根草,斩帝桥

这就是一院镇压顶级荒渊的修罗战院之威。

即便相隔数十万公里,血冥鬼柳王听到母亲的话,依旧心颤胆寒,生出无边绝望。

生怕虚空之中忽然出现一道拳影,直接一拳把它打成一团血雾齑粉。

“不必看了。若他们真想杀你,在你出手的那一刻,便已被那群疯子隔空一掌碾为血雾。”

“去灵池中恢复吧。”

“要报仇……两日后,也不迟。”

血冥鬼柳皇的声音听不出喜怒,幽冷传入它的脑海之中。

“可是……母亲……我不甘心!我不甘心啊!!”

血冥鬼柳王发出凄厉尖啸,怨毒至极。

此番它不止本体遭受前所未有的重创,心灵上的屈辱,更深。

它乃血冥鬼柳王,是黑水山至高兽皇的最强子嗣,说是一兽之下,万万兽之上都不为过。

结果今日竟差点被一个人类少年射杀于山脚之下!

这简直就是有生以来的奇耻大辱!

这些年来,它吞噬的人族没有一千也有八百,从未有人能伤它分毫。

在它的认知之中,人族就是它的点心。

它要是嘴馋了,想吃了,便暗中探出柳枝,抓几十个吞下。

那味道,简直鲜美无比,堪称人间之最。

而且,吞噬以后,还能提升他的境界,开启灵智,简直妙用无穷,让它欲罢不能。

可如今……它竟险些被一个人族少年射爆!

心中的怨毒、恨意、杀心,暴戾,简直滔天如海。

“怎么,你,对自己如此不自信了?”

“你,可是本皇最有天赋的子嗣。”

“母亲,我……”

“好了,去灵池。”

“两日后,便是他的死期。”

血冥鬼柳皇的声音依旧淡漠,却冰寒刺骨。

人族,确实是个诡异种族,杀不尽、压不垮,顽强得可怕。

每到存亡关头,总会有盖世妖孽横空出世,力挽狂澜。

仿佛冥冥中自有天佑。

此子,是修罗战院隔了九年才出现的第三十六位修罗级考核者。

加之如此惊艳的表现……令她不得不怀疑,他,就是人族新一代的“那个人”。

竟能以低阶魂王之境,重创她这初入高阶兽王境的儿子。

简直骇人听闻。

人族的鲜血、肉身、灵魂,不仅是无上美味,其中蕴含的神秘因子,更能极大提升异族与荒兽的修为与智慧。

她能有今日实力与地位,正是当年吞噬了无数人族强者的结果。

“此子身上的血统……绝不简单。”

“若能吞食……本皇或可打破桎梏,重铸帝桥,重临战帝境!届时……哼,天剑酒鬼,我看你还能如何镇压本皇!”

黑水山极深处,诡异峡谷中心,生长着一株不过十米高的血色柳树。

——正是血冥鬼柳皇。

四周堆砌着难以计数的人类骸骨,皆是她多年来吞噬的强者。

此刻,一道缭绕着黑红雾气的女子虚影浮现在柳树上空,目光仿佛穿透万里,直抵苍兰古堡。

血冥鬼柳皇——感谢安州的自来也提供美图,很符合!

一双血瞳之中,翻涌着贪婪、暴戾与怨恨。

贪婪,是因这边缘地带竟出现了身负神秘血统的人族妖孽,简直是天赐礼物。

她有强烈预感,吞了这少年,必能重塑帝桥,登临帝境!

暴戾与怨恨,则全因那天剑酒鬼!

150年前,在它尝到甜头,疯狂抓铺人族战士吞噬的时候,对方跨界出手,仅仅用狗尾巴草,就斩断她刚凝聚的帝桥,重创其本源,令她困于皇境整整150年!

150年啊!!!!

同辈甚至不如她的,早已踏入帝境,前往玄阴神庭核心区域,享受更浓郁,更好的修炼资源。

唯有她,仍需苦守这偏僻之地。

每每想起此事,她心中的怨恨和杀意,便宛如滔天巨海在心中激起万丈巨浪。

不过……人族有言:塞翁失马,焉知非福?

如今,这身负神秘血统的少年,不就送到了她的嘴边吗?

碍于修罗战院的铁律,她不能亲自出手。

昔日有神庭强者违逆修罗战院规则,不把修罗战院放在眼里。

有超出规则的强者暗中对修罗级考核天骄下手,其结果就是整个神庭差点被修罗战院的战神打崩。

那一战,那个神庭近三分之一的领地,都被那群疯子打爆成了齑粉,流入虚空。

当然,修罗战院也损失惨重。

不但折损了十多位战帝境强者,连战神都折损了三位。

好几位战神,更是因此受到了本源损伤,寿元大减。

如今或者是否都不知道。

不过,自那以后,再无人敢挑战修罗战院的规矩了。

但她不能出手,她的儿子却可以。

它的资质更胜于她。

虽方才险些被射爆,但只要以灵池重塑,再融她一滴皇血本源,灭杀那人族小子,易如反掌。

终究只是个人族少年,能翻起什么浪?

这里,可是她血冥鬼柳皇的大本营。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